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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类相关论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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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政策既是民主的产物,同时又是民主的反映,是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政治产品。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公共政策类相关论文参考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公共政策类相关论文参考篇1

  浅析公共政策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

  摘要:公共政策是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对国际商事仲裁诸多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从公共政策的概念入手,分析公共政策对法院、仲裁员和仲裁法律适用的限制,以明确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使国际商事仲裁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公共政策

  一、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公共政策

  崇尚自治可谓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最大魅力所在,仲裁员的指定,仲裁地点的确定,仲裁法律适用等等,均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意思自治可实现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最大支配,使得仲裁程序更加灵活,这一点在诉讼中较难实现,同时也是仲裁这一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蓬勃发展,充满生命力的关键。但是,国际商事仲裁并不是脱缰的野马,它之所以能得到世界范围内主权国家的接纳和承认,究其根本,在于各国家期望仲裁员能像法官那样,既能满足当事人的合理期望,又能遵循基本的“公平与正义”观念,并在特定案件中能尊重涉及的相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定。[1]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公共政策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实体法律适用,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这种影响恰恰能在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法律控制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二、公共政策对国际商事仲裁的影响

  公共政策通常具有两方面的作用,它既能够排除那些有违本国基本法律原则和重大社会利益的外国法的适用,同时也能拒绝承认和执行某些违反本国基本道德观念、重大政策和基本法律原则的仲裁裁决。国家正是通过这一工具,保留着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最终司法审查权。

  (一)公共政策对法院的影响

  法院是一国的国家机构,内国法院有义务适用本国的法律体系,法院的管辖权和审判权均来自国家,相应地,法院必然有义务维护本国基本利益,重大政策和道德基本观念不受侵犯。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法院在两个阶段需要考虑公共政策的适用,即考察仲裁协议效力和裁决执行这两个方面。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约定通过仲裁解决具有国际性质商事争议的协议。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后,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需要考虑本国公共政策,审查争议事项可仲裁性及协议当事人提交仲裁的能力,以确定法院有无管辖权。当事人若向本国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也会涉及公共政策问题。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但是,其只是表明该争议得到初步的解决,若获得不利裁决的当事人拒绝执行,那么,获得有利裁决的当事人需要依靠法院的承认与执行才能最终实现其利益。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承认与执行申请时,法院必须审查争议是否可以提交仲裁,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能力,仲裁程序与裁决是否符合本国基本公共政策也在法院审查之列。

  (二)公共政策对仲裁员的影响

  仲裁员与法官不同,仲裁员不必忠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也没有义务服从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不像法官那样,受到“法院地法”的约束。但即便如此,也绝不意味着,仲裁员可以完全脱离有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共政策的限制。当事人将争议交付解决,当然希望能得到公正的解决,这是当事人的合理期待,但同时更期望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最终能够得到执行,谁也不希望得到“一纸白条”,即仲裁员作出的仲裁裁决必须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为了避免裁决在仲裁举行地国法院撤销,或者为了避免裁决在仲裁执行地国被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员就必须考虑以上两国的公共政策。[1]同时,仲裁员也必须顺应并维护国际贸易往来的基本观念和原则,捍卫国际商业秩序,否则,仲裁的权威和声誉会受到损害,难以得到信任。因此,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员有义务适用支配法律所属国的公共政策,通常是仲裁地国的公共政策规则,为了保证仲裁程序正当,仲裁员也应对仲裁举行地国的公共政策加以考虑。而影响最为显著的是裁决执行地国的公共政策,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最终的利益能否实现,也是仲裁员最不能忽视的,犹如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时时督促仲裁员作出一个有效且能够强制执行的裁决。

  (三)公共政策对仲裁法律适用的影响

  当事人意思自治贯穿仲裁各个阶段,在法律适用方面也不例外,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适用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在当事人未选择适用的法律时,仲裁员直接决定或依其认为适当的冲突规则援引的法律来进行审理。无论哪种情况,也不能脱离公共政策的限制。即使当事人明示排除有关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共政策,仲裁员也不能直接排除该国政策,而应具体分析该国与本争议的密切联系程度来决定是否适用该公共政策。

  三、结语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公共政策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国际经济相互依赖性增强,国际商事交易蓬勃发展,规则渐趋统一,公共政策适用的范围也会越来越小。纵使说它是一匹难以驾驭的烈马,也仍然有迹可循,意思自治不是放任不管,公共政策更不是牢牢控制,掌握好意思自治和国家控制之间的微妙平衡,国际商事仲裁将会在更加自由的环境中得到发展。

  [参考文献]

  [1]曾强,张华.国际商事仲裁中公共政策适用的价值研究[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6).

