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残疾人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残疾人实施方案1
根据《市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各县(区)残联统计上报的09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和市财政局下达的09年度xx市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情况,确定今年我市完成危房改造500户,经市残联审核确认:xx县200户、xx县72户、xx县120户、xx区20户、xx区15户、xx区48户、经济开发区5户、xx实验开发区20户。共计:500户。
二、实施对象、建设标准及方式
1.实施对象
为非因灾倒塌或毁损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户(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危房改造户由个人申请,村(居)委会推荐,村组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区)审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2.建房标准
危房改造施工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统一标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监理,统一验收。
参照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资助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原则上残疾人贫困户住房标准应为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中等偏下水平,砖瓦或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
对独身一人生活的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卧厨分间。
不提倡贫困残疾人户举债建造楼房。
3.建房方式
根据贫困残疾人危房户的分布情况,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结合移民建镇、救灾建房等情况,实行分散改造与集中改造。
对居住相对较近,独身一人的残疾人危房户可采取连片建房,以提高资金效益。
对特别困难的“三无”残疾人可与乡(镇)福利院、敬老院改造结合建房,或依托其监护人(或亲属)建房,以解决他们的居住生活问题。
三、界定房屋产权归属
改造后的房屋产权原则上归属残疾人所有,其第一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第一继承人的,应调剂给其他贫困残疾人使用,或作为公益产权房使用;如无第一继承人,其监护人(亲属)注资超过房屋造价30%且共同生活或长期照顾其生活的,该监护人(亲属)可以继承。实施县(区)应进行产权登记确认,并在财务资金方面记录存档和备案。
四、经费保障
1.每户建房补贴资金5000元
2.经费来源
(1)市财政经费补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每户补助建房资金2500元,实施项目县(区)每户补助不低于2500元。
(2)实施县(区)免除危房改造户建房税费。
(3)实施县(区)组织当地社会各界捐工、捐物。
(4)残疾人家庭合理负担。
(5)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落实工作经费。
3.使用管理
(1)危房改造资金由省、市财政部门和实施县(区)财政部门管理,实行专户、专帐、专批、专用,进行决算审计。
(2)实施县(区)配套危房改造资金首先投入使用,启动项目实施。
(3)危房改造资金在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可根据不同危房户改造面积大小调剂使用。
(4)依据施工质量、进度、监理情况,张榜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五、实施步骤
1.20xx年6月底前项目实施县(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危房改造目标、危改对象范围、建筑质量标准、产权归属、项目宣传计划等,报市财政、市残联备案。
2.20xx年8月20日前实施县(区)要进行筛查摸底。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登记造册,完成建设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准备工作。
3.20xx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实施县(区)要组织精干建筑力量严格坚持建房标准,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监督,保证建筑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检查验收。
(1)施工期间市财政局、市残联将不定期派出专人到现场,配合实施县(区)进行施工监督和管理。
(2)在施工期间每2周定期向市残联报告施工进展情况。
(3)20xx年11月份市财政局和市残联将组织竣工验收。
5、20xx年12月28日前危房改造户要及时搬迁入住。同时,各县区残联要完成危房改造数据库的录入工作。
六、宣传工作
1.危房改造户门前外墙醒目处贴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标识。
2.建立危房户房屋改造前、后完整的照片和文字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典型事例要有录像并刻录光盘。
3.充分利用新闻宣传报道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
七、组织领导
危房改造工作在市财政局、市残联和实施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1.项目实施县(区)政府成立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区)残联,研究审批实施对象,依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标准和办法,落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组织项目实施。
2.财政局、残联的主要职责是:
(1)市财政局、市残联协助县(区)财政局、残联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本级补助资金,指导项目县(区)开展工作,帮助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县(区)财政局、残联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具体做好组织工作。
——根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规划,合理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将本县(区)拟解决的危房改造对象总数逐级上报市财政局、残联,并附县(区)给予安排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的文件和资金到位凭证;
——依据市财政局、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安排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建房税费减免等;做好资金的拨付事项;
——督促组织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结合市财政局、残联下达的任务指标,做好筛选确定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工作,并将危房改造资金落实到户;督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落实建筑材料的购置,施工人员的确定;督导村(居)委会做好残疾人家庭的临时住所、基本生活、房屋建设应办手续、房屋产权归属确认、房屋合格验收、残疾人入住、与资助对象签订《xx市20xx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责任书》等项工作;
——督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组织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
——负责项目进度监测和验收评价;
——按照统一规格制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标识,固定在新房正门右上方。
3.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本级危房改造资金,统一购置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分送到户,组织、协调和监督村(居)委会,制定帮建的具体措施,确保工程保证质量按时完工。负责房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包括房屋报建审批资料,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
4.村(居)委会负责实施对象临时住所的安置和基本生活问题,协调办理房屋建设手续,组织和监督施工人员按照建筑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房屋验收合格后入住等后续工作。
八、统计工作
1.筛查 各项目实施县(区)财政局、残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务必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底数,按照规定的危房改造对象资格进行筛选,并随着危房改造项目的进程动态调整。筛选过程中,要坚持民主评议,公正透明,公示一周,不得优亲厚友,接受群众监督。
2.登记 项目实施乡(镇)、街道对危房改造后的残疾人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逐户填写《xx市20xx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登记表》)报县(区)财政局、残联,县(区)财政局、残联对《xx市20xx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登记表》进行审核后,按照要求录入《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数据库管理软件》,20xx年12月28日前将登记表及录入数据库的电子资料分别报送市财政局社保处、市残联组联处。
3.统计 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认真填写《xx市20xx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情况汇总表》、《xx市20xx年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年度执行报告》(附件5)报县(区)财政局、残联确认汇总后在20xx年12月28日前分别报送市财政局社保处、市残联组联处。
残疾人实施方案2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增强基层工作能力,推进残疾人之家(工作站)
标准化配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造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加强镇街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建设集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到20xx年底,全区在每个镇街建成1个残疾人之家,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成1个残疾人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依托基层。把阵地建到镇街和村、社区,把服务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开展到残疾人群众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适应基层和群众需求,增强基层组织的助残功能,夯实残联工作的基石。
重在整合。统筹残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广播、卫计、体育、扶贫等各项服务资源,与基层社区服务和社会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整合推动资源集聚,政策集成,把服务延伸到残疾人家庭,将工作力量充分聚合起来,服务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打造凝聚合力、富有活力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枢纽。
务求实效。从基层实际出发,从残疾人需要出发,从已有的工作基础出发,因地制宜,做强功能,做活机制,做大影响,做出品牌,使助残服务进得了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走得出家庭,建成一个,服务一片。
三、基本要求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要充分体现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做到“一家多能”、“一室多用”,能够满足基层残疾人工作实际需要和广大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六有”,具体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有管理和服务运行队伍。
