“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统一战线的深刻影响(3)
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近几年来,浙江省举全省统战部门之力,上下连动、左右互动,在九个领域开展的实践探索,包括:统一战线服务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商会承接政府部分职能转移、着力解除民主监督难题、创新民族工作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理念和机制(城市少数民族管理服务创新;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民主化管理)、民间信仰点纳入法治轨道、新居民统战工作、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网络统战工作、新生代企业家队伍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制度进商会、劳动工资多方协商制度等等,都取得了初步成效,不少成功案例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和新闻媒体的关注。近年来,全省统一战线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推进政府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统一战线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正确方向,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积极服务法治国家建设。
统一战线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献计出力。指出:统一战线人才集聚、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成员中有很多法律方面高层次的专家学者,有的直接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在法治建设环节大有可为。统一战线要深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动广大成员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希望统一战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2014年8月19日在与党外人士座谈会上讲话)
要准确把握统一战线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联系。我们必须认识到:统一战线领域政策法律体系的完善发展,是整个法制体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法治监督、法律服务,是民主党派、无党派履职尽责的题中之义;增强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不断提升依法办事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是法治建设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的必然要求;以法制思维加强和改进对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引领工作,进一步拓宽维护统战成员合法权益的渠道和平台,正确处理统战工作与社会治理之间的关系,是统战工作开拓创新的重要方向和途径,从而自觉以法治精神谋求统战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要引导统一战线成员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面对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和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形势,特别需要包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靠法治来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运用法治来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引导广大成员厘清错误观念,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统一的,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都是站不住脚的。要深刻认识党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依法执政是新形势下执政的基本方式,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并贯穿全过程。要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认清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认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重点加强对及高校、社科界、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引导,净化讲坛、论坛、网络。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统战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引领工作,引导他们进一步认清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方向和本质要求,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从中培植所谓异见人士和异己力量的企图,成为法治国家的积极建设者。要引导新媒体从业人员、网络意见人士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弘扬社会正气,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传递正能量、作出新贡献。
二是要着力发挥统一战线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和法治监督。要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把依法治国作为议政建言的重要内容,围绕法治建设涉及的重大问题,结合各自优势开展专题调研,提出真知灼见。增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依法履职的法治意识,建立健全立法机关和统战成员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重要作用。要着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法律监督方面的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探索民主监督的途径,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积极发挥各类特约人员作用,扩大党外人士参加党风廉政检查和干部作风监督的渠道。要以提升法治工作实效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统一战线成员中聘任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土地监察专员等特约人员的领域,通过会议监督、提案监督、调研监督、检查监督等方式方法,完善民主监督体系,强化民主监督作用。在此过程中,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要增强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治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于法有据,做依法治国的积极推动者。要重视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对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现象,重要法律法规制定实施中的不足和缺陷,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情况,政府部门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应该列入民主监督的内容。要鼓励和支持统一战线成员,发挥专业优势,立足岗位实际,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专业诉讼等社会服务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要积极探索以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统战工作。要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方式,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要加强诚信守法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做公平市场竞争的参与者、维护者和实践者。要加大在民族宗教界的普法力度,引导他们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开展活动、依法办事和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要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关系和谐。
总之,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做好统战工作,以做好统战工作推动法治国家建设。主动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法治国家建设,以法治精神自觉谋求统一战线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战线进一步发挥政治优势,充分彰显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在推动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根本保证,包括从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从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从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加强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统一战线在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要要着眼更好地彰显我国政党制度的效能,进一步加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责,努力推进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促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和防腐拒变能力建设。特别是要着力解除民主监督薄弱环节,畅通知情和沟通渠道,形成民主监督反馈和评估机制,着力解除“事后容易事前难”、“建议容易批评难”、“反映容易反馈难”、“聘任容易落实难”、“规定容易规范难”等问题。
三、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仅是一种战略思维,也是一种战略要求;不仅是一种政治品质,也是一种政治觉悟;不仅是一种工作作风,也是一种工作态度。统一战线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