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话辩论心理(2)
二、辩论赛前的心理调节
从接到辩题到正式比赛,一般都有赛前准备过程。在这过程中,除了要精心思考立论,收集材料,组织论据外,还要充分做好赛前的心理调节。由于赛前准备都比较紧张,所以人们常常注意了前半部分的工作,而忽略了后半部分的工作,也就是说抓了“硬件”,忽略了“软件”,结果经常是后悔莫及。任何比赛都要注意赛前的心理调节,辩论赛更应该注意,因为辩论赛中由于紧张说错一句话而被对方抓住,就完全有可能导致整场比赛优势的丧失,陷入全面被动。因此,赛前的心理调节是准备辩论赛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自己的体会,我认为赛前的心理调节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协调认知。现代认知心理学有一重要理论叫认知不协调理论,该理论认为,人们都力求认知的协调一致,可事实上人们常处在认知不协调状态。认知不协调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主观认知与事实认知的不协调。例如,假设有个学生自认为自己的智力水平很高,可是在一次考试中,他却没有及格。这样一来,第一种认知即相信自己很聪明的信念便和第二种认知即考试不及格的事实不一致。二是所持信念与所要接受的观点的不协调。心理学认为,人们不喜欢看或听,更不愿意接受那些与他们所坚持的信念或希望相反的东西,所以,一旦出现这种东西,人们的认知心理就陷于不协调。显然,后一种情况的认知不协调在辩论赛中经常会出现的。辩论双方的立场是抽签决定的,而不是自己选择的。这样就经常会出现辩论的立场与自己所持信念不协调的情况。例如,本届辩论赛有一辩题是:现代化等于西方化。对于这一问题,现在学术界和社会大众都普遍有这样的共识:即现代化不等于西方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抽签结果要求以“现代化等于西方化”为立场,那么认知的不协调也就随之产生,而与此立场相对的反方则可能没有这方面问题。本届辩论赛的另一个辩题,即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却使正反两方都陷入认知不协调。因为,现在世界各国都公认艾滋病既是医学问题,又是社会问题,而辩题却要求正方论证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要求反方论证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在认知不协调的情况下,要按规定的立论辩赢是十分困难的,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就要积极做好认知的协调工作。
这种协调显然不是让立论服从自己的信念,相反,而是让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向立论靠拢,并尽可能地将立论内化为自己的信念,那怕是暂时的。这个过程应该是在对辩题作全面、科学的分析,并形成具有一定科学性的立论中完成。因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是完全摒弃自己原有的信念,相反,应积极地将自己的信念带进去,在分析和思考中努力找到立论与自己信念的契合点,这样就能很快地将原先不愿接受的立场转化为自己从心里认同的立场。显然,认知协调是一个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的接受过程,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过程。俗话说:据理力争。如果心理上无法接受辩论所应据的“理”,那么不论怎么“争”都将是无力的。世上许多事都是知易行难。协调认知的重要性,理论上大家都清楚,但真要哪个人去实践就难了。本届大决赛的辩题是:人性本善。在准备辩题的正方时,我们队的队员从立论到逻辑推演都统一得比较快,因为,人性本善都是大家心之所向。可是到了准备辩题的反方时,大家的心就不那么统一和顺畅,总觉得有些解不开的疙瘩和理不清的思路。后来几经反复,不知费了多少口舌,争了多少次,临走前才把基本观点一致起