  [2]黄进.区际冲突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公共政策类相关论文参考篇2

  谈对公务员“报考热”的思考

  论文摘要:“公务员报考热”逐年增温,公务员考试已变成全国高学历人才竞争最激烈的“中国最难的考试”。公务员“报考热” 现象反映出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公平、公正、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我们应正确认识、理性对待公务员“报考热”。文章分析了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及其存在的利弊影响等,从而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公务员报考热; 公平机制; 就业压力;监督机制

  自1994年6月7日我国开始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距今已有14年时间,报考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01年到2005年五年间,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人数增加了三倍,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共计报名人数为105万,确认人数为775418人,比2008年增加了133600多人,增长了 21%。各职位平均竞争比例为73:1,最热门职位的竞争率是三年来首次超过4000:1。公务员热逐年增温,公务员考试变成了全国高学历人才竞争最激烈的“中国最难的考试”,其难度远远超过高考和研考。严酷竞争也导致了极端事件的发生,08年11月辽宁省抚顺市出现了父亲为帮女儿考上公务员雇凶伤害对手的恶性案件。公务员考试“高烧不退”值得人们对此进行一番思考。

  一、公务员报考热的原因

  (一)社会地位高,能够体现人生价值

  2002年,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一书中,把当代中国社会划分为十大阶层,公务员的高层和一般办事员分布在第一和第四两个阶层,位次都很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05年对中国青年就业状况的调查也表明,青年就业选择的前三位分别是:政府部门、国有企业、自己创办企业,说明公务员在人们心中有着很高的这会地位。公务员拥有国家赋予的权力,在政府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直接参与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参与国家的管理,他们从事社会公共权力的事物,具有社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特别是在我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的关键时期,政府的决策作用致关重要,公务员也因在经济建设中通过参与政府决策获得较高的人生价值的体现,通过服务于国家、服务于社会最大限度的实现人生的抱负和理想。公务员因职业的崇高性而受到大众的爱戴和尊敬。有相当多的年轻人把考公务员作为择业的第一选择和人生追求的唯一目标。

  (二)工作稳定,福利好,社会保障健全

  公务员的职业稳定性优于其他各行业,有“铁饭碗”之称,一旦进入公务员队伍“流动”风险基本消失,工作稳定性好是公务员被追捧的原因之一,另外,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养老和医疗采取的是由政府一手包办退休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而不是由政府和个人分别负担的积累与统筹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公务员的退休金比其他参加社会保险相同人员的养老金高很多,医疗保障也优于其他人员,除了养老、医疗外,在工伤、生育、失业等方面,国家也为公务员建立了完善的保障制度,这使得公务员具有比其他行业更优越的待遇。优厚的福利保障使公务员这一职业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公务员成了许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职业。

  (三)考试制度公平透明

  公务员考试的核心就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公务员考试制度运行的十几年里,虽然还存在着许多弊病,但它的公平性是勿庸置疑的。目前也是老百姓普遍认同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制度。公务员考试制度为广大考生搭建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得应试者通过这个平台得到普遍参与的机会,彻底改变了过去以家庭出身、血统、社会背景、关系等为条件的弹性选拔方式,打破了身份、地域等方面的限制,近几年,有相当多的省市开始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200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有三分之一的职位面向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还有的省份减轻了家庭困难考生的报考费。2006年国家进一步放宽了公务员体检标准,乙肝病原携带者也可通过公务员体检,这些都说明公务员考试的限制、障碍和歧视逐渐消除,更多的人能够平等地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竞争,有相当多的优秀人才被选拔进入公务员队伍,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公务员队伍素质,公务员为民执政的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四)就业压力的影响

  我国高校自 1999年以来开始扩招,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从2001年到2008年的8年间,全国高校毕业生由115万增加到559万,净增444万,平均每年以 20%左右的速度增长,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虽然政府做出了巨大努力,但由于就业市场存在着供需矛盾等因素,社会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日益加大的就业压力下,相当多的高校毕业生把报考公务员作为就业的重要选择,甚至作为通向就业成功之路的唯一途径。毕业生在公务员考试中站有一定优势,他们具有超常的考试能力,因此在公务员考试成功者中有三分只二是高校毕业生,另外,因为公务员考试费用不高,毕业生中盲目跟风者也大有人在,他们不放过任何可能就业的机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参加公务员考试,还有一些人因把考上公务员作为唯一的就业途径,出现了屡考屡败,屡败屡战的不正常现象,历时数年损失巨大,丢掉了专业,错过了其他就业机会,损失了大量精力。未来几年,由于毕业生人数仍呈上升趋势,另外,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经放缓,就业压力会进一步加大,这些不利因素将导致公务员“报考热”这一现象将长期持续。