各镇街残联xx(分管残联的负责人)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总负责人,残联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残疾人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各镇街残联理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各镇街卫生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站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或村(社区)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服务运行队伍按照残联业务人员与基层医生康复资质相结合的原则,对镇街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均需配备卫生院医生为康复协理员。工作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身体健康,健康证持有率达100%,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
(二)有独立的财务核算。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当建立独立账户,单独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和社会筹集的各项资金按规定使用,涉及残疾人个人的各项补贴或收入核算准确,适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
(三)有统一的名称和标识。
镇街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之家”,并悬挂残疾人之家标牌。村、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工作站”,并悬挂残疾人工作站标牌。
(四)有适宜的活动场所。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选址应定位在交通便利、适宜残疾人出行的地区,打造“30分钟”服务圈。区域面积较大的镇街可在有需求、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服务点,或独立的残疾人之家,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一般应选择在一楼,以相对独立的房屋、楼层、院落为宜,残疾人之家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一般不少于100),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可根据服务人数、场地条件确定,原则上不少于50。
场所可以采用“多能合一”等共享模式从现有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中筛选,可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共建共享,有条件的镇街可以新建或购置相应的场所。残疾人之家配建主要采取养老机构+残疾人之家,也可以为卫计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文化活动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站配建可以为卫生室(站)+残疾人工作站、计生服务室+残疾人工作站、老年人活动之家+残疾人工作站、党群活动中心+残疾人工作站。
残疾人之家应设置康复室(有康复器材)、活动室、日间照料室、托养中心、娱乐室、辅助就业中心等功能室,配备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工作站应设置康复室(有康复器材)、办公室,有条件的可配置日间照料室等。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有与其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公开,开展服务要有记录,所有服务对象要建立个人服务档案,一人一档。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六)有安全保障。
残疾人之家须有无障碍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并配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接纳的服务对象要预先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要与其本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镇街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并有完整的过程和应急处理记录。开展辅助性就业的,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
四、服务内容
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搭建残疾人基本服务平台。
帮助进行辅助性就业。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积极组织有需求的残疾人到相应的就业扶贫基地等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
积极提供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重点突出平台服务功能,结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标,协调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人力物力储备,充分利用各类康复资源,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转介和咨询服务。
统筹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服务。
合理整合基层养老、就业扶贫驿站等资源,充分利用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灵活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提供更多的维权服务和志愿服务等。
在服务形式上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水平,力求以互联网和服务信息数据化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贴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五、建设要求
(一)合理规划。各镇街合理规划布点,先易后难。在20xx年3个镇街、5个村(社区)试点的基础上,20xx年完成70%建设任务,20xx年底前全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做到全覆盖。
(二)检查验收。各镇街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在建成运行后《XX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评估验收表》向区残联上报审核材料,由区残联考核验收。
六、经费保障
各镇街承担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的主体责任,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配备统一的康复器材和标牌标识。对建成符合建设与服务内容要求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经区残联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给予专项建设补贴;对已建成运行良好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安排必要的管护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区财政给予每个镇(街)“残疾人之家”补助4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区残联统一招标采购康复器材,3万元用于机构硬件建设、室内、办公用品、制作标牌标识,无障碍设施、安保设施、后期管护等费用。每个残疾人工作站补助2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区残联统一招标采购康复器材,15万元用于机构硬件建设、室内装修、办公用品、制作标牌标识、无障碍设施、安保设施、后期管护等费用。
七、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一站一家”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成立XX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财政、民政、卫计委、扶贫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沟通协调、任务分工、日常调度、考核验收等事宜。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和业务指导,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残疾人实施方案3
为确保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在我市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真正有效地得到康复与服务,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xx年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残联字〔20xx〕69 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xx年南昌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残联、省卫计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赣残联字〔20xx〕69号)指标构成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20xx年度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计划的批复》(洪府厅字〔20xx〕207号)目标任务要求,20xx年为全市14310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与服务。其中:为10000名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为22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服药补助;为80名肢体缺失者安装假肢;为230名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为各类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辅助器具1200件,为贫困听障患者免费发放助听器600台。
二、经费标准
20xx年市政府安排571万专项经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与服务。各县区财政按要求落实配套经费。市财政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1、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救助每人每年补助250元。
2、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聋儿、脑瘫、孤独症儿童每名平均补助12000元。
3、贫困肢体残疾缺失者安装大、小腿假肢,配套省民生工程假肢安装项目经费,提升假肢的品质。其中:大腿每条9000元、小腿每条6000元。
4、助听器每台补助3000元。
三、组织管理
成立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单位由残联、卫计委、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县级残联。
四、职责分工
市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指标,督促指导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
各县(区)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级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以及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组织协调与督促检查工作。
五、措施与要求
1、建立目标责任制。为使我市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确保14310名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与服务,各级残联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建立目标责任制。
2、做好救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和资格审核工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必须是贫困残疾人,各级残联组织要切实做好各类残疾人康复需求的摸底调查与评估工作,尽可能使那些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康复救助。原则上各类残疾人救助对象只能享受一次补助经费,不得重复享受项目救助,要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贫困残疾人身上。
3、严格项目经费管理。各县(区)财政、残联要严格按照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好、用好项目经费(器材),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建立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使用项目补助经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为残疾人谋福祉。
4、做好项目的月报、年报与总结工作。根据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工程督查办的要求,各县(区)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本县(区)民生工程进展情况(详见附表12),并于12月5日前汇总全年数据,认真做好项目的总结上报工作。
