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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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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养老调研报告 篇1

一、现状

**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于1997年4月。截止20xx年底,全县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有234个,其中:党政机关46个,事业单位188个(乡镇转制事业单位74个),现有参保人员2335人(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442人),退休人员425人,供养遗属20人。在职参保人员与供养退休人员比例5.5:1。历年累计征缴养老保险费5014 万元,历年累计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2868 万元,历年累计结余养老保险基金 2146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体制与州局及部分县(市)不统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资源整合、“五险合一,一票征收”等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实现。经办机构尚未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特别是控制机制、反馈机制、导向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基础不牢,管理手段不新。

(三)至今没有统一政策和法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与事业发展要求差距较大。

(四)乡镇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不完善,特别是计发养老金待遇的有关规定不尽合理,如缴费满15年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计发比例提高1%,致使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的退休待遇与企业养老保险的退休待遇差距越来越大,今年退休人员按上述办法计发的待遇已高于人事部门核定的退休费标准。

三、对策

(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管理模式。计划经济体制是以单位为管理主体,表现在社会保险管理上,主要是通过单位管理 “单位人”;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保险管理的是“社会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从而减轻参保单位的事务性负担。在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如果不创新管理体制,管理就会遇到体制性障碍,而且难以提升。要遵循“机构职责明确、权限分配适度、制约配合平衡、控制调度及时”的原则。形成 “服务、管理、监督”三级管理模式框架,将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调整为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原来纵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明显存在工作协调难和业务经办权限过于集中两个弊端,这对提高服务质量和职工综合素质不利。而横向分工的管理体制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也能提高办事效率。因此,建议将县(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尽快进行整合,通过 “五险合一”使机构设置上下统一,同时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形成 “一站式”办理业务的服务网络,实现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统一化、标准化、高效化。

(二)强化管理手段,改善管理环境。依托计算机系统规范业务管理,健全三大机制,一是控制机制。主要是控制业务经办人员的具体操作情况;控制社保基金的资金流量。二是反馈机制。对一线操作和基层现场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采用全面反馈的方法快捷处理,形成经办业务网上运行,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三是导向机制。努力提高数据库质量,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通过内部局域网络对工作计划、规范管理进行及时高效引导。

(三)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直沿用的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鹤政发[1996]12号)。从现行的情况来看,有部分条款已不符合工作实际和新的政策规定,建议县人民政府对12号文件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应尽快将社保经办机构的参公管理落实到位,同时在队伍建设和素质建设上下功夫。

养老调研报告 篇2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根据县老龄委今年工作安排,县老龄办会同县民政局对全县老龄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发展,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现将调研实况汇总如下。

一、全县老年工作及成效:

xx年6月底,统计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53352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3.1%。其中,城市“三无”老年人248人,农村五保老年人5481人,老年优抚对象2500人,城乡空巢老年人约占10%。全县共有农村敬老院43所,床位2327张,五保集中供应率达37%,老年人拥有床位率达千分之四十三。95.7%的老年人选择的是传统的家庭式养老,形成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福利机构养老为辅的为老服务格局。

(一)老龄工作形成

1、老龄工作组织健全。按《老年法》要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健全。分管副县长任老龄委主任,县民政局长任老龄委副主任兼县老龄办主任,建立了成员单位的协商机制,共同研究加强和发展老龄工作的具体措施。全县24个乡镇全部建立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县直16个成员单位办公室主任和24个乡镇民政办主任为老龄工作联络员。182个村、6个社区居委会均有1名副书记分管老龄工作;56个基层老年协会均有1名主要村干担任会长或秘书长。形成老龄工作组织机制健全,打造了一支热爱老龄事业的工作队伍,为推动我县老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老龄事业规划。县委、县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全县“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统筹谋划,将养老产业列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先后出台了《岳西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岳西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岳西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计划通过政府卖单、招商引资、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构建立足岳西、面向周边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蓝图,正在打造我国中东部地区重要的养老基地。

3、涉老法规普法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工作,把其列入“六五”普法和年度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先后多次出台了老龄工作政策文件,县政府、人大先后多次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项督查。将每年10月定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在岳西周刊、岳西网、岳西电视台开辟专栏或专版进行广泛宣传。两年来,共翻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4080份,张贴宣传标语1880余幅,张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画图380幅,各级广播电台共播出稿件128篇,报道老龄工作先进典型16篇,大力宣传报道老年人奉献社会、发挥余热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好婆婆”、“好儿媳”、“ 敬老十大孝星”、“ 敬老文明号”评比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着力营造了“健康老龄化”的社会环境,为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将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县民生工程考核,并研究出台了《岳西县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机构养老建设步伐,自xx年实施民生工程敬老院建设以来,我县共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27所,新增床位1700张,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12.6万平方米,共投资4250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780.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69.7万元。统一为院民配置了床、衣柜、桌子、被条、脸盆等生活用品;根据敬老院床位建制数按比例配置院民用液晶电视机、冰箱、消毒柜、洗衣机、太阳能等家用电器;为敬老院添置会议娱乐室桌椅、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话机以及餐厨用品,使敬老院建设成为“美好乡村”建设中一大靓点,极大的改善了我县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环境,提高了我县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率。xx年,我县将拿出1—2个基础较好的乡镇敬老院部分床位对社会开放,积极进行社会化养老服务新模式探索,努力搭建符合我县实际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围绕“老有所养”的工作要求,基本建立起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为重点,以最低生活保障、慈善救助、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1、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等3种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全县所有的老龄人口。截止xx年6月份,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23.3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领取待遇人数达4.5万人,共发放养老金 225万元,发放率100%;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达5104人,近2年来,累计为1550位离退休职工发放养老金8800万元。逐步建立了随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因素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正常机制,有效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的基本生活;全县共有373家企业13704名职工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35人,参保缴费率达90%,且保障标准自xx年1月起,从月人均1358元提高到1512元。截止xx年6月份,累计为2959名企业离退休职工月发放412万元退休金。基本形成以满足基本生活为前提的养老保险格局。

2、基本医疗保障。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各项老年医疗优惠政策为补充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已基本形成,实现了医疗保险全面覆盖。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和创新建立 “一站式”服务平台,近2年来,为3.2万人次城乡困难老年人实施了医疗救助,兑现医疗救助金305.3万元,老年人救助比例分别占30%和34%以上;地方离休干部、军队离休干部全部纳入公费医疗,实行全额报销;县医院、中医院和24个乡镇卫生院分别开设老干部病房、老年优先窗口,对因患大病、重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予以优先救助;城乡老年人分别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槛费用实行分类减免,城镇老年职工、老年居民医疗保障实行全覆盖,农村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96 %以上,老年人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建立了以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体、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2个村卫生室为支撑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积极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为全县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并定期随访,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健康风险因素,促进老年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积极做好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工作。县医院和中医院均开设了老干部病床和老年家庭病床,专门为患有慢性病、老年病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优质、方便、收费合理的医疗服务。将县医院、中医院作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定点单位,特别要求各科室医护人员对老年人优先发证、优先检查、优先服务。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定期组织专家和医护人员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重点为贫困老人、低保老人、五保老人和优抚老人提供医疗服务。

