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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及其社会集团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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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承认,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从克尔凯郭尔到萨特本人的《存在与虚无》所代表的传统的存在主义有所不同,在《辩证理性批判》等著作中,萨特把个体的人放置到历史发展和社会环境之中进行考察,但由于他的基本立场是存在主义的,所以他不可能在这种考察中形成正确的结论,即不可能在历史的进步中找到人的全面解放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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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特的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及其社会集团理论

  一 存在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实质

  在资本主义世界进入垄断时期,随着资本的高度集中,社会也以一种外在于人的力量压抑和窒息着个体的人,存在主义哲学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对个体的人的思考。在这种思考中包含着对人的异化的关注、对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谴责。但是由于存在主义囿于个体的人,对人的情感、情绪等潜意识的因素作非理性的把握,看不到人的理性的力量,看不到人作为阶级的实践活动能够对社会进行的变革。因而,存在主义陷入到对人的现实命运的悲叹之中,成为人们自哀自怜的悲观厌世哲学。 50 、 60 年代,萨特试图改变存在主义哲学的这一方向,转向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以求用马克思主义来改造存在主义,使存在主义成为一种积极的人生哲学。因而,在《辩证理性批判》等著作中,萨特建立起了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

  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它是存在主义的变种,但由于萨特在阐发他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时,大量地阅读了马克思的著作,一度被马克思思想的博大精深所征服,并时常以马克思主义者自居,这就造成了学术界长期以来存在着的一种误解,似乎萨特是一个用存在主义来补充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的确,萨特曾经说过马克思主义存在着一个“人学的空场”,存在主义可以为马克思主义输进新鲜的血液。事实上,萨特所作的工作恰恰相反,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存在主义思想家,他 50 、 60 年代以后所作的工作,正是在极力用马克思主义来为存在主义“输液”。

  应当承认,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与从克尔凯郭尔到萨特本人的《存在与虚无》所代表的传统的存在主义有所不同,在《辩证理性批判》等著作中,萨特把个体的人放置到历史发展和社会环境之中进行考察,但由于他的基本立场是存在主义的,所以他不可能在这种考察中形成正确的结论,即不可能在历史的进步中找到人的全面解放的道路。当然,萨特提出了历史总体化的构想,认为在人的实践中包含着历史的总体化。但是,萨特认为历史的总体化同时又是人的异化,所谓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无非是历史的总体化和人的异化无限循环的空间。因而,当萨特谈论历史的总体化时,他是一个乌托邦的浪漫主义者;当他思考人的异化时,他又是一个苦闷的悲观主义者。而且,陷入这种二难困境本身也是一种痛苦,也是存在主义精神的体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萨特终其一生都未走出存在主义的理论设计。

  二 在个人的原点上理解社会集团

  存在主义是关于个人的理论,在萨特建立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之前,存在主义一直是就个体的人本身来考察人,即关照人的情感、情绪等非理性因素,所以,在以《存在与虚无》为代表的存在主义时期,萨特眼中的人是一个孤独的、独立的、自在自为的绝对主体,即使与社会发生关系,社会也只是他的选择对象,社会的价值就在于无条件地支持他的选择,不管他的选择是利己的,还是为他的,只要他做出了选择,这个选择就具有绝对的意义。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国难当头的时候,一个青年选择在家中陪伴自己的老母亲而不顾民族存亡,但却应得到肯定的理由。

  在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萨特开始把个人放置在社会之中加以考察,把人看作是在社会中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主客体的统一。因为,人在把他人当作客体的同时,自己也成了客体,人在自我理解的时候也必然理解着别人,人与人之间是处于对立的统一体之中的。

  当然,社会是一个空洞的概念,我们在社会中经常看到的是集团,人总是从属于不同的集团的。而且,现实社会中的集团存在本身已经表明,人在理解自我的时候必须理解他人,如果人不能理解他人,处在相互隔绝、彼此孤立的状态,那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集团了。萨特正是在所谓个人对他人的理解这个理论设定的前提下来建立他的社会集团理论的。所以,在《辩证理性批判》中,表面上看来萨特运用了大量的篇幅来探讨社会集团问题,这似乎表现为一种把马克思主义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具体化的意图。而且,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也确实存在着这样一种认识:认为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到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在政治学和社会学中的具体运用,并把这一点看作是萨特的一项理论贡献。实际上,这完全是一个误解,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是有着原则区别的,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是从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经济地位来理解阶级的,是根据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来认识阶级斗争的,而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则是建立在个人对他人的理解的基础上的。