5、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县(区)残联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人的关爱,宣传受助残疾人的典型事例,争取党委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与支持,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和改善民生。
六、统计与录入
省残联在江西残联网站“办公系统”专设了省政府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数据录入系统,请各地登陆江西残联网站(网址:www.jxdpf.gov.cn)进行统计、录入与上报工作。在网上录入同时做好纸质审核登记、文档资料的归档整理及汇总上报工作。
残疾人实施方案4
目前,全县残疾人约有3、38万人,其中有4000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为特困残疾人家庭发放生活补贴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对于进一步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逐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对全县xxxx年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年,省市下达我县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任务1800人。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残疾人:
1、具有xx县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残疾人本人无稳定收入。
3、残疾人遭遇重大疾病或其他自然灾害,致使其生活陷入困境;或者享有低保,但生活、上学、医疗、康复等方面仍然特别困难。
审核方法:
1、村(社区)委员会初审。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xxxx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由村(社区)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调查核实的相关情况在村(社区)委员会进行公示,村(社区)居民无异议后,连同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家庭困难情况证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对个别信息闭塞、行动不能自理的对象,村(社区)居委会要主动帮助做好申请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审核工作,并在《xxxx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残联审批。
3、县残联审批。县残联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调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在《xxxx年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完成登记造册和补贴发放,并上报市残联。
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70元,县级财政补贴30元。全县共安排补贴资金216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151、2万元,县级财政承担64、8万元。
1、明确职责分工。
县残联、县财政局负责补贴任务及资金的安排拨付,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补贴政策的落实。各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县残联和县财政局负责补贴对象审核及补贴资金发放。县审计和监察局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2、严格实施程序。
4月底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员进行初步摸底。
5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面完成补贴对象的筛选、审核、并上报县残联。
7月份完成登记造册及补贴发放。
8月份完成补贴发放数据录入及工作总结上报。
11月份,准备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3、确保发放到位。
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其中:农村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折统”发放;城镇特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由社会金融机构发放,由县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组织发放。
4、严肃工作纪律。
补贴发放要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对出现瞒报、虚报、冒领、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贴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要进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牵头单位:xxx县残联。
协作单位:xxx县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残疾人实施方案5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部署,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根据《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3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xx]72号)、《安徽省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xx〕170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办[20xx]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扶持范围
(一)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
(二)残疾人灵活就业,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
(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是指残疾人分散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单位和组织就业。
(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是指就业年龄段内有就业意愿但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辅助性就业机构从事生产劳动实现就业。
(五)残疾人集中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占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且不少于10人的用人单位(盲人按摩机构不少于5人)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就业。
(六)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是指残疾人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实现就业。
(七)其他形式就业。
三、扶持内容
(一)就业补贴
1.创业扶持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医疗按摩、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自20xx年起,原则上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扶持累计不超过2次,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区残联会同本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扶持。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以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求职创业补贴,纳入人社部门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2.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残疾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年限不得超过3年。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人社部门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3.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残疾人按照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贫困残疾人、农村转移就业残疾人、城镇登记失业残疾人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经市人社局、市残联认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鼓励和支持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人社、财政等部门认定的具有残疾人就业培训资质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并综合考虑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机构一次性补助。
(二)就业项目扶持
1.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及设施农业项目补贴。对符合《六安市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暂行管理办法》(六市残联〔20xx〕65号)及阳光大棚申报条件的惠残助残农业项目、扶贫就业基地等,分别给予每个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不低于5000元、30000元的扶持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项目投资额度、项目规模和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等综合情况确定。
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补贴。对依托各类创业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客空间等公共就业孵化器或残联等部门自主开发建设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残疾人创业实体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每扶持1个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孵化补贴5000元;每扶持1个残疾人创业企业:员工总数8人以下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孵化补贴2万元/家;员工总数8人(含)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按每人3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家,给予孵化补贴。每个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3.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加快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发展,确保到20xx年所有县区均至少建有1所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残联厅发〔20xx〕35号)扶持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各县区可在场地租金、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辅助器具购置、残疾职工社保费用以及运行费用等方面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年度综合补贴。符合税收优惠、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优惠政策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办理享受城市建设和用水、用电、用气和用热等公用事业收费优惠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
4.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阳光大棚等设施农业项目、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补贴,同一基地、项目和机构补贴不超过3年。各县区可根据基地、项目和机构发展情况继续扶持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所需经费从本级残疾人就业资金中支出。
(三)就业奖励