3、老年人社会救助加大了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xx年,全县城市低保保障人次达32621人次,其中保障老年人达8904人次,占总人次的27.3%,月人均补差由xx年的279元增加到现在的300元;农村低保对象24653人,其中老年人5361人,占总数的22%,人均供养月标准达到了132元,比xx年提高了27.7%。将248名城市“三无”老年人和5481名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xx年的每人每年1776元提高到291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43元提高到1700元。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和独生子女死亡失独家庭特别扶助制度,xx年,兑现全县2201名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资金214.2万元,兑现330名特扶对象特扶资金51万元。另外,县还将散居五保户等特殊困难老人优先纳入危改工程,并提高补偿标准,为危房老人优先安排保障住房,切实提高困难老人的居住安全。

4、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一是逐步落实优待政策。通过办理发放《老年人优待证》,让老年人凭证享受重点优惠服务,至xx年6月底全县共发放老年优待证5366份,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政策,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每年给予1200元高龄生活补贴。二是重视办理涉老案件。县司法部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功能,对涉老案件实行“三优先”制度,设立“维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加大审理和执行力度,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减免诉讼和执行费用;一些基层法庭还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实行“电话预约立案”、“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在推出涉老案件上门服务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成立案件速调组,邀请老年人的亲戚朋友参与庭审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5%,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4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88个,先后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援助1000多人次,办理老年人法律民事代理案件200余件。

(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丰富

1、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为解决老年人“老有所乐”问题,我县在充分利用现有老年人活动场所的同时,通过民生工程、政策扶持和自筹等多种形式,不断建设和改善老年人服务设施。修建了24个乡镇文化站,80个社区(村)开辟了居民活动广场、活动器材室和图书室。县城有花果山、竹篙尖公园等老年娱乐活动场所,极大满足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创新推出了“时间储蓄、互帮互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按就近便利原则,使老年人享受无偿、有偿、低偿的社区“时间储蓄”养老服务。xx年投资1500多万元新建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工程建筑面积达5000平方米,设床位100张,目前,主体工程即将完工。县大别山老年颐养中心建设工作也正在抓紧筹备,一期工程的详规编制工作年底将全面完成。

2、老年文体娱乐活动开展。全县319个关工委组织活动开展活跃,充分发挥了老同志老有所长的优势,积极引导老同志奉献余热,献计献策,“夕阳红”作用发挥显著,仅xx年就先后为青年和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1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体达5万多人次;县老年大学开设有书法、绘画、文史、二胡、英语、保健、太极拳、音乐、舞蹈等课程22门,这些课程设置适合老年人特点,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学员由过去的不足30人增加到现在的500多人;创新成立了老年人文艺队、诗词学会、钓鱼协会、书画协会、秧歌队、腰鼓队等30多个文体组织,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促进了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几年来,全县共举行大型文艺活动50次,如文艺晚会、文体表演、声乐比赛和老年人书画、摄影展各,参加这些文艺活动的老年人有1800人次。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基层老年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另外,县直单位和乡镇先后组织100多次由老党员、老职工、老村干、老居民参加的县内外参观学习活动,使他们开阔了眼界,共沐改革发展春风,受到老年人普遍欢迎。

3、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每年定期向老同志通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城建工程、园区建设和特色农业发展,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岳西实际,县直有关部门组织过去从事卫生、农业、科技、文化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先后到乡镇开展送科技下乡行动;组织老年居民积极参与县城文明创建和美好乡村创建工作,引导支持老年人进行文艺创作,一批激情饱满、喜闻乐见、贴近群众生活的业余作品应运而生,为他们发挥余热提供平台。至xx年全县关心下一代“五老”志愿者已达3330人,他们在结对帮教青少年、关爱留守儿童、义务监督网吧和游戏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广泛欢迎。有的老年人还投身到以老助老志愿服务、环境卫生监督、邻里纠纷调解、社情民意收集等服务或活动中,赢得了广泛赞誉和社会尊重。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我县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不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和老年群众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梦想相比,我县的养老服务工作还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的养老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了。由于受传统的“养儿防老”思想影响,许多老年人把毕生积蓄用在子女身上,而子女成家后,精心构筑自己的“新巢”,不断“啃老”,导致一些老年人生活拮据。特别是部分农村老年人既不属于“五保”对象,也不是“低保”对象,但自身收入低,子女不尽孝,又不敢或不愿声张,生活过的极为艰难。加之劳务经济的兴起,使得大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存在,这些老年人口难以得到较好的生活照料或无法得到照料。同时,我县已大量出现“421”家庭(即一对夫妻要照料四位老人和一个子女),家庭养老的模式不适应时代发展了,子女即使在主观上有十分孝敬老人的愿望,客观上却无照料老人的条件和能力。

(二)对老龄化形势的认识不足。xx年底我国老龄人口数量达到了1.94亿,老龄化水平达到14.3%,预计到xx年,老年人口数量将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将达14.8%。同时,高龄老人、失能老人和城乡空巢老人数量将急剧增加,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特征日益凸显。但当前,社会有关方面对老龄化面临的形势尚未给予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没有充分意识到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养老设施的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益凸现,没有将养老服务工作提到家庭、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来加以重视,有关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交通以及税收扶持等养老优惠政策尚未得到真正落实。

(三)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一是各部门在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上没有形成合力;二是养老服务队伍缺乏,护理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非常有限,根本无法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同时,由于护理工作责任重,收入不高等原因,即使有护理专业知识的人也不愿干护理工作,老年护理人员严重不足。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不高、投入有限、社会参与不足、缺乏有效的激励扶持政策等因素造成的;三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和社区养老尚未起步。有的村居(社区)即使有老年人活动场所,但仅停留在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地,离主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还有较大的差距。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在我县还是空白,主要是因投入大,回报迟缓,目前尚未出现不图回报而热衷于养老事业的企业家和有识之士,而且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有关鼓励、扶持、优惠政策滞后等问题,民间资本不能有效引导到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上。

