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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伦理的特点

蓝俊分享

  检察官是国家利益的代表者,履行神圣的法律监督职责,应当具有职业的权威性。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检察官职业伦理的特点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检察官职业伦理的特点

  职业伦理在社会转型期,司法承担着调解主体利益诉求、解决社会矛盾冲突、实现法律公正价值的只能。[1]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司法公正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永恒话题,更是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课题。它是实现、维护和争取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它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稳定发展以及每一个公民对社会的信心和希望。近年来,国家在司法公正方面已经做了不少的努力,但司法不公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而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主要在于司法独立性缺失,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法律从业者素质不够等方面。其中检察官职业伦理就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司法公正的定义和内涵

  它包括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就是执法司法结果的公正,包括事实清楚、合乎法律、合乎情理三个方面。程序公正,就是执法司法活动的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法律得以准确有效的实施,案件得以及时正确的处理。科学设置程序、严格遵守程序,是实现实体公正的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例如诉讼法中的“回避原则”,是纯粹的程序性规定,只体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包括充分参与、客观中立、制约配合、公开透明、及时高效五个方面。所以说,假如实体公正被称为“做正确的事”,那么程序公正就是“正确的做事”。也就是说将正义以一种看得见的方式实施出来。司法的公正实实在在的关系到整个社会正义的问题。英国著名学者培根认为:“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二、为什么司法公正与检察官职业伦理息息相关呢?

  因为检察机关是法律执行的监督机关,高素质的检察人员是保证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民生大于天,服务保障民生,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司法权行使的正当性,关系到检察院以及检察官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通过司法而创造的法律准则的统一,也关系到能否在检察人员中形成同事之间的恪守司法伦理准则的有效机制。

  检察官职业伦理的要求

  (1)忠诚规则

  忠诚是我国检察制度排在第一位的价值。忠诚是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基石。检察官的忠诚包括对国家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宪法和法律忠诚,也包括对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忠诚,这有别于西方国家要求的检察官须超越党派利益、保持政治中立。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代表着人民的根本利益,检察官应忠于党,坚持党的领导,奉行党的事业至上。检察官“独立”在我国的含义是检察官独立于与之平行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个人,“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自觉抵制权势、金钱、人情、关系等因素干扰”,而非独立于政治或执政党。

  (2)公正规则

  公正是国际上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核心准则,也是我国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核心内容。检察官并非法庭上单纯的控诉当事人,而是国家法律监督者;检察官代表国家追诉犯罪,也并非为了一方利益,而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检察官应当秉持公正的理念进行法律监督,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应当超越单纯的控诉角色,以公正的方式和程序打击犯罪,全面收集、调取证据,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不能忽略保障人权,不能为求办案效率而将错就错勉强起诉铸就冤案。

  (3)清廉规则

  正人须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检察官作为法律监督者,必须加强对自身职业活动的制约,以自身的清正廉洁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和支持,提高检察公信力。只有自身清正廉洁,才能有监督的底气和资格,才能有监督的力度和实效,才能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地行使检察权。检察官自身是否清正廉洁,关乎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影响案件公平公正,影响社会公平正义。清正廉洁是对检察官的终生要求,除了约束在职检察官,清廉规则也对退休检察官有约束力。

  (4)文明规则

  文明是对检察官职权行为的态度、作风和形象的伦理要求,在崇尚法治的时代,检察官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要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宽严相济,以人为本,做到执法理念文明,执法行为文明,执法作风文明,执法语言文明,使社会公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官的精良素质。

  恪守检察官职业伦理,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时刻保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新常态,真正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这是新的历史时期检察干警最大人生价值的追求。

  (1)建立检察官职业伦理体系,加大对检察官的要求

  现有的 《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试行)》都对检察官职业伦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依然停留在表面与字面,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检察官伦理体系。客观公正是国际上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核心内容,围绕这个核心内容,我们需要再去结合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检察官职业伦理体系更应当要求检察官心中有法、心中有国、心中有党、心中有民。

  (2)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检察职业伦理融入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检察职业伦理的建立和实行,离不开每一个检察官的恪守。司法实践中,能否办好案件,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能否经得住实践、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是检察人员职业伦理修养、品质、操守好坏的分水岭和试金石。这要求检察人员要在执法办案实践中坚持用法学理论武装头脑,以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促进高尚道德品质的培养。特别是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重点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法、理、情统一于执法办案中,防止和克服机械执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与此同时,必须以良好的文化素养优化道德修养,掌握履行检察职责所需的各方面知识,不断精研法理,广泛汲取检察工作所涉及的各类学科领域知识,提高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法律追求的最高境界。

  (3)营造一个良好的检察职业伦理执业环境,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面对当今出现的公民法治信仰的缺失,营造一个“法治”人文环境至关重要。这对立法者、司法者、守法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将法律深深的烙印在心中,认同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首先,强化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培养公民的权利意识、主体意识。只有当公民不再将自己作为法律的旁观者,转而发自内心的去信任它、爱护它的时候,法律信仰始得形成。其次,建立一个好的检察职业伦理环境,使得检察官能自觉接受监督,更加有于检察职业伦理的形成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