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补贴。用人单位(不含已享受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的企业)超过省政府第165号令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报酬,根据上年度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月平均人数,按每超比例1人不低于3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奖励补贴。
(四)税收优惠和优先便利
1.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残疾人创办的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类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13号)等有关规定,其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额,其所得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xx]2号)等有关规定在每人每年8000元的限额内减征个人所得税。
3.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
4.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5.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水、电、气等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6.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7.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 、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或困难残疾人家庭,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五)金融支持服务
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xx〕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按规定享受免抵押、免担保和财政贴息政策。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六)支持重点对象和互联网+创业
1.重点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致富带头人和非遗继承人。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的、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优先推荐市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状)”“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2.完善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支持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入驻各类创业园。在“千校万岗”等大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中,落实残疾人毕业生人岗对接工作。对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就业创业的,优先保障贷款贴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3.残疾人利用网络就业创业的,给予设施设备和网络资费补助。网络商户残疾人同等享受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或享受残疾人灵活就业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残疾人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七)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
1.各县区要根据财税〔20xx〕72号和财社〔20xx〕17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残疾人就业资金投入力度,将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经费纳入预算,突出预算统筹管理,合理安排用于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就业项目补贴、就业奖励补贴等方面支出。
2.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创业增收,摆脱贫困。
3.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各类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工场、创业园等对残疾人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咨询、法律援助等孵化服务力度,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4.鼓励支持企业与就业创业的残疾人签订委托加工合同或产品购销合同,把适于残疾人加工的产品、工序委托残疾人加工制作。
5.促进城乡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逐步完善城乡残疾人平等就业创业政策。发挥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残疾人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就业,逐步使城乡残疾人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6.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创投机构、服务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搭建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的劳务对接平台,提供相关服务。
(八)其他
1.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及协助理员补贴,按照《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皖政[20xx]11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xx]110号)相关规定执行。
2.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项目,各县区根据当年度申报情况,从省级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残联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就业工作实际情况,于每年1月15日前申报当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相关任务数,同时报送上年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指导数完成情况和省补资金使用、地方资金配套情况。
(二)市残联会同市财政依据各县区当年度申报的任务数情况、上年度指导数完成情况、省级扶持资金使用和地方资金配套情况,按因素法下达省级项目补助资金。
(三)对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的和违规使用省级补助资金的,省级将在分配清算资金时予以扣减或收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六安市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六市残联[20xx]4号)同时废止。
残疾人实施方案6
为深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十四五”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关于印发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浙残工委〔20xx〕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镇(街道)申报、社区创建、社会支持”的原则,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永康市无障碍社区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安全、舒适、便利地参与社会活动,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方位提升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根据省残工委下达的任务目标,每年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不少于1个。
二、主要内容
无障碍社区创建重点:完善社区内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道路、绿化地、活动场所和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化。
主要工作内容:规范创建工作组织管理;加大无障碍环境理念与宣传;推进社区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公共建筑、广场、绿地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专门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居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进残疾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快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升无障碍环境公众参与度评价(具体见附表)。
三、工作步骤
(一)申报阶段:每年2-3月份
各镇(街道)每年各提出1个创建社区,经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后确定创建社区1个。
(二)实施阶段:每年4-8月份
1.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xx)》等规定,住建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无障碍社区创建。
2.加强无障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增强无障碍环境法治意识;在创建镇(街道)、社区设置宣传栏(窗),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知识和意义。
(三)考核评估阶段:每年9月份
1.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整理相关资料,建立完善台账,迎接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考核评估组的考核评估。
2.根据评估组考核要求进行完善。
3.加强已创建社区管理提升工作,确保通过每年复核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永康市创建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内容和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将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切实加大投入。无障碍社区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市残联、相关镇(街道)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做好资金使用监管。整合残疾人无障碍家庭创建、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社区福利设施建设等资金和项目,集中力量整片推进无障碍化工作建设,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造福一片。
(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创建无障碍社区的重要意义,展示残疾人无障碍发展成就,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公益性宣传。通过舆论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尤其是残疾人群体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支持度,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残疾人实施方案7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20xx-2025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通知》(豫残联[20xx]55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驻政[20xx]3号)精神和市20xx年驻马店市残疾人工作安排,为推动20xx年度驻马店市政府惠民工程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任务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300户城乡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二、工作范围
(一)改造对象
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指“三类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或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三类户”残疾人优先。重度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改造任务完成后,对新增的“三类户”符合改造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家庭,做到应改尽改,确保年底前,实现“三类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