(四)保障水平需提升。自从实行新农保、新农合、城乡低保、大病医疗救助以来,农村老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政策只能保基本,不能保需求,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医疗问题依然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一些贫困老人和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当前经济下行,县级财政困难,难以拿出更多的经费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等需求,子女晚辈培育负担也仍牵涉和影响着许多困难老人的生活,xx年,我县农民纯收入为5020元,基本只能解决家庭温饱和子女上学等需求,低收入成为农民养老和医疗的头号问题。

另外,我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主要是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乡镇敬老院、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业还是空白,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孤寡、失能、空巢老人养老的需求,还需继续加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我国养老三大模式中的社会养老为空白,全县上下还没有认识到社区在现行社会管理中承载的巨大能量,导致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即使部分社区(如城关地区的6个社区)存在空余用房,但由于社区经费困难,往往将原本可用于公益性用房的场所进行出租,不能满足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托老服务需求。

三、今后老年工作对策

经调研探讨分析后,根据我县《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今后老年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老龄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加强协调沟通,确保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优待全面落实,社会服务不断改善,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各项老龄工作政策落到实处。

进一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将其列入 “六五”普法和年度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报纸、网络、电视、政务、村(居)务公开栏等,开辟《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专栏、专版,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把握宣传重点,因地制宜地继续组织开展“好儿媳”、“敬老模范”、“ 敬老孝星”“ 敬老文明号”等形式多样的评比、宣传活动,用身边事、身边人来教育、激励子女和其他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同时,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和事,要开展批评、教育,对虐待老年人的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的组织、个人的宣传力度,在全县形成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新风尚。

(二)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度,夯实基础服务设施

1、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示范效应。将县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成集孤老供养、孤儿养育、优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养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增加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托管和康复服务等项目,集生活照料、医疗康复、老年大学、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带动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扶持农村敬老院升级转型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在为“五保”老人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为其他老人提供服务。

2、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落实税费优惠、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及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参股(土地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托老所、养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老年生活照顾、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心理咨询、康复服务、简单就医、水电维修、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业。发挥岳西县生态、气候、旅游、健康食品等养生健身资源优势,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将岳西县打造成武汉、合肥等周边大中城市的高端养老基地,将养老服务业培育成岳西的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

3、强化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重点将社区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的社区建设规划,并充分考虑社区养老功能,加大建设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培训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三无”老人、高龄老人、其他老人提供专业化的免费、低偿和有偿服务,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建设农村养老多元化模式。增加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日间生活照料、情感交流、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问题。组织、动员、引导农村热心公益事业人士、爱心人士无偿提供空置、富余房屋,或利用闲置村部、学校、厂房等进行改扩建,或动员爱心企业、社会组织等出资选择合适场地建设老年人照料中心,配备相应休息室、娱乐活动室、健身康复室等。逐步建立资金补贴制度,对照料中心运行费用给予补助,探索建立适合养老服务运行的长效运营机制,着力解决运营资金瓶颈问题。

养老调研报告 篇3

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机构xx家,其中:公办养老院xx家,民办养老院xx家,农村敬老服务中心xx家。结合去年开展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大检查活动,我们对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项调研,基本摸清了全市养老机构的安全状况。总的来看我市养老院安全形势是好的,各区、县(市)政府在消防安全方面投入力度比较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养老机构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有一定增强,消防设施基本健全,安全防控措施比较到位,安全制度较好落实,为确保我市养老机构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养老机构还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各级的高度重视:

一、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专业人员缺乏。从我们安全检查情况看,全市几乎所有养老机构人员都没有经过消防专业培训,没有达到持证上岗,没有按规定配备专职消防人员,绝大多数都是管理者、保安或者护工兼任。这些人对消防设施不能熟练使用,一些消防常识掌握不多,应急反应能力差,一旦出现火情,很难及时有效处理。经过我们实地检查和认真分析,导致各养老机构没有配备消防专业人员的原因有三:一是消防宣传不够。多数养老机构不知道消防值守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不知道啥时培训,在哪培训。二是培训费用和人员成本较高。按照消防条例的要求,消防监控室24小时不能离人,每班要有2名专业人员值守,三班倒需要6人,培训费用加上雇佣人员成本,各养老机构很难承担得了。三是人员流动性大。一些小型民办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少,抽不出时间去培训;如果培训的是临时人员,也许刚培训完,人家就不干了,还得重新培训。由于以上几点原因,造成消防专业人员缺乏。

(二)消防制度落实不到位。检查中发现部分社会办养老机构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流程,没有消防应急预案,或者缺少可操作性,平时演练少,关键时候不会用。主要是有的养老机构管理人员不知道消防制度应该有哪些,即使有也是贴在墙上、夹在本里,安全巡查、设施检查、特种设备检查等记录不全,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还普遍存在。

(三)电气方面存在安全隐患。一些民办养老机构很多是民房改造,建设年代久远,电线老化,插座开关损坏,随着老人的增加,用电量和危险也随之增加。在检查中发现,有的养老机构一个插排上插有手机充电器、电视、热水器等多种充电设备。有的养老机构使用的是煤气罐,罐体长时间不经过检查打压,连接管长时间不更换,煤气灶距煤气罐很近,这些都是不安全隐患。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实行“三位一体”的消防培训。一是由消防部门定期对养老机构中从事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区、县(市)政府对培训费用给予适当减免。二是养老机构聘请专业消防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定期消防常识培训。三是养老机构对新进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时,必须把消防常识做为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公办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消防设计合理,手续完备,设施健全。

(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检查执法队伍建设,形成全市养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加大动态检查、抽查力度,彻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养老调研报告 篇4

xx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前期调查的通知》要求,县老龄办结合工作实际,xx年9月15日,老龄办积极主动与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及县规划局联系,共同配合做好前期调查工作。现将xx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前期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老龄部门的统计,截止xx年底,xx县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到万人,占总人口的,其中80周岁至90周岁的老年人有9408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2人,与省、市同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预计到“十二五”末老年人口将增至万人,每年的增长速度达到3%以上。“五保”人员1868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的成立了老年人协会。我县和全国一样,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呈现出了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以及老年人口基数大、农村老年人多、贫困面大,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特点,伴随而来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呈现,趋于社会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及社会的服务需求,已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和县委政府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xx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议程,纳入了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同时,为建设完善与老年人相关的文化、体育、健身、娱乐等活动场所,新建小区已规划要求配套建设老年娱乐活动场所;已经建好的小区,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按规定为老年人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医疗保健、法律咨询等提供服务。xx县国土局在符合土地用地总体规划下,根据土地功能分区,负责给予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二、xx县养老机构现状