  二战以后,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在西方社会逐渐遭到排斥,在这种情况下,用社会集团理论来代替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是可以成为一种新的尝试的。但是,对社会集团的理解也应当从人们的经济关系出发,而且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科学的结论。然而,萨特并没有这样做,所以他的社会集团理论也是与马克思主义无缘的。

  近年来,在国内的政治学界和社会学界,我们也经常看到用社会集团的概念取代阶级概念的做法,但是,在这样做时,萨特的教训是需要记取的。也就是说,如果从经济关系和利益冲突方面来理解和认识社会集团,那么使用社会集团的概念来取代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概念至多也只是一种理论表述上的不同;相反,任何企图放弃经济关系和利益冲突前提的做法,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背离,因而,也是对西方非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偷运。

  三 萨特社会集团理论的基本内容

  萨特在考察社会集团的时候,并不是象历史唯物主义那样从历史的角度来探究每一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萨特的出发点是作为个体的人。萨特认为,集团形成于外部压力的威胁,由于这种威胁,使每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比如,在 1789 年 6 月, 当法国国王惧怕发生一场暴力而把军队调到巴黎时,本来只想到自己而彼此之间相互猜疑的巴黎群众,一下子意识到国王对他们的不信任,意识到他们即整个巴黎群众是一个整体,每个人都把对自己的威胁也看作是对其他一切人的威胁来体验,认识到在被国王的军队包围了的巴黎,每个人的命运是同全体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他们就不再抢劫面包坊而去抢劫军械库,从而武装起来共同反对国王。由于国王的军队已经开进巴黎,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攻克国王在巴黎的堡垒——巴士底狱。所以,巴黎市民在攻占巴士底狱中组成的集团完全是由于国王的军队这一外部因素所促成的。在这种集团中,“个人之间的联结,在其各种真实的形式上,是在他人那里直接发现了人们自己的它者性的联结。” 是共同的危险把分散的个人实践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的。

  萨特认为,巴黎群众在共同的危险面前结成的集团,是一个“融合集团”,这个集团的特征是,有一个统一的目标和行动,那就是“到巴士底狱去!”同时,统一的目标和行动并未抹杀个人的个性和自由,相反,统一的目标和行动正是个人实践和自由意志的体现。在“融合集团”中,人性得到复活,自由得到恢复,在否定的君主专制的行动中,整个巴黎市民组成了一个共同的人。所以,萨特说:“融合集团的主要特征是自由的突然恢复。” 也就是说,在融合的集团中, “每个个人都以一种新的方式发生反作用:不是作为个人或他者,而是作为共同的人的个别体现。”

  融合集团只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在历史的发展中,融合集团不可能长期存在,一旦共同的目标实现之后,融合集团就会昙花一现地消失了,巴士底狱被攻占,巴黎市民就可以解散回家了。因为融合集团在恢复了个人自由的同时必然面临着遭到个人自由破坏的未来。一切人的个人自由只能够实现瞬间的结合,如果去维护集团的形式,个人自由就得不到张扬,而维护个人自由就只能否定集团。也就是说,个人可以自由地组成融合集团,也可以自由地退出这个集团。融合集团只是个人自由的这种二重性的暂时效应。

  因此,我们在历史中经常看到的是另一种形式的集团,即“誓愿集团”。誓愿集团是由其成员宣誓牺牲自己的自由去保卫公共自由而组成的集团。誓愿集团是建立在誓言的基础上的。从这种集团的内部机制看,它取决于两个因素:友爱和恐怖。成员间的友爱可以对个人起到约束作用,促使个人遵从自己的誓言。但仅仅靠友爱来约束个人并进一步维系集团是非常不可靠的,它还需要借助于恐怖来强制个人遵从自己的誓言。也就是说,集团需要把外在的恐怖内在化,向其成员揭示:一个外在的恐怖就存在于他们身边,他们只有处在这个集团之中才能抵御这个恐怖。因此,誓愿集团在本质上也就是一个“友爱 - 恐怖”集团。