(二)实施改造的条件和标准
实施无障碍改造的残疾人家庭应当拥有非临时租借的固定住房,住房具备改造条件。改造标准根据每户无障碍改造实际需求,因人因户灵活制定标准。
(三)改造内容
包括改造类施工、基本辅助器具配备安装和改善类配建三大类。具体实施时根据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与残疾人进行协商后进行个性化改造。
三、改造的原则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残疾人对无障碍设施有依赖,无障碍设施实用、便利的原则,充分结合残疾人家庭的居住环境、残疾状况、残疾类别,实施个性化改造,兼顾家庭成员照护及共同生活人的人性化需求。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要公开、公正、透明。
四、改造资金来源
各乡镇(街道)按每户20xx元的标准改造资金,中央、省、市给予每户1000元标准匹配改造资金,县财政按每户不低于1000元资金匹配。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是市政府为民惠民服务残疾人的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做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调查摸底,确定好受益残疾人。制定好工作措施,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二)严格规范改造流程,确保改造质量
乡镇(街道)要完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监管,确保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
强化资金的监管,严禁挪用、截留,严禁提标改造、超范围发放生活用品,严禁虚假冒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政府督查部门作用,对项目实施进度全程进行督导。项目实施完毕后,各乡镇(街道)对改造户100%验收并出具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四)完善档案资料
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实施过程中,要收集分类保存包括受益残疾人家庭基本状况改造内容,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在内的相关资料,建立详细的项目档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县残联。及时录入《全国残联工作服务平台无障碍改造系统》。
(五)督导检查
在改造过程中,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与施工方做好对接和沟通,县残联通过实地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残疾人实施方案8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行动方案(20xx—20xx)〉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59号)精神,依据《金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金华市“扩中、提低”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扩中”“提低”为目标,以全市有就业需求的城乡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为主要对象,以数字化改革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牵引,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层次不高、区域不平衡等问题,持续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质量。到20xx年,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新增残疾人公益性岗位500个以上,劳动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应届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率达到100%,残疾人就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推进单招单考残疾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做好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和数据协同工作,健全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每年至少推出1个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动国有企业残疾人就业帮扶。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企业,安排一定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国有企业应当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残联)
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社区公共服务点时,应当预留不低于10%的岗位专门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免费提供店面。各地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对残疾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适时调整布局政策,适当放宽烟草制品零售店的数量、间距要求,确保“十四五”全市用于残疾人创业扶持的烟草制品零售点不少于300个。新增彩票经营网点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残疾人需求。(责任单位: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
(三)进一步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创新建立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依托“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支持企业在山区乡村设立帮扶就业基地,开展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试点,着力破解残疾人就业区域不平衡问题。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创新建立“按比例就业用工企业(以下简称“用工企业”)——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中介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中介企业”)——就业基地——残疾人”的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服务指导监督。将备案申报与线上线下核定相结合,精准掌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职工总数、持残疾人证、军残证残疾职工总数。加快工疗型“残疾人之家”建设,进一步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市残工委成员单位)
落实税收优惠、超比例安置奖励和辅助性就业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对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xx〕52号)规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按比例就业超过1.5%、集中就业超过25%的企业,达到奖励条件的,给予超比例安置奖励。辅助性就业机构达到残疾人之家星级服务标准的,享受残疾人之家服务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残工委成员有关单位)
(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扶持政策,鼓励个人创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对以员工制方式组织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金华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孵化基地建设标准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建补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场地(所)租赁补助、创业贷款贴息等补助政策。进一步实施电商助残计划,推动平台企业及各类电商企业将更多云客服、云审核以及网络系统维护等工作岗位安排给残疾人,并给予宣传推广、派单倾斜、免费培训等帮扶。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残联、市通信发展办公室)
(五)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助力残疾人就业。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强化的党建引领推进“共富工坊”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xx〕32号),引导非公企业设置专门的共富车间、共富生产线、共富岗位,定向吸纳残疾人就业。充分发挥“金融助残”“圆通圆梦”等助残就业帮扶行动的作用,激发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就业的热情和爱心。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选择一批已经形成一定市场规模、运行稳定的就业创业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将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助残志愿机构、残疾人服务组织为辅助性就业残疾人提供相应专业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六)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就业保障行动。建立和健全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制度,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能力评估制度,切实做好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残疾人的就业困难认定,落实就业岗位和社保补贴政策。对于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持续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产品)调配机制,为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开展辅助性就业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加大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鼓励村(社区)便民服务、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促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做好残疾人帮扶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创新低收入残疾人家庭资源性财产增收模式,拓宽农村残疾人增收渠道。加强政策扶持和全流程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整合现有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一批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应向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倾斜,支持农村残疾人进入新业态创业,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精准服务。各地建立部门间残疾人大学生信息交换机制,准确掌握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数据,及早建立“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强部门联动,做好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宣讲、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工作,落实各类就业扶持及补贴奖励政策。组织面向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的各类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和招聘活动,确保有就业意愿应届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百分百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各在金高校)