(一)政府主导促进政策实施。一是县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将老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纳入各年度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内容,县政府连续两年将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并进行督促检查。二是不断完善老龄政策。20xx至xx年,我县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逐渐系统配套了与省、市、县衔接紧密的政策性措施。三是通过对“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确定我县“十二五xxx规划主要预期目标,实现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二)狠抓老年综合性服务机构建设。通过近年来不懈努力,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进程显著加快,目前,我全县有各类养老机构10家,总床位400张,占全县老年人口的,即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每千名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其中,全县已建成8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模56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已培训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共35人,将为老年人提供床位140张,为老年人服务的主要服务内容为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社区的照顾和服务。已列入xx年计划建设的项目4个;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已在板桥、钟山建2所高标准的敬老院,建设规模59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床位数260张,实际入住老人数257人,管理人员3人,护理人员10人。阿岗敬老院已立项审批正在建设中。

(三)健全完善高龄老年人津贴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和我县对老年人的优待规定。xx年,认真落实省级规定的高龄老年人补助津贴,80-99周岁的老年人的保健补助月人均45元,每人每年540元;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长寿补助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500元,每人每年6000元。今年上半年,享受保健(长寿)补助达9450人,比上年增加45人,百岁老人长寿补助,实行按月发放。我县从20xx年开始发放,并严格按照省、市规定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标准每年增长15%,已从20xx年每人每年200元增加到每人每年540元,到xx年上半年已累计发放49715人次,发放金额万元,发放形式采用农村信用社“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发放。同时,组织人员对高龄老年人保健(长寿)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县委政府的惠老政策落到实处。20xx年我县落实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县城内公交车优待政策。同时,切实维护老年人在家庭赡养和抚养、社会保障、参与社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足。由于我县养老服务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社会对养老服务业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还有差距,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并不十分关注,还没有感觉人口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对发展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和谐的关联度也无清晰的认识,致使养老服务业工作推进速度慢,工作欠力度,基本处于启动状态。加之居民传统(20xx大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家庭式养老观念依旧,机构养老的积极性不高。

(二)投资渠道单一。从我县目前养老机构开展的工作情况看,虽然依托省、市、县政府投入资金建起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组建了相应的服务工作组,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只有文体娱乐活动,入住老人为空白。尽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计了日间照料室、餐厅、厨房等功能,但绝大多数社区不具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条件,原因是社会力量参与少,社区集体经济欠缺,一些配套设施让社区承担资金投入困难较大,因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不完善、不齐全、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各项需求,难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敬老院处于有空床但不能接收老人的状态,目前“五保”老人还有1611人未进入敬老院,一方面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敬老院无专业人员进行护理,另一方面是老人思想观念未能转变以及资金原因,促使大部分“五保”老人达不到入住条件。

(三)专业人员缺乏。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无编制,人员不足,一人身兼数职,基本是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服务人员及老协会会员,多数未经过专业培训,缺少养老护理知识。

(四)政策扶持不完善。目前,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但还未出台配套扶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五)床位缺口大。目前,全县各类养老机构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6张,与国家、省有关要求“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六)特色养老服务缺乏。目前,全县没有一所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公办综合性养老机构。

四、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我县养老服务机构是更新养老服务理念,创新养老服务方式,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就我县而言,人口老龄化加速,高龄化加剧,老年人家庭空巢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加之老年人口80%的在农村,收入水平低,这就决定着老年人养老形式主要是家庭养老,让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居住在家里,既有子女的照顾,又可以参加社区老年文体活动,因此,大力开展养老服务业,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是有利于提高老年人的生命、生活质量,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现就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如下建议:

(一)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开展养老服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要由政府主导,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养老服务工作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领导小组职责,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形成工作全力,组织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把养老服务场所建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的养老场所,做到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养老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的共同努力和参与。因此,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尊老、爱老、为老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一个多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居家养老、敬老院的服务,老年人乐于接受,同时引导老年人转变消费观念和养老观念,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确保养老服务工作有力推进。

(三)制定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应结全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助制度,省、市应提高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的承担比例,减少县级财政的压力,健全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明确购买服务对象,实行购买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应设有公益岗位,以保证工作岗位及人员到位。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

(四)加大经费投入。养老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政府民生工程,要把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补贴、管理人员工作经费以及购买对象补贴资金等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充分发挥福彩资金作用,支持养老服务工作。

(五)拓宽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要从单纯的文体娱乐活动,维权服务拓展到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更多个性化服务项目。根据特殊老年群体需求设定项目及服务标准,满足老年人需求。同时养老服务机构要建立老年人医疗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充分发挥社区老协会作用,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类学习教育和文体活动,让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同时还要开展与老年人进行情感沟通,谈心,心理疏导等活动。依托法律援助中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六)建立管理体系。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在县、乡、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基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它养老服务事项。

养老调研报告 篇5

(一)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人员不足,运营经费短缺,仅有社区工作人员维持居家养老服务难点大。

(二)老年人活动场所少,供需矛盾突出。随着老年人口的快速发展,老年人活动场所供需矛盾日显突出,因老年人活动引发的纠纷、上访也越来越多。

(三)养老专业服务人才短缺。按照我州60岁以上19.77万老人服务需求10%计算,约有1.9万老年人需要提供养老服务,按每6位老人需要1名家政服务员计算,养老护理员缺口3000名。民营养老护理机构招收专业护理人员难的问题更为突出。

(四)养老服务建设用地难。随着自治州出台的鼓励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个人新建养老服务机构的热情逐渐升温,但是,很多投资意向因用地无法解决而搁浅。养老用地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五)老年协会建设不规范。特别是基层老年协会,仅限于组织机构写在纸上,无章程、无经费、无活动场所、活动未经常化等问题突出。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及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突出问题整改,促进老龄工作。

(二)加大老龄工作和积极应对人口老年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敬老宣传月”、“老年节”宣传活动,做好第二批“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和“老有所为”、“孝亲敬老”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打造立体式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宣传面。

(三)深入开展涉老问题调研工作。根据自治区老龄办的安排,确定主题,组织开展老龄问题专题调研活动,做好县市、成员单位上班调研报告的评选和推进上报工作,完成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四)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的指导。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实践,指导建设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提升服务水平,积极筹备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现场观摩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抓好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老龄办和自治区老龄办的要求,做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和申报工作,力争此项目首落昌吉,服务全州。

(六)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加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民营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主动指导社会养老服务业规范建设和健康发展。

养老调研报告 篇6

您好!我们是宁波大学大学法学院的学生,随着中国人口年龄老龄化,养老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进一步了解养老问题的关键,我们正在做宁波地区地区城市社会养老问题的研究,特制定此调查问卷,共有18道问题,大约需要花费您8分钟时间。本次采用匿名调查,内容保密,仅作科学研究,请您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在此对您在百忙之中对此问卷进行的解答表示由衷的感谢!

