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城乡规划局有关介绍
海宁市城乡规划局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管的全市城市规划和测绘管理职能部门。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的海宁市城乡规划局有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海宁市城乡规划局结构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业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海宁实际;组织起草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研究拟定建设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
3、负责管理全市城市规划(含经济开发区)、村镇规划、城镇勘察设计和市政工程设计工作;承担推进城市化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镇群规划及其它相关专业规划的编报工作;承担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审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指导监督全市建筑业活动;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的咨询管理;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投标;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5、负责市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土建、安装、装饰等的质量监督管理;对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市区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程造价、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管理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含污水城网工程)、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建设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城市供水节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7、负责住宅和房地产(物业管理)行业管理;负责管理全市住宅产业化、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依照法定职权,管理房地产转让、抵押、租赁和评估资质工作;负责房产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国家直管公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和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负责住宅装修、白蚁防治管理。
8、根据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指导建筑科技引进和创新工作。
9、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建设系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负责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0、管理局机关和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劳资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工作,协助职改主管部门做好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制订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本市重大测绘项目的实施;负责和指导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本市测绘成果资料管理。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海宁市域总体规划
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期限、规划区范围、城市性质
1、规划基期为2004年,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至2050年。
2、本次规划层次包括市域总体空间布局规划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海宁市的全部行政区范围,面积约744.8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143平方公里。
3、城市性质:环杭州湾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观潮旅游文化胜地,钱塘江北岸宜居城市。
4、海宁市发展的总体目标:现代工贸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和宜居创业新市。
(二)、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1、中心城区城市规模: 2010年海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4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2020年海宁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5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55平方公里。
2、 城市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空间发展策略: “东进、南扩、西延、北联”。
城市空间结构:构筑“四廊、七组团”的山水园林城市空间格局。
城市功能结构:中心城区功能结构为“主副中心、多组团”的结构。
发展时序:
第一阶段(2005—2010年):发展北部,优化中部,整合南部,启动东部。
第二阶段(2011—2020年):开发东部,完善南部、北部。
第三阶段(2020年以后):发展东南部地区。
用地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54.94平方公里。
3、用地布局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1个城市中心,1个副中心,4个组团中心。
城市中心区:由市级传统商业中心和行政文体中心组成。主要包括行政办公、休闲娱乐、文化、体育等功能。
城市副中心:位于紫薇组团海州东路与环东二路交叉口的周边地区。主要包括科研文教、休闲娱乐、商务办公、商业零售等功能。
组团中心:海宁市中心城区规划4个城市组团中心,分别位于开发区东区组团、西区组团、北区组团和马桥组团。
规划到2020年, 海宁市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741.73公顷,居住用地1602.79公顷,工业用地1377.96公顷仓储用地106.00公顷。
海宁市城乡规划局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研究制订海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相应的发展计划、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组织海宁市城乡规划的编制、调整和修订工作;受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勘测、设计工作;组织区域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的制订,加速城市化发展;协助城乡规划委员会开展有关工作。
(三)做好规划法制宣传、培训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四)研究制订海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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