(九)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制定相应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鼓励高职院校、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大师工作室等机构参与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培育认定一批专业化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顶岗式、实训式、观摩式、订单式、孵化式和师带徒培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技能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残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实施“现代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行动。以残疾人就业全周期服务为牵引,深化数字化改革,完善“残疾人之家”场景应用(残疾人辅助就业服务平台),推动建立社区主动发现、依法推进、社会动员、兜底保障、供需对接、激励奖励、培训提升等七项就业促进机制,着力实现多跨协同、综合改革、集成联办,为更多残疾人就业增收提供精准服务。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每年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按规定将就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队伍。(责任单位: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市大数据局)
三、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建立残疾人就业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二)资金保障。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创业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保障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残疾人就业创业等相关资金投入。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完善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宣传动员。要加大对残疾人就业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社会责任,宣传残疾人就业服务流程、需求反馈渠道和信息获取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残疾人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予以褒扬激励。
(四)监督落实。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相关措施落地落实。要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虚假安排残疾人就业、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要按年度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20xx年底,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将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报送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残疾人实施方案9
为惯窃落实xx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各类残疾人的人数、结构、地区分布、致残原因、家庭状况及其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为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有关残疾人优扶政策、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等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合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县政府成立县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与全面部署。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做好调查工作。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为我县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第一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和“疑似残疾人”。
四、调查内容和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以户为单位填写《合肥市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审批表》。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对象姓名、残疾信息、家庭主要成员信息、经济状况、特长爱好、社会保障信息、康复信息、职业信息等。在登记调查表各项内容时,对不能接受调查的对象要以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述说为准进行登记,特殊情况可以询问左邻右舍进行调查登记。
五、调查时间和步骤
调查时点是20xx年3月31日24时,调查时期是20xx年4月1日0时至20xx年3月31日24时。调查共分5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20xx年2月—3月)
成立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制定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调查员的选调和培训;研制开发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软件;调查的相关物资准备。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8月)
各级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的宣传活动,在3月份要掀起宣传高潮。宣传活动要贯穿于整个调查工作之中,提高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
(三)调查实施阶段(20xx年4月)
1、调查。调查员在全县统一进行入户登记,填写《xx县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表》,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2、复查。采取自查、互查和议查方式对收集的《xx县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表》进行复查。
3、抽查。按照全县统一规定的抽查办法,重新入户进行抽样调查,计算统计全县误差率。
(四)残疾评定阶段(20xx年4月—7月)
根据《合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试行)》(合残联〔20xx〕58号),由县(区)组织实施。残疾评定标准按照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执行。
(五)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3月—8月)
县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本次调查的数据处理方案,建立xx县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库。
数据处理采取县、乡(镇)、村(居)三级处理模式。县负责乡(镇)、开发区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数据的接收、合并、审核、汇总、评估、分析和本级数据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乡(镇)、开发区负责村(居)委会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数据的录入及本级残疾人基本信息数据处理、汇总上报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调查的原始纸质资料由乡镇、开发区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装订成册,由县残联保管。
六、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开发区要选调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熟悉本地情况的同志担任调查员。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理员的作用,也可聘请基层统计员、低保员、村文书或能够胜任此项工作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属担任。要加强对调查员的培训工作,保障调查员依法调查的权利。
(二)要建立调查数据岗位责任制,各乡(镇)、开发区分管领导是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调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乡(镇)、开发区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三)本次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强经费的管理使用,杜绝挤占挪用。
(四)调查工作应与核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有机结合。
本实施方案由县残疾人基本信息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残疾人实施方案10
为加快我镇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致富步伐,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帮助扶持身边贫围残疾人致富活动,依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工作任务
扶贫工程实施五年。20xx—20xx年,帮助身边贫困残疾人家庭稳定脱贫,并按下达的既定帮扶户完成扶贫任务。帮助家庭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分类施保,特别困难的,可适当帮助其落实提高低保金的享受额度。帮助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二级以上残疾人帮助落实政府代缴的100元养老保险金。帮助家庭成员实现基本住房保障,同时进行无障碍设施安装改造。20xx年帮扶户均安排资助资金3000 元,省、市、县财政各1000元,进行有效帮扶。通过引导、帮助残疾人户开展农业生产发展致富项目,达到增产增收。结合县上实施的中心项目或本村实施的扶持项目,帮助残疾人掌握1—2门致富实用技术,从事相对稳定的项目扶持,到20xx年,实现人均纯收入超过6900元目标。
二、确定帮扶对象
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残疾人,低保边缘户。有劳动能力,且自强自立,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辛勤劳动,积极改变家庭生活状况的残疾人。
三、履行工作职责
1、镇党委对村党组织开展的助残扶贫活动要加强监管。村党组织要结合村内实际,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较强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村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担任帮扶人,与确定帮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象。
3、镇残联办与村党组织要展开调查,筛选确定帮扶对象,并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帮扶对象个人档案、工作档案和汇总名册,定期回访帮扶户,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残联反馈帮扶情况,便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促使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4、镇扶贫办要结合本部门职责,根据村党委提出的帮扶户的需求,在政策上予以倾斜,给予相应的帮助和照顾。
5、各村党支部要依据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要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扶贫方案,切实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完成。
四、具体办法和措施
1、实行“一对一”“一帮一”的帮扶机制,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帮扶人与所属党组织要签订帮扶协议书。
2、村内福利性和保障性优惠政策要优先考虑照顾帮扶对象。
3、在致富项目实施过程中,村党组织要选择村里致富带头人,生产发展项目能人,给予被帮扶人技术支持和服务。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可采取实地帮教等形式使其掌握技术,从而稳定开展项目生产,获取固定收入,实现脱贫。
4、村里有适合残疾人干的公益性岗位,应优先选择考虑被帮扶人。
5、村党组织要帮助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为帮扶家庭申请小额信贷提供信用担保。
6、鼓励号召村里党员干部为贫困残疾人结合具体情况提供其他的必要帮助。
总之,村级党组织要高度负起责任,结合村内经济发展形势,选择相应扶持项目,制定帮扶措施,确实帮出成效,不折不扣地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到帮扶一户,脱贫一户。
残疾人实施方案11