1、您的机构的名称:

2、您的机构是()

3、a养老院b敬老院c老年公寓d其他

4、您的机构的性质()

a完全民营b公办民营c公私合营d其他

5、您的机构的地理位置:

6、您的机构接收老人有何限制条件?()a是b否

有哪些:

7、您的机构的床位数()长期入住的老人数()

您认为对床位的需求是()

a供不应求b供需相当c供低于求

8、您认为老人选择贵机构的主要原因是:

9、养老院的收费标准:

9、您的机构的硬件设施

(1)土地面积()土地产权期限()

是否有独立的医疗服务机构:()a是b否

提供哪些医疗服务:()a一般的感冒等小病b定期的医疗检查

c严重的病

其他:

相对于社会的医院,养老院内部的医疗机构的药品的费用如何:()a相同b略低c高

政府对您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补助:()a是b否

表现为何种形式:

(3)基础设施有哪些:

10、您的机构的软件设施

(1)是否有绿色通道()a是b否

(2)您的养老院是否为老人提供精神文化服务()a是b否

有哪些:

11、您的机构运营状况如何()

a盈利较好b略有盈余c收支相抵d运营艰难

12、您的机构的经营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a资金运营困难b服务人员队伍不稳定c服务人员质量较低

d老人不积极配合

其他:

13、您们是否注重向社会大众宣传自己的养老机构()a是b否通过何种方式:

主要针对的范围:

14政府是否对您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a是b否

采取何种方式:

主要由政府的那个部门管理:

15、政府平常对您的机构是否有政策性支持()a是b否

主要采取何种方式:

16、相对于本地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您的机构具有哪些劣势()

a政府的资金、政策性支持不平等

b、自身的经营管理情况略有欠缺

c、老人倾向性选择公办养老机构

d、其他:

17、相比于公办养老机构,您的机构具有哪些优势:

18、为了使得养老院更好地发展,您觉得国家社会应该再做些什么呢?(可以从政策、法律、财政等方面进行阐述)。

政策:

法律:

财政:

其它:

十分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受我们的调查,向你表示由衷的谢意!

养老调研报告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的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养老机构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二条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养老调研报告 篇8

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3月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确保到20xx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我省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正以超老龄化速度进入老龄化社会,进入老龄化人口占总人口的xx.77%,老龄化程度位居全国第六,多样化养老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县属于全省经济欠发展区域,因产业单一,社会就业率偏低,城乡青壮劳动力大规模向外县转移,全县在籍人口17万,实际常住人口约10万,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成为社会普遍问题。对老年人进行有效的生活照料、精神关爱和慰藉,需要政府、家庭和相关机构共同承担,用良好的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满足养老需求,单靠独生子女负担很重,依赖政府不够,县级社区(老年)学院如果能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形成适应民情的养老长效机制,就能为政府分担部分责任,为社会家庭缓解压力。近年来,××县在政府“下山脱贫”“地质避险”和“大搬快聚”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农村人口快速向县城、城郊、乡镇所在地、交通便利的沿溪公路一带村庄集聚,“互联乐帮”居家养老将成为现实可能。

在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并非最急迫的需求,多样化养老需求还包括老年家政服务、居家护理、文化养生、精神关爱等,国外对机构养老模式非常重视,有养老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身体健康状态、生活自理程度及社会交往能力,分出自理型、半自理型和完全不能自理型三级。发达国家中许多新的养老模式值得我们效仿,如德国的互助养老模式,老人与家庭外的其他人或同龄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它具体包括老年人结伴而居的拼家养老、社区内成员相互照顾的社区互助养老等很多形式。日本的邻里互助网络和“时间银行”模式,邻里互助网络是指社区内65岁以上,特别是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在政府的扶持与志愿者团体的帮助下,组成相对稳定的协会组织,通过举办邻里聚会活动来促进老年人之间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实现排解孤独、充实自我的互助目标。新加坡的乐龄义工模式,过了55岁之后的老年人就被称为“乐龄人士”,以“乐龄”替代“老龄”的生活理念。“乐龄人士”协助社区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娱活动,无偿地服务他人,健康的“乐龄”老人服务于“高龄”老人。

根据我国国情和传统观念,老百姓更容易接受家庭养老、居家养老,因为机构养老模式下,老人并不情愿离开自己的家园,对于子女来说也可能觉得是丢面子的事情。我国的上海最先将互助养老理念运用到居家养老中,建立了志愿敬老服务“时间银行”,推出家庭互助服务项目——“老伙伴”计划,为上海高龄老人服务。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老人或孤寡、独居、重病老人提供服务,并把服务时间“储蓄”起来,以备在自己需要时可提取“时间”接受服务。

“互联乐帮”养老模式,体现了“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的理念,有助于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效用最大化,在人口出生率下降,家庭养老压力增大,社会劳动力不足的新背景下,此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社会人力资源不足的压力。作为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一种补充形式,通过老帮老,老少互帮,促进邻里及陌生老龄人之间交往,能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建立老人的社会关系,对老年人身心健康也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有助于乐龄群体产生更多的共同语言,在接触的过程中彼此都体验到快乐。

二、实验项目的基本思路、基本内容、研究方法:

(一)基本思路

所谓“互联乐帮”,就是县老年学院通过组建“互联乐帮社”公益协助平台,把乐龄人士人力、智力、技能等资源整合成网,使“我能”与“我需”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信息,分享快乐。核心工作是充分利用以老年群体为主的各类人力资源的闲置时间或闲置资源低成本地相互利用。该实验项目以社团成员之间的情感为纽带,重点开展与居家养老密切相关的互助服务。社团成员可以自愿自由拼团活动,形式上可以老帮老、少帮老、老帮少,老中青少之间都发挥自身之长乐帮对方,建立邻里乡亲情感。学院从招募制度、回馈激励、教育培训、整合资源以及争取政府政策扶持等方面构建长效机制。

合作共享是互联乐帮的原动力,今天我帮你,明天你帮我,与志愿服务和有偿服务等情况有所区分。“乐帮时间储蓄银行”是重要的激励机制,乐帮时间储蓄可个人提取,或者赠予,乐帮付出者以收获受助机会作为回报,年轻乐帮人士时间储蓄可以赠予自己家的老人名下,可存可支。互助是一个大课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互助型老龄社会福利体系。

(二)基本内容

1.丰富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主要满足老年人的三方面需求:一是生活照顾;二是医疗护理;三是精神关爱。互助项目范围三个预设:政府现有政策享受不到,老人子女不在身边照料不到,社会机构有偿服务不到的。明确指向求互补、讲时效、有温馨。老年人申请帮助的事项满足三个条件:时间不超过2小时,没有责任风险,没有安全风险。

