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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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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南京城市规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20年南京城市规划

  布局

  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特点是,既重视市区(中心城区)的用地布局,又考虑了区域的城镇布局,并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规划前的南京城镇布局:工业城镇如大厂、板桥、龙潭、栖霞、浦镇等,都位于中心城区外围8~17公里处;城市近郊分布着钟山、燕子矶、雨花台、牛首山、栖霞山等风景区。加上远郊的县城和小城镇,形成“众星拱北辰”的城镇布局形态。总体规划根据城镇布局的这一基本形态提出城市基本结构形式为“圈层式城镇群体”。这个群体以南京市区(中心城区)为主体,围绕中心城区由内向外,把郊区和县整个地域分为各具功能、相互联系的“市—郊(绿带)—城(卫星城)—乡(农田、农村)—镇”五个圈层。第一圈层为中心城区;第二圈层为蔬菜等副食品生产基地,近郊主要风景游览区和绿化带;第三圈层为县城和卫星城镇;第四圈层为郊县的农田、山林、村落;第五圈层为远郊集镇。

  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东北起笆斗山,东至马群,南至雨花台,西抵茶亭,北面是长江。中心城区最具特色,东有玄武湖、钟山,西有清凉山、莫愁湖、石头城遗址,南有中华门、雨花台,城北紧临长江,城的中部自东至西贯串九华山—北线阁—鼓楼的起伏山岗。为了保护好山、水、城结合的古都特色,在布局上,充分利用山岗、绿化等自然条件,将有关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组合起来,并

  划定影响范围,制订保护措施。在建设步骤上,采取改造旧区和开发新区相结合的方法。秦淮河以西地区主要作为居住备用地;恢复夫子庙地区传统特色,新建迈皋桥、山西路等生活服务中心;发展第三产业以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中心城区的道路交通以新街口—鼓楼为中心,在原有路网的基础上,打通南北向道路,拓宽东西向道路,形成“经三纬八”的道路骨架。在中心城区及其周围,建立一条绿带,由五个风景区组成:①包括紫金山、玄武湖在内的钟山风景区。②莫愁湖、清凉山、石头城组成的石城风景区。③长江大桥、幕府山、燕子矶组成的大江风景区。④以雨花台烈士陵园为主的雨花台风景区。⑤秦淮河沿岸包括夫子庙、瞻园、中华门城堡在内的秦淮风景区。

  3工业布局

  总体规划确定严格控制中心城区现有工厂的扩建,改造和搬迁污染环境的工厂;除中央门外已经形成的化工、汽车制造和电子工业基地予以保留,严格控制其发展以外,今后大型的石油化工、汽车制造、机械加工、建材等工业,都要放到卫星城镇。大厂和尧化门—栖霞山地区以发展石油化工为主;板桥—西善桥地区以发展冶金工业为主;龙潭以发展建筑材料工业和机械制造工业为主;浦口地区的工业保持现有规模。

  其他

  关于教育和科学事业,规划确定在长江北岸的江浦县城珠江镇建设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技术密集型工业相结合的大学-科学城。

  为充分利用长江航运,规划确定调整沿江岸线,建设深水港。改善和提高对外公路的等级,充分发挥南京作为长江下游中心城市的作用。

  2020年南京城市规划解读

  合理控制城市建设规模:中心城区人口有限制

  【总规】 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

  【解读】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应该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在城市发展的今天,雾霾、道路拥堵等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城市病”。以南京为例,中心城区拥堵已经非常严重,尤其是医院、学校周边,更是严重的堵点。总规提出,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就是要通过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来让城市教育、医疗资源均衡发展,杜绝摊大饼式的无节制扩张,老城做减法,新城做加法,合理控制空间布局。

  总规提出的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也呼应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不能盲目开建开发区和新区,与其建设一个个没有人气的街区,不如把现有的园区建设好,调整产业结构,引进更多创新创业项目,提升园区竞争实力、产业水平。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三大历史城区两大文化街区重点保护

  【总规】 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

  【解读】 南京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按照总规,南京在全面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的基础上,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等三大历史城区和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被提到了更高的高度,要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城南历史城区总面积约6.9平方公里。将以中华门城堡为核心节点,并与中华门外地区1865街区、大报恩寺遗址等有机联系,构建城南地区“城、河、山、塔、寺、民居”融为一体的独特城市文化景观。明故宫历史城区主要指明故宫遗址及周边地区,总面积约6.5平方公里。将重点保护明代皇城和宫城格局以及宫城城门、护城河、坛庙、衙署等遗迹遗址,保持明故宫地区大气疏朗、静谧雅致的空间氛围。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主要指鼓楼以西至石头城一线及周边地区,总面积约6.2平方公里。该区域将依托民国历史文化资源和清凉山、石头城等自然环境,形成展示“龙蟠虎踞”地理形胜、近现代南京城市风貌、人文气息浓郁的特色片区。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控制污染排放,坚持绿色发展

  【总规】 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解读】 今天,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不仅是城市,也是农村面临的严重问题,国家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来指导空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在南京,雾霾治理、黑臭河道整治、土壤修复同样是重点环保工作。南京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近年来,启动了生态红线区划定和保护、大气污染治理等多项环境工程,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制定也已完成。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城市的绿岛、湖泊、湿地、道路都会起到净化地表水、储存水的作用,净化过的雨水可以用来冲洗河道、浇灌行道树,不仅可以节约资源,更可以缓解黑臭河道和城市渍水等“城市病”。另外,按照总规要求,南京还会建设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与浦东新区联动发展

  【总规】 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解读】 江北新区获批刚刚满一年。从国家战略角度看,建设南京江北新区是承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两大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从省内外看,江北是“承南启北”、“承东启西”的关键节点,更是向北辐射带动苏北、苏中地区发展,向南对接浙江,向西影响带动中西部的开放门户,向东可与上海浦东新区联动发展。

  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南京是江苏省省会,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南京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8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区域和城镇,优化村镇布局,在保持乡村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向乡村延伸,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中心城市的协调发展,统筹推进南京与周边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7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52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根据南京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以及《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做好南京江北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南京江北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03号)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改革先行、法治先行和生态先行,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注重自主创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合作,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创新驱动、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水运、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疏解区域过境交通,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依托水系形成生态隔离廊道。要加强对钟山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七、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整体保护历代都城格局及其所依附的山水环境,重点保护好城南、明故宫、鼓楼—清凉山历史城区,颐和路、梅园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依托南京山水相间的自然形态,做好城市整体设计,彰显文化古都、滨江城市、人文绿都有机融合的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京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京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京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京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