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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孤的象征意义在中国文化中的演变

覃妩周分享
  论文关键词:孤 象征意义 原生态 次生态 再生态 演变
  论文摘要: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象征意义,文章试着从这些不同的象征意义中梳理出孤形象在中国文化中的演变流程。
  从先秦时期的典籍到魏晋时期的志怪小说,再到后来的笔记小说、文言小说以及民间的信仰里,都有着各具风格、面貌迥异的狐形象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里狐形象的转变一方面映射出特定时期民间信仰的特点以及时代思潮的变迁,同时也反映了中国人思想观念及信仰的变化。本文从狐在时代变迁中的三种形态出发,对其意象作出具体的阐释。
一、原生态的狐意象—狐图腾崇拜
图腾是动物的一种形式,是人的祖先,图腾神大多都是以动物的形式出现的。早在远古时代,人类社会处于文明的蒙昧阶段,“万物有灵”的观念显示万事万物与人类的区别在人类意识中是模糊的,人类往往以自己的形象特征来比照外界事务,从而对狐的认识带着半好奇半恐惧的朴素心态。在先秦典籍中已有多处提及,如:
狐死首丘(《礼记·檀弓上》)
狐假虎威(《战国策·楚策一》)
有亢者狐,率彼幽草。(《诗经·小雅·何草不黄》)
彼都人士,狐裘黄黄。(《诗经·小雅·都人士》)
这些典籍中的狐是作为普通的动物性狐出现的。
有关狐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周易》和《山海经》。这里注意的是狐不同于人而长成的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也就出现了九尾狐的传说:
《山海经》: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郭璞注:即九尾狐),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南山首经》)
又南三百里,曰姑逢之山。无草木,多金玉。有兽焉,其状如狐而有翼,其音如鸿雁,其名曰撇撇。见则天下大旱。(《东次二经》)撇撇,狐属也。
又南五百里,曰尧丽之山。其上多金玉,其下多篇石。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九首、虎爪,名曰鳌侄。其音如婴儿,是食人。(《东次二经》)
有青丘之国,有狐,九尾。(《大荒东经》)
此类记载中的狐已具有了一些“怪异”的特征,但形象上还只是“蠢然一兽”,仅在兽形上较普通的狐多了一些东西(如头或尾或翼之类),显得狰狞一点、异样一点而已。若论狐怪作为一种能魅惑人的妖魅、灵物出现,则不能不提及先秦典籍中的这类“始祖型”的狐怪,即上古时期,有狐之图腾祟拜,涂山氏、纯狐氏、有苏氏等部族均属狐图腾族。
自汉代始,这种一致的狐观念发生重大变化:九尾狐作为原始狐图腾的一种遗存,被汉代经学家视为纬之言的载体,由吉兽升格为象征君德国运的瑞应之兽—这是狐在符命文化系统中的定位;而自然狐却由吉兽坠为“鬼所乘之”(许慎《说文解字·犬部》)的妖兽—这时狐所传达的兽性特征仍然没有改变。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先民们在与禽兽杂处的居住环境中认识最早最多的动物大概就是老鼠和狐狸了,但有庐舍丘墓之所便有它们的踪迹,“城狐社鼠”一词从某个侧面看正反映了狐鼠在人居环境中与人的关系之密切。由于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常常可以见到狐的活动,故而往往引起他们特别的兴趣,把这些狐的活动和习性加以总结而反映在他们的谣谚和生活认识中。
二、次生态的狐意象—狐的怪化、妖化、神性化
狐在先秦两汉时期,与龙、麒麟、凤凰一起并列四大祥瑞之一。汉代石刻画像及砖画中,也常有九尾狐与白兔、蟾蛛、青鸟并列于西王母座旁,表示祯祥。这些都显现出了狐的一种神性。但当东汉许慎以“妖兽”释狐时,狐瑞观念尚在盛行的时候,狐妖观念同时也在流行,至少一部分狐已经从图腾神、祥兽、瑞兽的神圣地位跌落下来,进人了精怪的行列。