2.设计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乐帮项目。

根据区域分:街道居委示范社、乡镇农村示范社、居民小区示范社、中小学校示范社、老年协会示范社。根据健康状态分:自理型、半自理型。根据需求分:生活解忧型、医疗护理型、精神关爱型、敬老爱幼型。

3.建立养老信息化机制

通过平台实现对社区老年人的统一管理,并及时处理老人的咨询等服务请求信息。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发与互联网连接的电脑、电视界面、电话和一系列传感器组成的可视家

庭紧急救助系统,用来监护独居或寡居的老人。

4.推广互助养老服务理念

在创建学习型城市的背景下,推动社会学习型组织建设,推广不以任何物质报酬为目的的条件下,满足和改善社区老人的日常照料和护理需求开展的养老服务理念。推进互助型、储蓄型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建设,丰富互助养老服务的内涵和形式。

5.营造敬老爱幼良好社会氛围。利用假期,组织大中小学生开展敬老助乐社会实践,同时让乐龄人士的人生经验及智慧转化为教育下一代的丰富资源。

6.探索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回馈激励制度,增强互联乐帮的内生动力,它是老年互助服务得以持续性发展的动力源泉。一是建立多层次、多样式的表彰、宣传和奖励制度,设置灵活多样又富有人性的荣誉奖项。建立互助养老星级认定制度,每年进行考评,根据互助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对乐龄人士给予相应的星级认定,激发参与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实施积分管理制度。将乐龄人士情况以积分的形式进行记录管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时间折算积分,定期对表现突出者予以宣传和表彰。三是建立“时间银行”,记录互助服务时间,推广“互助服务”“服务转换”等有效形式,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老帮老”队伍中来。时间储蓄”,建立“邻里互助社”,制定《互助养老时间储蓄银行规则》《互助养老协议》等配套制度。

7.推动政府层面对互助养老的政策支持,如果本项目正式确立为省市重点课题规划,争取用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名义,发动教育系统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发动街道办事处、乡镇发动居委、农村开展活动,社区学院进行有效的业务指导和项目管理。

(三)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文献资料,了解本课题研究的状况和已有的研究成果,用以指导本课题的研究。

2.行动研究法。认真研究嘉兴学院以“实验项目”建设为切入口打造区域社区教育特色品牌的经验,以及典型案例,开展本项目的有关研究活动。

三、预期成果:

1.实现互联乐帮的常态化与可持续发展。由点到面,使更多的人群关注并加入到活动中。

2.形成一套互助养老管理配套制度和激励机制。

3.建成一批有代表性的实验示范点。

4.该课题最终研究的成果的取向:论文和相关调研报告的公开发表、研究成果提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研究报告和视频资料送交县市相关领导批阅等。

四、前期准备

1.调查研究

设计调查问卷,面向老年协会、居委、老年学院学员发出调查问卷,了解老年群体的对养老服务的关切度和需求情况。申报课题材料。

2.制定实施方案

本研究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xx.5—20xx.6)

做好调研、前测工作;拟定课题实施操作方案,进行开题论证。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xx.9—20xx.xx)

课题组按照操作方案初步实施研究。采取边实验边思考,边学习边总结的方法,不断完善课题研究的方案。定期开展研究活动,研究互助养老模式的内容、途径、方法,着

力研究老少相结合的操作方法。请专家指导,规划本课题的深入研究。

第三阶段:结题阶段(20xx.1—20xx.6)

收集、整理子课题结题实验报告;撰写课题结题报告和研究工作报告;

3.任务分解

本课题由本人组织动员、方案实施,制定计划表。由社区学院校级领导组织实施,其中党支部书记×××负责街道社区试点,副校长×××负责中小学校试点,校长助理×××负责老年学院、老年协会试点,×××镇校负责人×××、×××镇负责人×××、×××镇校负责×××分别负责乡镇村试点。×××、×××负责资料、图片收集、论文撰写。

4.参考文献: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年志愿者服务》王放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xx年第4期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社会养老模式探索》薛晓鸣(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江苏南京xx0008)

《美国全面的老年人服务项目模式》王秋梅 田新平 沈悌 (北京协和医院内科,北京 100730)

养老调研报告 篇9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中央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标志着在经历了十多年的试点、探索之后,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被正式提上日程。

有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到1。34亿,超过总人口的10%,其中65岁以上人口1。1亿,占总人口的8。5%。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村老龄化问题突出。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缺乏可靠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面临严峻挑战。

一、当前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

随着社会的变迁、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养老已不再是单一的家庭养老,而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其它养老方式并存的格局。

家庭养老:这是当前我国农村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体现。农村家庭养老之所以如此重要,其原因在于:第一,我国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由于农村地区间发展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短时间内不可能在全农村范围内建立、推广养老保险制度,这决定了家庭养老会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农村养老的基本方式;第二,农村家庭服务业不发达。即使部分老人拥有数目可观的养老金,但由于疾病缠身、自理能力较差,他们仍然难以安度晚年;第三,传统的思想文化观念对农村老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他们所渴求、向往的,且随着年岁的增加,农村老人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越来越有限,对家庭人员的物质、精神依赖亦会增加。

集体养老: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作为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形式,是以集体为单位对老人进行集中供养的养老方式。

尽管集体养老在历史上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但现在看来,其作用仍然有限。第一,养老对象过窄,集体养老的范围事实上就是对五保户的供养。然而,五保户的供养条件非常苛刻,对于只有女儿的老人一般不予“五保”;第二,没有敬老院的农村地区主要由村组负责对“五保户”实行分散供养。集体养老保障也仅仅停留在维持其温饱;第三,对集体养老认识明显不足。在农村地区,许多符合条件的农民不愿享受“五保户”待遇,只要尚有一点点劳动能力,或者有亲人可以依靠,谁也不愿享受“五保户”的供养。

储蓄养老:是一种最典型的自我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依靠日积月累、勤俭节约的积蓄养老,但这种养老方式在农村越来越缺少实用价值。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有限,尽管辛苦劳作和省吃俭用,但盖房、子女教育、医疗等各项开支却很大。到了晚年,其积蓄难以保障养老的基本需求。

二、人口老龄化对传统农村养老模式的挑战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城乡发展差距大,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长期以来,农村养老保障主要依赖于家庭养老。日趋严重的农村老龄化问题,必将对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提出严峻挑战。