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以下简称残协)是在镇(街)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有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的最基层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残联改革方案,推动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党的群团会议精神,按照《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残联发〔20xx〕8号)和《枣庄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等要求,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全面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协建设,切实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方位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把残联组织建设得更接地气、更加充满活力,团结引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党建引领,确保村(社区)残协的正确方向。村(社区)残协要始终坚持党的群团组织的政治定位,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各项建设。加强残协活动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通过开展结对帮扶、项目认领等方式,推动扶残助残工作融入党建活动之中。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内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残疾人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残疾人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完善村(社区)残协的人员设置。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建设,在村(社区)残协一般设主席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根据村(社区)人口情况设副主席1至2名,由残疾人及亲友代表、扶残助残人士等担任;设委员2至3名,由残疾人及亲友和各方面热心服务残疾人的代表担任,其中明确1名为专职委员,负责协助残协主席处理残协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村(社区)残协职责,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村(社区)残协要经常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上门入户,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和相关惠残政策,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传递到残疾人中。
要积极主动向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愿望,协调帮助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组织残疾人群众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要增强服务能力,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残疾人活动和服务阵地,协助村(社区)“两委”和镇(街)残联等部门落实各项惠残助残项目,多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服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探索吸纳社工人才和助残社会组织参与残协工作,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村(社区)残协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需求调查制度,村(社区)残协要在动态了解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尚未持证但有服务需求的疑似残疾人基本情况。
建立入户访视制度,特别是要深入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现场了解残疾人真实情况,及时反映困难诉求,协调推动解决。建立规范化建设制度,达到“五个有”建设标准,即:做到有一名优秀的残疾人专职委员、有一个规范的协会标志牌、有一个固定的活动场所、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档案,规范化开展工作。
(五)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岗位是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残协主席、副主席做好辖区内的残疾人工作,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各项惠残举措,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配合残联、卫健、民政、教育、人社、医保、住建等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就业服务、养老医疗、低保救助、无障碍改造等社会保障服务;落实残疾预防报告制度,保持与家庭签约医生的紧密联系,向其提供辖区内残疾人名单,配合家庭医生做好与残疾人的对接、签约和转介服务工作,并将残疾人相关信息反馈给家庭医生,发现疑似残疾人及时上报镇(街)残联。
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应热爱残疾人事业,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要配强配齐专职委员,规范选聘办法,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要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
加强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管理,镇(街)残联会同村(社区)两委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坚持绩效评估和残疾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实行能进能出的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好专职委员的待遇问题。
(六)加强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教育培训,增强服务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将村(社区)残协组织的教育培训纳入残联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对残协主席、副主席、专职委员、残协骨干等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质,增进工作交流,加强残疾人工作政策业务培训,掌握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提高履行职责、整合资源、服务残疾人的能力。
鼓励、支持村(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公务员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发挥“专职委员在线培训平台”作用,加强专职委员教育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大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关于村(社区)残协建设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村(社区)残协建设。
(二)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和残协工作纳入村(社区)“两委”工作,统筹推进。各镇(街)要积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引导扶残助残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村(社区)各项事业融合发展。
(三)多措并举,做好保障。要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为村(社区)残协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各镇(街)要将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经费预算。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村(社区)残协参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承接助残服务项目。
(四)探索创新,抓好落实。各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探索创新,注重示范推动,在推进过程中,要积极抓好村(社区)残协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典型培育,总结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推动整体提升。要注重分类指导,围绕加强村(社区)残协建设的主要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工作,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残协建设和治理机制。
残疾人实施方案12
根据****市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关于《***市开展***年度残疾人专用车年检、维修、复原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定于**月**日、**日两天在***区****、****镇进行残疾人专用车年检、维修、复原工作。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的社会稳定,现制定***区开展残疾人专用车****年度年检、维修、复原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 年检的范围。
全区范围内***辆悬挂99式残疾人专用车牌照的机动轮椅专用车。
二、年检的程序。
1、由区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对残疾人专用车核对档卡、车主姓名、身份证号、车辆发动机及厂牌型号。
2、由区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对残疾人专用车的发动机、制动性能、技术性能进行检查,符合年检标准的,加盖“残疾人专用车年检合格章”。
3、由***厂、***厂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残疾人专用车当场维修,并对改装车辆进行复原,费用自理。
4、按照自愿原则,由区保险公司办理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 年检的时间安排。
1、**月**日前,与***街道、***镇落实好年检场地、电源、用水、办公桌等事宜。
2、***月***日前,与区交巡警大队落实好年检工作。
3、***月***日前,与区保险公司落实好第三者责任保险工作。
4、**月***日前,把年检通知发放到***个镇、街道(区)***名残疾车主手中,并要求基层残联做好每一位残疾车主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
5、***月***日,与市供应站联系,落实好维修厂家人员和时间;与各镇、街道(区)残联联系,落实到每一位残疾车主。
***区残疾车年检、维修、复原时间安排表
时 间 镇 名
***月***日 (星期***) 上午 ***街道17人、***街道17人、***2 人、***8人
下午 ***14人、***6人、***7人、***街道5人、***街道1 人
***月***日(星期**) 上午 ***17人、***4人、***6人、****1人
下午 ***10人、***7人、***3人
每一位残疾车主要按通知要求,带好本人身份证、行车执照、第三者责任保险80元(自愿)和残疾车接受年检。
四、 年检的经费安排。
1、***名残疾车主年检维修补贴每人100元,共计12600元。
2、***残疾车主每人赠送1瓶机油,补贴客饭费每人10元,计2520元。
3、年检工作人员客饭5元×30人×2天=300元。
4、***街道年检租场费600元,***镇年检租场费200元。
残疾人实施方案13
为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的舆论环境。
--进一步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增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展示才华,增进理解与沟通。
二、主要措施
1.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
--把开展扶残助残纳入国家和各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之中;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扶残助残的具体内容。
--在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中,列入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
--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
2.培育良好舆论氛围
--办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残疾人专题节目、手语新闻栏目;省会市和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电视台争取开办手语新闻栏目,广播电台争取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新闻、影视剧逐步加配字幕说明;社会综合性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专栏(版)。