  既然“友爱 - 恐怖”集团的作用并不在于促进友爱, 而在于抵御恐怖,那么集团为了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就必须使其结构组织化,因而誓愿集团在结构上又表现为“组织集团”,即在集团内部建立起一定形式的组织,通过工作专门化而提高集团在整体上的有机性能。这样一来,集团就形成了某种综合的权力,以致于集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不得不服从某一威权的强制性支配。这时,集团的行动就不再具有出于个人自由选择的自发性了,集团共同目标的实现也有赖于成员之间的越来越细的分工,而分工把人形式化和抽象化,割断了人与人之间的有机联系。因而,在集团的内部产生了与集团相对立的因素,随着这种因素的增长,威权的力量越来越小,以致于集团随时都有可能把威权作为个人权威来加以否定,并进而导致集团的瓦解。

  为了在威权衰落的情况下继续保证集团的存在,誓愿集团的组织性就需要被制度化,那些凌架于集团之上的威权也就会因制度化而被巩固。誓愿集团的制度化也就是“制度集团”。在制度集团中,个人就如机器中的一个部件被固定在他的工作中,所谓集团的共同目标成了他在工作中必须履行的狭隘义务,作为个人自由的目标却对于他陌生起来,因而实践成了外在于他的异化,即成为一种反个人自由的反实践。制度集团把制度变成一种凌架于一切成员之上的力量,个人既不能分享这种力量又不能超越这种力量,集团的共同目标和行动对于一切成员来说都是一种无关痛痒的外在的东西,个人的活动只是一种不得不服从制度驱使的惰性实践。不仅如此,制度集团也是官僚化的温床,因为,集团为了使越来越广泛的分工和越来越分散的活动统一为集团的共同行动,就必须在集团内部分化出一批专门从事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官僚,建立起能够发挥集团功能的官僚机构。这样一来,人与制度的对立就进一步演化成了人与人的对立。

  制度集团中的制度对于个人来说完全是外在的。因而,高度的制度化又是与极端的散漫并存的。集团中的各个个人就重新蜕化为无组织的“群”,而官僚机构又成了个人的外在危险。因此,作为“群”的个人在突然意识到的威胁面前又会重新集结为“融合集团”,起来推翻“制度集团”。如此周而复始就构成了历史总体化的进程。

  四 在解释历史方面的失败

  从个人实践的角度看,从融合集团到誓愿集团再到制度集团的发展是个人实践一步步地惰性化的过程。在融合集团中,个人实践的惰性最小,人们最初级的和最直接的实践积极地结合在一起,组成社会实践,而在这种社会实践中个人结构明晰地向人们展示出来。巴黎市民攻占巴士底狱就表现了他们利益和愿望的共同性,这一历史活动的目的和手段包含着个人实践的积极性,个人在这一历史活动中能够把自己体验为主体。

  但是,也应当看到,融合集团作为集团已经孕育着惰性因素的苗头,共同的活动已经开始限制了个人的自由实践。因为人在共同活动中应当服从的不是自身的规则,而是共同活动的规则,共同利益和达到共同利益的途径似乎威胁着个人的首创性。比如,某个攻打巴士底狱的人想出了一个比正在进行着的计划更为成功的攻打巴士底狱的计划,却无法得到实施,那么就意味着他攻打巴士底狱的活动无法完全体现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了。不过,融合集团作为集团的消极性仅仅刚刚开始和尚未从总体上显露出来。因为融合集团对全体成员来说,集团自身的存在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在攻打巴士底狱的活动中,全体成员有意识的目的是指向攻占巴士底狱,而共同行动结成的融合集团只是服务于攻占巴士底狱这个目的的手段。