1。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加,加大了农村养老的压力。

2。老年人口的高龄化降低了老年人的自我养老能力。农村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比较低,未读过书的占一半以上,受教育程度在小学及以下的占到九成以上,低素质决定了农村老年人口大部分都是体力劳动者,年龄对他们的自我养老能力影响很大。老年人口中高龄人群比重的增加,降低了老龄人口的自我养老能力,同时也降低老龄人口自理能力。农村老年人口高龄化和健康状况的下降,无疑加重了农村养老的负担和压力。

3。农村家庭的小型化弱化了家庭养老的功能。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农村家庭的子女数也大大下降,导致家庭规模小型化、核心化的比例上升。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使过去一般是多对夫妇供养一对老人变成现在一对夫妇供养两对及两对以上老人,无论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

4。“空巢老人”的增多,独身老人比重上升,加大了农村养老的社会化需求。传统的家庭养老不仅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更重要的是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后,虽然也履行了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的义务,但考虑到进城农民的自身经济状况,供养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无法给予老人必要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同时,农村老人尤其是高龄人口中独身老人,由于缺少了“老来伴”,没有在生活上相互照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

三、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现状

(一)农村养老保障的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保障对象一直限于“困难的人”、“光荣的人”和“富裕的人”,农村的大多数人由于种种原因还无法享受社会保障。相关的调查显示,占人口总数20%的城镇居民,享受全国89%的社会保障,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到了社会11%的社会保障,在县城以下集体单位的1 000多万职工和2 000多万城镇个体经营者基本上得不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二)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

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赡养压力增大。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农村主要的家庭构成模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来临,80年代后的独生子女,面临着承担四个老人的赡养义务,同时还有一至二个子女的负担。(2)劳动力流动和人口的迁移给家庭赡养带来了负面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内地农村人口大量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流动,这些“离土又离乡”、“进厂又进城”人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势必影响对老人的供养。(3)随着农民观念和家庭规模的变化,传统的大家庭模式正在被核心家庭模式所取代,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正在弱化。

(三)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管理水平较低

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都是一项技术和管理水平要求都很高的工作,既有商业保险的技术难度,又存在着依法实施的政策难度,对管理水平的要求也很严格,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就是管理、缴费和实施的使用三权分离,互相监督,这样才能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使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过程更加顺利,使基金的运营更加畅通;但就我国现行的农村保障基金的管理办法却是管理、缴费和实施使用三权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农村养老保障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农村养老保障的现行制度和法规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协调

从现状来看,我国现行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和法规与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为中心的正规保障。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人均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土地涌入城镇,使得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不断弱化。其次,新型的社区养老和商业养老保障模式仅仅在少数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农村较富裕的家庭存在,很难推广普及。与此同时,我国老龄化的步伐正在加快,老年人比重达7。51%的农村老龄化压力更加不言而喻。

养老调研报告 篇10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湖北武汉等地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畅通工作机制。武汉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部署养老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发改、规划、财政、卫生、人社等48个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市社会养老体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局,落实场地和工作人员,实行实体化运作、一体化协调。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并实施了《武汉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xx—20xx)》、《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xx—20xx)》、《武汉市社区养老院建设发展规划》等多项规划,同时加强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互动,形成“10分钟养老服务圈”、“15分钟卫生服务圈”、“15分钟文化服务圈”相互呼应的格局。

多方聚合资源。武汉市依托养老信息系统组建服务团队,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定制服务。由政府和出资,采取床位投保的方式,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提升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风险规避能力。黄冈市充分利用因教育资源优化撤并的学校房屋、村委会空闲办公室或租赁村内闲置的房屋,有效解决互助照料活动中心的建设场所。咸宁市走“医养一体”的养老服务模式,利用大型企业改制后医院闲置资源,创办以护理为特色的养老机构。

优化政策导向。武汉市在投融资政策上拓宽信贷抵押担保范围,鼓励支持保险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土地供应政策上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准入门槛政策上降低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加快办理流程,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推进改革试点。武汉市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咸宁市试点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村级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服务的优势,开展互助照料活动中心试点建设。

发展院办经济。黄冈市创新办院思路,发展院办经济,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开展“以副补院”活动。利用院内闲置地发展种植养殖业,不仅可以满足院民日常所需和部分生活补贴,同时也为老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和谐、安逸的生活环境。

(二)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在社会养老方面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庐江县60岁以上老人达到1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5.8%,高于全国合肥平均水平。全县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全部转为城镇户口,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每人每月620元,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标准每人每年2420元。困难重病老人,民政部门给予二次大病医疗救助,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长期医疗护理补助,每人每天126元。

巢湖市60岁以上老人约2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安全平稳运行。出台了《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巢湖市乡镇敬老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巢湖市敬老院安全管理细则》、《巢湖市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敬老院生活水平。每个院民月供养标准800元,每月发放零花钱80—100元,定期发放生活用品等。

三是20xx年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成立了巢湖市五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xx年巢湖市首个居家养老试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凤凰社区服务站正式投入使用。四是推进农村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做好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20xx年兴建农村老年幸福院28所,20xx年计划完成18所。

包河区60岁以上老年人8.2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5.6%。近年来积极打造“金色拐杖”养老服务品牌,不断推进养老服务建设。20xx年被确定为国家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单位。一是着力强化养老事业保障措施,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老龄事业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养老事业发展。今年设立了“社会发展公益金”,拿出500万元种子资金开展公益创投活动。二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启动敬老院社会化运营改革,以点带面。以骆岗敬老院为试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成包河花园养老院,面向社会运营,实行信息化管理,医养结合的管理模式。三是探索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构建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分级管理、统一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投资500万元建成总面积850平方米的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委托专业养老社会组织负责营运。四是积极推进专业社工介入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慈善助老”项目,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购买社工岗位,通过区政府补贴,鼓励民办养老机构配备专业社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通过调研庐江县、巢湖市、包河区,我们了解到合肥养老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呈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社会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农村养老基础薄弱,是整个养老事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养老机构发展不平衡,服务模式单一。公办养老机构一家独大,社会化养老发展滞后,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庐江县仅一家公办社会福利院,一家民办养老机构,显然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从服务对象看,主要是农村“五保户”和特困人群,采用集中供养的方式,而更多的农村空巢老人及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还处在自养的初级阶段,居家养老形势严峻,目前多数由村干部、亲友、邻居提供简单的协助;从服务内容看,已建成的敬老院集中供应的老人仅能得到最基本的日常起居照料,没有专业护理。

养老机构建设滞后,服务功能脆弱。由于投资渠道单一、资金不足,巢湖市、庐江县的一些敬老院基础设施差,达不到上级要求的各项标准。除新建敬老院外,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农村敬老院设施简单,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人员少、待遇低,和城市养老机构及社区活动中心相比,普遍缺乏相应的娱乐文化设施,没有专业护理及精神层面的辅导及扶助。我市自