瑞兽之为妖兽,神灵之为妖精,是狐文化内部的一个根本性的转移。狐为妖兽之说从此延续下去,三国吴虞翻《周易注·未济》云:“狐,野兽之妖者。”南宋朱熹《诗集传》注《邺风·北风》:“狐,兽名,似犬。黄赤色。·一皆不详之物,人所恶见者也。”
九尾狐被妖化后,同中国历史上商纷的王妃—姐己紧密的联系了起来。姐己是九尾狐精,最早的资料是日本《本朝继文粹》卷一一江大府卿《狐媚记》中记载的:“殷之姐己为九尾狐。” 《狐媚记》记康和三年事,相当于中国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说明至迟在北宋末年已有姐己为九尾狐之说,并流传至日本。这种说法的流传结果,实在元代出现了讲史话本《武王伐封书》(又称《武王伐封平话》),通过小说形式把姐己为九尾狐之说非常明确地确定了下来。姐己被说成是九尾妖狐并不是偶然的,这是女色亡国观念和狐媚观念结合的产物。狐化为淫妇媚人,姐己之流贵为后妃而媚主亡国,乃是淫妇之尤,也只能用狐妖之尤的九尾狐来配她。古人的观念,大凡亡国之君总有个坏女人伴随,夏粱之妹喜,商封之姐己,周幽之褒姐就是如此。
  狐在这种情况下,既是美女的象征,也是恶毒女子的一种象征。
中国的民间信仰一大特点是“万物有灵观”,山川大地、龙凤龟鹤、神鬼仙怪都是中国民间信仰的对象。先秦三代至春秋战国的民间信仰是以天地风雨自然神崇拜、祖先崇拜和上帝崇拜为主要内容的,狐很少进入民间信仰的视野。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上一批记述神仙方术、鬼魅妖怪、殊方异物、佛法灵异等志怪小说的集中出现,民间流传的有关狐的故事也被大量收录在内,此时的狐形象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一)怪化、妖化的狐形象
中国古人对狐的特别关注及附会诊释,为后世狐怪传说的广泛流传伏下了引线。狐怪,古又称“狐魅”、“狐妖”,或简称为“狐”、“老狐”。其“怪”字之含义,按照《白虎通德论》的说法:异之言怪也。凡行之诡异日怪。看来,狐怪形象的出现与人们平时印象中狐活动的诡异感有关。在先民的眼里,狐的活动是十分诡异、神秘的,这种印象使人们把狐当作了一种“悖正逆常”的“妖”或是“怪”。“怪”在秦汉以后多指“物怪”,即各种动植物或日常用物年深日久所成之“精”。扬雄《太玄经》说:怪分青、赤、白、黑、黄,皆物怪也。中国历代所传的狐怪即属“物怪”之次。狐怪印象之出现,至迟在先秦的部分典籍中已有表现:
《庄子·庚桑楚》:步初之丘陵,巨兽无所隐其躯,而孽狐为之祥。
《战国策·秦策》:鬼神狐祥无所食。鲍彪注:狐祥,狐之为妖者。
《庄子》、《战国策》中“狐祥”诸语说明当时狐已经在人的印象里形成了“能为妖祥”的观念,这与后世志怪中的各类狐怪、狐魅便十分接近了。此二则材料似可视为中国狐怪传说的滥筋所在。以后秦汉之际的“簧火狐鸣”一案,大概也多受了先秦时代这种俗说的影响。在汉代,或许是与这一时期俄纬之学的盛行有关系,其民间也巫风大畅、鬼道颇炽,各种关于狐怪及物怪的传言在这一时期也大畅其说,并且广有人信。
《周礼·春官宗伯·神仕》:凡以神仕者,掌三辰之法,以犹鬼神示之居,辨其名物。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物魅。以国之凶荒、民之礼丧。
《史记》中: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封禅书》)
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留侯世家》)
王充《论衡》: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人之形。(《订鬼》)
《焦氏易林》:
三足狐鸣,灵鸣督邮,思过罚恶,自贼其家。(《小畜》之《未济》)
老狐屈尾,东西为鬼,病我长女,哭涕拙指。《睽》之《升》)
老狐多态,行为蛊怪,为魅为妖,惊我王母。(《萃》之《既济》)
《焦氏易林》中的几则卦词显示出:狐“善为妖魅”的说法在汉代已经非常流行了,《说文》中给狐下的“妖兽”的定义可充分证明这一点;《焦氏易林》中“老狐屈尾,东西为鬼”一条则昭示了至迟在西汉末,狐魅惑人的说法已获认同,这预示着,狐怪很快将以人的形象在俗说中出现。王充《论衡·订鬼》中“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一节就似乎已为魏晋六朝志怪诸说开了先河。