  (五)功利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

  受“官本位” 思想的影响,有很多应试者并不认为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具有奉献精神,必须勤政廉政,他们把公务员看成权利和地位的象征,看成积累社会资本的砝码。在公务员报考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深思,各类岗位的报名人数冷热不均。2008年公务员招考最热的一个职位报名人数高达3574人,2009年这个记录已被打破,职位竞争比最高4000:1,在2008年的公务员报考中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如广西百色、宁夏、内蒙、新疆等地有近60个职位无人报考,偏远地区的气象、水利、地震、农业等部门的职位一直少有人问津。在公务员开考以来,这种现象已经存在多年。

  二、正确认识和对待公务员“报考热”

  公务员“报考热”将会使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聚集到政府部门,这将为政府部门注入新鲜血液。随着政府只能的转变,需要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政水平高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考试优中选优,才能担当起管理好国家的重任。但换一个角度看,公务员本身不创造财富,是靠纳税人生存,管理国家需要优秀人才,全社会的各行各业都需要优秀人才,如果优秀人才过于集中在政府部门,说明国家机关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过大,不利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于人才流动到企业、科研机构等第一线单位,可能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应理性地分析原因,找出科学应对的策略。

  (一)加强就业指导,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各级人事部门和各高校应加大就业指导的投入和力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设计对广大毕业生和求职者实现人生目标的重要意义。就业应该通过多方面、多领域、多渠道而实现,都挤上一根“独木桥”,是人才资源的浪费。考生在公务员考试的报考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看待自己的能力,要考虑自身素质与公务员要求

  是否匹配,不是人人都适合做公务员,公务员是国家的公职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勤政廉政,具有无私风险精神,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调查研究和再学习能力。要消除对公务员认识上的误区,公务员不是“铁饭碗”,当上公务员,并不意味着“能进不能出”。早在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就特别设立了辞职辞退制度。

  近20年来,国外的公务员队伍越来越多地实行聘任制。2008年,我国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与国际接轨——广东深圳、浙江温州、上海浦东等地已经试行公务员聘任制。200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提出了“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二)广开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公务员报考者中毕业生的数量逐年增加,甚至越来越多的硕士、博士生也加入了“国考”大军,这说明,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日益加大。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的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边远地区就业,不仅能够缓解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实现均衡就业,而且能够促进城乡和区域间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能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重点扶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吸纳毕业生的主要力量;还要积极鼓励自谋职业。

  (三)完善公务员监督管理机制

  由于我国目前公务员管理体制中还存在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制度性漏洞,使得拥有资源管理和支配权的公务员职位本身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不少人是抱着特权、经济收益等目的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如果放松了监督,公共权力就可能沦为他们谋取私利的工具。要建立更加广泛的监督网络,加强对公务员行使权利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应建立健全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大力推行阳光政务,政府决策必须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以能力与业绩为导向、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服务对象有效参与评价、适合各级各类机关特点的公务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一个经济高速发展、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提高的环境里,人们就业谋生的渠道应该是四通八达的,并且各种选择各有长短、利弊。公务员作为其中的一种选择,有职业和收入都相对稳定、握有公共权力的好处,公共权利就必须在严格监督之下运行,不能滥用权力,更不能以权谋私。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社会保障面窄、保障内容不全等问题,存在以城乡分割为主要特征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很多城镇劳动者和绝大多数的农民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未全面地发挥出其缩小差距、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和实现共享发展成果的作用。从公务员报考热中不难看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已经影响到我国的就业环境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整个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水平,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广泛地对城市劳动者和各种社会群体实行社会保障,使他们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才能有效地促进就业,才能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如果社会保障这一制约求职者就业的后顾之忧问题得到解决,那么,公务员招考中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现象将得以改变,大部分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情况,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做出科学规划,这将有利于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徐驰.公务员考试热的冷思考[J].科文汇(下半月),2007,(2).

  吴燕妮,罗旋.浅论公务员考试制度[J].长沙大学学报,2006,(4).

  梁秀英.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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