  誓愿集团则不同,在誓愿集团中,当全体成员宣誓遵守集团的纪律永不背叛共同的事业时,实际上是把集团的存在当作了目的。由于集团自身的存在成了目的,那么集团利益就高于一切,个人往往不得不牺牲个人利益而服从集团利益。但个人利益的先验性决定了誓愿集团中个人与集团之间存在不可克服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随时都有可能明显化。为了避免冲突的明显化、表面化,集团唯一的选择是压抑个人自由,加强集团的惰性。而这样做的结果却进一步地拉开了个人实践与社会实践的距离,使社会实践最后变成与我相异的、对立的纯粹他物。

  制度集团把誓愿集团中与人相异在的惰性实践进一步形式化,从而在集团中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组织和管理的官僚化使各个个别的人已经认不出集团的结构、性质、目的和共同活动的手段,实践完全异在于个人,个人的主体性完全客观化,个人再也无法把自己体验为自由的主体,他所感觉到的自己就是“他者”、客体,当个人在进行活动时,他是以异化的方式机械地履行自己的义务的。

  因此,制度集团一方面加强了总体化的实践,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不可克服的“病态”,使实践为“反实践”所代替,使实践的人性为无人性和实践过程的无思想性所代替。

  因此,在制度集团中,人们堕落为“群”,由物质的统一和同一的环境虚假地结合在一起,就如工人在同一企业中劳动,他们制造同样的产品,采用同样的技术,他们甚至遭受同样的命运,但他们不理解自己的共同利益,他们的活动只是分别地进行的,每个人的活动都是与他人的活动分离的,他们单独地进行斗争,每个人为自己而斗争,结果是同样地遭受他们共同的命运。萨特说,在群的状态下,“每个人都在身体上与他人不同,并且因为有一种实践上的敌对关系或对他们的相互存在的实际上的无知,象许多墙壁一样把他们隔离开来。”

  直到有一天每个人都对共同的命运觉醒了才组成融合集团。这种共同的命运就是上文所说的外部威胁。在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共同的威胁而齐心协力,“集团便作为威胁着群的复合体的那种生存的不可能性的根本不可能性而构成了自身。”

  群的实践不同于集团实践,但却是在集团中进行的。对于历史来说,群的实践是最普遍的实践形式,不过,历史的总体化却是直接地在集团实践中展开的。因为,历史事变决定了历史运动的进程,而一切历史事变都是由集团实践来完成的。所以,在历史的发展中,我们看到的是无数的悲惨事实,即个人自由的泯灭和惰性实践的泛滥。

  从萨特关于社会集团的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萨特对各种类型的集团的分析都是从属于理解个人的需要的。评价一种类型的集团,是根据个人在这个集团中的状况而定的,个人在集团中越是能够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越是具有充分的自由,这个集团也就是堕性因素最少的集团,因而人在其中的异化也就最少。存在主义和一切人本主义哲学一样,崇尚个体的人的自由,抨击造成人的异化的一切因素,他们所苦苦追求的理想社会也就是人能够于其中充分发挥自由的社会。

  所以,萨特在探讨社会集团问题时,对融合集团津津乐道就不难理解了。但是在历史的发展中,融合集团毕竟只是一种只可能短暂存在的乌合之众,这种集团固然为个人提供了较为广阔的自由空间,而这种自由是否是有利于人类历史发展的积极的自由,却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因此,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表面看来是从社会的角度把握人,而实质上则是从个人的角度来建构社会理论。

  然而,萨特在展开他的社会集团理论时,始终扣住攻打巴士底狱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这就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似乎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样可以用来科学地解释历史和理解重大的历史事件。其实并非如此,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通过臆造所谓融合集团到制度集团的发展过程,是从属于个人批判的需要的,是一种充满浪漫情调诗意的批判,它不仅批判以往的一切社会制度,而且否定今后的任何一种制度化的社会生活方式。

  所以,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只不过是一种精致的无政府主义,它包含着对一切规范化和制度化因素的恐惧,丝毫没有任何建立理想的、合乎人性的、使人能够得到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的设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萨特的社会集团理论在解释历史方面是失败的理论。如果单就这种理论对社会集团演变过程的描述,我们看到的不是历史发展的模式,反而觉得是在描述某一黑社会组织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这对于萨特的崇拜者来说,无疑是可悲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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