来,并为每个辩手所接受。正是因为大家最终都从心理上接受了人性本恶,但教化能使人抑恶扬善这一基本立论,所以大决赛中,每个队员都显得比较胸有成竹,对自己的立论和观点充满信心,相信它就是真理。这种精神和心理状态为最后胜利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二,个体与群体的心理协调。辩论赛是由各方四人组队进行的,是一种团体性的比赛。在立场确定的情况下,四个辩手都应在同一立场上与对手作刀来剑往的较量。一旦哪个辩手游离了本方立场,整个队将陷入被动挨打的局面。所以,这种辩论赛十分强调四个队员之间的默契和协同作战的整体意识。要形成默契,四个队员就要心心相通;要能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就要处理好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使个体真正融入群体,使群体变成一体,在辩论场上异口同声。
辩论要求每个辩手应该有自己的风格,可是整队的辩论比赛却要求每个队员之间要有良好的配合,因此,对于一个辩论队来说,不是不断的配合产生默契,而是相互的默契而产生配合。这种默契是通过四个队员之间深入的思想沟通,观点交流达成的;是对根据立场需要所确立的理论、事实、逻辑和价值的一致认同。这种默契显然是辩论场上配合的基础。参加本届辩论赛的英国剑桥大学队,由三名博士生和一名硕士生组成,因此,在比赛中显示出很强的个人单兵作战能力,每个人的陈述都比较深刻,有一定的冲击力。遗憾的是,由于他们之间存在着来自大陆队员和来自台湾队员之间的教育背景差异,所以,他们没有形成很和谐的思想与观点上的默契,从而影响了整队立论的战斗力与对抗性,影响了整队的配合。对于每个队来说,默契的达成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更需要队员之间心灵的开放、思想的交流和情感的汇聚。这就要求每个队员在赛前对本队其他队员对辩题的认识和所设定的战术方案有充分的了解、理解和体会;同样,自己也要无保留地把自己的思想与其他队员沟通,在这当中,任何形式的思想或心理的自我封闭和抵触,都将导致严重的后果。队员与队员之间出现思想差异、观点冲突是难免的,是极其正常的;而且对辩论赛来说,正是这种差异与冲突能不断引发新思想、新观点。所以,面对差异和冲突,如果每个队员都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理解与宽容的精神以及配合意识,那么这些差异与冲突最终一定会走向一致和默契,并形成富有创意的思想与观点。
杜维明教授在评点大决赛的两支队伍表现时,认为复旦大学代表队在比赛中表现了一种流动的整体意识,并对此表示赞赏。实际上,这种流动的整体意识既是复旦代表队在整场辩论中在理论和逻辑上的层层推进过程的反映,也是复旦代表队整体协同作战的意识与风格的反映。纵观整个比赛过程,可以看到整体协调作战的意识与风格是复旦代表队取得最后胜利的一个关键性因素。一个队的整体风格,是靠四个队员来共同塑造的;一个队的比赛,是由四个队员来共同完成的,因此,对每个队来说,除了要有良好的默契外,还要有良好的整体意识。每个队员肯定有每个队员的风格与习惯。每个队可以根据不同风格队员的组合来设计整个队,但是任何一个有风格的队伍都不是不同风格队员的简单组合,其风格都是根据队员的不同风格所作的再设计结果。因此,在组队参加比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队员的风格与整队风格对每个队员要求之间的矛盾,从而在心理上导致个体与群体的不协调。在这样情况下,就必须有一个协调与适应的过程。这个过程不应是消极的适应,而应是积极的配合。不否认按整体风格要求,个别队员的长处或者说某些富有创意的精彩表现会受到抑制,但是如果这种抑制能带来整体效果是完全值得的。一个队的整体风格是一种有机的风格,它应在队员的自觉选择中形成。一旦一个队整体风格对每个队员的要求确定下来,也就同时确定了每个队员在比赛中要表达的内容及其表达的方式。因此,一个队员要能自觉地适应整体的风格及其要求,就应该有很好的整体意识,协调好个体心理与群体要求之间的差异,明确自己在比赛中所“扮演”的角色。说得明白些,就是在整体中,每个队员都应有舍得牺牲自己风格和表现机会的心理素质,只有这样,流动的整体意识才能形成。如果每个人都”扮演”好自己应该“演”的角色,那么整体就会光彩耀人。复旦代表队之所以能给人一种强烈的整体感,主要就是因为每个队员都很好地“扮演”所应“演”的角色,显示出鲜明的个性。新加坡人对他们四个人的风格作了很个性化的总结:姜丰:亲切,不温不火;季翔:严肃,理性;严嘉:机智,幽默;蒋昌建:成熟,稳重。正是这四个个性与风格鲜明的辩手,才组成了一支强有力的队伍。
第三,心理调动。一支好的辩论队在辩论场上必须有很强的感情投入,正如一个演员没有感情投入演不好角色一样,没有很强的感情投入,辩论是绝对辩不好的。要能投入感情,一方面对比赛要有充分的信心,另一方面要有高昂的斗志和强烈的参赛欲。这就需要在赛前做好心理调节与调动工作,以保证比赛开始时,每个队员都能处在最佳的兴奋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