(二)神性化的狐形象
远古时期,人们常常根据自己的想象把一些超乎常人的本领强制的加到动物身上去,强迫它成为“神”。人们对狐有着一种敬畏的心理,在古代,人们相信见到狐预示着某种征兆,或许是喜事,或许大难临头。如果狐跑到家中,全家人奉若神明,任其自由活动,不能伤害。路途中看见狐会立即双手合十向它膜拜,祈求狐保佑平安。就连日常言语中避免直呼狐名,多以“大仙”、“胡三爷”、“胡仙姑”等代替。另外人们对狐的信仰里也包含着一种功利的心理。许多研究者认为中国人信仰神灵的基本目的和态度,就是避灾祈福,功利性非常明显。中国古代低下的生产力,残酷的自然环境,使民众对自然界产生了一种敬畏感和神秘感。人们观念中认为人自身是无法主宰和安排周围一切的。要得到什么,实现什么,只有借助神和祟拜物才能实现。中国人如此广泛热衷地信仰狐,而且历久不衰,目的也在于此。狐在人们眼中,是法力高强,通天人地,无所不能的神仙。记载中的九尾狐能给国家带来繁荣昌盛:“必九尾者何?九妃得其所,子孙繁息也。龄尾者何?明后当盛也,’;“德至鸟兽,则凤凰翔,莺鸟舞,麒麟臻,白虎到,狐九尾。”
小说中的狐能够随意变幻外形,修道成仙,“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狐女,为神巫,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狐的生命力很强,人们由此认为祭祀狐可以免除灾难疾病困扰,如:“各家于小儿种痘时,祀狐最虔,称之为花老太。据之稍有不敬,小儿必无幸免者。”人们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信仰狐,期望借助狐的高超法术逢凶化吉,降福免灾。
明清时期,民间对狐的信仰达到顶峰,不仅众多行业把狐作为本行业保护神供奉,清朝县衙内的金库、粮仓供奉狐来驱鬼防盗,清代各官衙为防官印被盗,常把狐作为“守印大仙’,供奉。
三、再生态的狐意象—狐妖的人性化
狐形象由魏晋时期的“狐怪”发展到中唐小说《广异记》中的“狐精”,对狐的描写渐渐抛开了民间信仰的视角,狐形象也逐步具有了人性化特点。当唐代人性化狐故事的最高代表《任氏传》出现后,狐故事演变为文学化的“人”故事。从而,志怪小说中的狐怪形象出现了新的内容—狐正式以人的形象出现,“狐幻人形”的说法从此开始畅行。
唐代张蔫说:“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恩,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日:无狐魅,不成村。”狐形象在唐代逐渐开始转变成了人的形象,这种演变和人们在唐代时期的信仰观念的变化有着很大的关系。人们的信仰观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大,人们也不再一味地盲目信仰神灵那虚无的力量,开始相信自己的力量。于是到了物质生活比较繁荣的唐代,人们信仰观念里的虚妄性进一步减弱,现实生活的成分逐渐增强,从而在唐代这一时期,狐不再是魏晋六朝时期那种诡异妖惑、与人对立的怪化、妖怪的形象,而成为了和人们共同生存、被人们敬仰的一种具有人性化特征的人性化的狐形象。
狐文化是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文化现象。它体现着中国几千年来“天人合一”的文化核心,在传统的农业经济生产模式下,中国人处处追求自我实际的生存需要和生活理想而设立的神灵,希望将“天”(自然)中的“异己”力量转化为“顺己”、“助己”的力量,它是人类自然文化同人文文化相融合在生存观念上的一种综合形态。狐文化作为原始社会纯朴的敬畏自然、敬畏生灵的类宗教信仰文化在中国乃至东亚的古代广为流传,而“狐信仰’,对于人类社会的意义也在不断的变化,从原始社会的图腾崇拜到封建社会的种种民间信仰正是其作为民间文化数千年来的演化。近代以来,研究有关狐的民间传说和民间禁忌的狐文化日趋兴盛,对于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对于繁荣学术、文化交流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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