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相关工作制度(3)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
2、研究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等事项;
3、研究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4、讨论市组部、县委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5、研究需提交部务会议议定的其他问题。
四、部务会议的组织程序。
1、实行部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各科室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综合后提请部长审定;
2、由办公室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有关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
3、被确定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有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打印好交办公室,于会前交送参加部务会议成员。凡未列入本次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原则上不予研究;
4、部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部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部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部长决定可随时召开。部长办公会议由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长办公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各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以下同)科长、主任。根据需要,有关同志列席。
三、部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和交办的重大事项;
2、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以及贯彻执行的措施,检查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3、研究讨论向上级的重要请示、工作报告和部名义下发的重要文件;
4、讨论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阶段性工作部署;
5、检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情况、研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问题;
6、应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需要提请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各科室应在会议前两天提出,办公室协调、汇总后交部长或部长授权副部长审定,然后通知与会人员。
五、各科室拟提请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分管副部长研究,提出初步解决意见;拟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须经分管副部长审阅。
六、部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领导和各科室。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科室对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
七、部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记录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