--发挥县(市)级公共媒体的作用,宣传报道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单位和特教学校通过报告会、专题讲座、办展览、出板报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重视和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开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新领域。
--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作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3.深入开展文化助残活动
--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在“三下乡”活动中,增加对农村残疾人的特别扶持和切实帮助。
--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助残帮教”及“爱心赠书(报、刊、磁带)”等志愿者文化助残活动。
--公共图书馆要积极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省级以上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有相应的无障碍设施。
--社会公众文化生活要尽可能鼓励和吸纳残疾人参加;社区各类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定时、优惠为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相关服务。 --文化出版及影视、音像部门努力出版、制作反映残疾人工作、生活情况和残疾人创作的读物、影视及音像作品,满足残疾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4.活跃群众性残疾人文化活动
--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特教学校,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工艺美术、书画、摄影、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
--举办全国残疾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扶持残疾人文学艺术创作,组织笔会等文化艺术活动。
5.积极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
--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发挥各级残疾人特殊艺术委员会作用,鼓励专业艺术团体进行对口支援。
--组织第五届、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第四届全国特教学校学生艺术调演。
--建立中国残疾人特殊艺术培训基地;艺术院校有计划招收、培训残疾学生。
残疾人实施方案14
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十四五”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xx〕48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发〔20xx〕26号),为持续推进江西省“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全面建设幸福江西决策部署,着力消除残疾人家庭生活障碍,提高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助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美好生活。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省补贴62412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现无障碍改造(各地任务数详见附件),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统筹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视各地情况对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质扩面。
三、主要措施
(一)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文件精神、典型事例、重要意义及“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推动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本市(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纳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等相关行动计划,切实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家庭无障碍改造质量和数量。
(二)分级分类施策。各地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根据困难重度、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认定标准和办法,对“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对符合条件、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完成任务后,可扩面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要根据区域经济水平和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科学确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制定并完善改造方案,杜绝以简单配发辅助器具代替家庭无障碍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研究丰富本地区改造项目,引入新技术、新材料,增加智能化改造内容。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可采取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并行,通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确定改造承接单位或者发放补贴等多种形式,丰富改造工作模式,确保改造落到实处。
(三)强化工作考核。各地要切实制定并落实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体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需要求持续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项目完成时限、资金使用效益、残疾人满意度实施细化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项目方案,完善管理制度。
(四)录入汇总数据。各地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残联等部门在开展相关无障碍改造工作时,同步统计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各级残联要加强对一线数据库录入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规定完成时限,将“十四五”各渠道支持完成的改造数据一并准确录入、导入中国残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要建立抽查验收制度,每年随机抽取数据库中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加强对数据库录入情况监督和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切实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纳入政府规划,并作为重大工程项目予以保障,压实地方责任;民政部门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中,与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有效衔接,将特殊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作为重点改造对象之一予以优先支持;财政部门按规定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予以支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技术指导,结合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支持有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同步实施无障碍改造;乡村振兴部门将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筹推进,指导各地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加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残联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协调共同推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二)健全投入机制。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十四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责任主体,统筹落实投入责任;中央、省级财政通过现行渠道给予支持;要充分动员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相关基金会等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倡导爱心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捐赠、志愿服务、设立基金等多种参与方式,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予以支持;发挥社区居(村)委会或居民自治组织作用,通过鼓励居民捐资捐物、组织党员开展帮扶等多种形式筹资落实改造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意义,宣传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宣传家庭无障碍改造给残疾人生活带来的便利,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进一步争取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支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将加强调研督导,对年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公布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工作实施情况。
残疾人实施方案15
今年是中残联成立周年,12月3日是第xx个“国际残疾人日”,根据市残联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国际残疾人日”对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积极影响,进一步营造扶残助残、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社会环境,xx区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以“同在蓝天下,共享人间爱”为主题的“国际残疾人日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xx区残联充分了解到12月3日的“国际残疾人日”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信心,增强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进一步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形成人人理解、尊重残疾人,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氛围,实现残疾人与健全人共同全面建设械社会的目标。在充分了解到这一意义的基础上,区残联通过会议对“国际残疾人日”活动迅速部署,并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人头,给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活动安排,区残联邀请了新都电视台的,采访制作了一期以残疾人自尊、自立、自强、自信为主题的宣传片,在12月3日新都桂湖广迟行的以“同在蓝天下,共享人间爱”主题的宣传活动的同时,进行滚动播放。12月3日的宣传活动采用展板、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及国家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活动现场有许多残疾人、残疾人的家属到场咨询,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通过新闻媒体和区残联的宣传增强了xx区民众对残疾人及残疾人事业的了解,引导公众进一步关注、理解、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唤起全社会都来关心、帮助弱势群体,进一步强化“国际残疾人日”对构建和谐社会、扩大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营造扶残助残、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