“515敬老工程”实施以来,敬老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仍然存在敬老院集中供养水平不高,相当部分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情况,存在五保集中供养不足与敬老院入住率低等突出矛盾。巢湖市、庐江县、包河区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多是退下来的村干部或下岗职工,年龄大,文化水平低;社会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培训,文化偏低、专业不强、工资不高,缺乏责任心,从而造成养老机构业务仅限于保障老年人吃饱、穿暖,无法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

农村保障体系不完善,服务网络不畅。体制机制不健全,缺少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缺少具体的政策支撑。无论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还是高龄补贴,从保障范围到补贴标准,离城市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无法满足养老需求。如合肥市80岁以上高龄津贴已达到年人均600元,而巢湖市、庐江县只有年人均400元。在社会救助方面,相当一部分家庭困难的老年人难以纳入保障范围,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人无法保障,保大病、保住院的能力严重不足。农村敬老院缺少正常的财政保障,镇财政只能维持日常运转,后续配套设施和维修经费普遍不足。相比城市居家养老在通信、交通、网络的便捷,农村交通不便,现代化水平不高,没有建立养老服务呼叫平台,突发状况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

综合背景差异,固守传统模式。一是观念差异。虽然整个社会的养老观念在转变,但是在农村地区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还是很重,不到不能自理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情况普遍存在,95%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养老,对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方式接受度和信任度偏低。二是收入差距。城市老人大多有退休金,而农村老人主要靠种地所得或由子女接济,大多数农村老人买不起养老服务。三是地域文化差异。城市老人文化素质较高,兴趣爱好广泛,居住集中,开展活动方便,而农村老人居住分散,除了聊天、打牌,基本不参与其他文化娱乐活动,不便于开展活动。

三、对策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重视顶层设计作用,重点谋划农村养老事业

在制定我市养老服务相关发展规划中,重点加强对我市今后一段时期的社会养老事业的整体规划,把农村养老服务这个短板放入全市养老服务的全局中重点谋划,以利于统筹推进我市农村事业。首先是推进城乡统筹、部门协作。以城乡统筹为基本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的均衡性,减少城乡养老水平差距。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建设一体化进程。明确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在各部门间形成合力,确保养老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增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其次是加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对农村集中供养项目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敬老设施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点,集中资源提高中心敬老院建设水平和服务管理水平,以高水平的敬老设施吸引散居五保老人入住,提高集中供养率。对现有入住率较低的敬老院,增加运营灵活性,鼓励承担部分社会养老,减少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推进农村敬老院的社会化进程。三是落实相关政策、财政支持。养老服务作为公益性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需要公共财政支撑,更需要连续稳定的政策保障支持,完善对于建立较早的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经费补贴政策,使其也能享受到政策优惠,提高运营积极性。

(二)加强农村养老体系建设,培养多元化养老新模式

1、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居家养老基础工作。

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摸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建立家庭、财产、健康档案,动态管理。要突出服务重点,对于高龄、“三无”、失能半失能和“空巢”等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要经常过问,及时发现问题,解决其生活困难。在县、乡和村社组织的推动下,充分依托和利用养老机构及其管理服务经验,整合村社相关养老服务资源,切实发挥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及日间照料所的作用,逐步建立农村养老服务网。

2、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鼓励试点邻里互助养老模式。

充分利用农村邻里间距离近、感情亲、易沟通等特点,按照就近原则,以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需求为目标,以“空巢”老人和轻度失能老人为互助重点,以建立邻里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小组为抓手,积极吸纳农村志愿者,将志愿者与受助老人结为“邻里互助”对子,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探索服务方式,规范服务管理,逐步改善服务条件、丰富农村居家养老模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拓宽思路,多元投入,整合利用农村养老资源。

从政策方面解决敬老院的定性、定位、编制等问题,保障其享有基本的财权、人事权和编制权。从建设方面打造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对敬老院的投入,加强软硬件建设。积极争取公办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化养老行业,政府给予相应补助和政策优惠;指导扶持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支持。整合利用农村闲置资产,寻求多种运营模式,可以借鉴咸宁市老年公寓的合作建设模式,民政部门提供土地作价入股,吸纳民营资本负责养老设施建和后期经营管理。其中公办的社会福利中心做公益性的中低档养老服务,民营资本建设的老年公寓则做高档的颐养护理服务。

4、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推进养老机构改革试点。

提高待遇,增加培训,加强敬老院管理从业人员队伍建

设。可以吸纳专业民营养老机构先进经验,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或通过公办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托养中心来拓展养老服务对象和范围。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合肥市可以大胆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要求通过承包、租赁、合作等办法,采取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公办养老机构交由社会力量运营。

有效解决部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的问题。

5、提标扩面、缩小差距,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大力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的金额及老龄津贴补助标准,减少和城乡差距,在有条件的村(居)积极推广老年人生活补助发放制度。医疗保障在全覆盖的同时,对于患重大疾病的老年人,应采取对社会救助或政府托底的方式给予保证,不让他们因病而返贫。比如对五保老人医疗救助重心前移,着力解决五保老人因无力垫付医疗费用放弃治疗的问题。完善现有养老保险模式,和现有五保老人护理保险制度类比,将失能及特殊慢性病老人的护理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扩大保障人群范围。

6、培育试点、医养结合,实现农村医疗养老资源融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提出了明确要求,既要为居家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等公共服务,也要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老人、恢复期老人、残障老人以及绝症晚期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相融合的服务。借鉴合肥城区已有相关的经验及做法,加大农村敬老院和乡镇医疗机构合作深度,或试点培养专业医护型养老机构,积极探索重点针对农村慢性病及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治疗和护理的新模式。

7、加强监督,注重长效,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的综合绩效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问题,确保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充分发挥合肥新建立的市级老人服务需求评估数据库对于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指导作用,邀请专业机构给本区的养老机构“打分”,将评估结果作为此项工作政府补贴的必要条件。

(三)全面发挥各界力量,扩大农村养老工作参与面

1、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范围。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大到农村养老领域,加强调研,针对农村老年人特点并结合当地农村的服务资源和经济条件等情况来设置和实施具体的服务活动,确保服务的实效性和合理性。建议将农村居家养老中老人最迫切的服务需求作为突破口,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大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逐步满足不同层次居家老年人的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2、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当前我国社会公益性组织正处在蓬勃兴起的阶段,一大批有能力、有意愿的爱心人士加入各种慈善组织。但是在农村领域,社会组织介入还不深入。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进入农村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专业的社会服务。

3、加快农村养老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将合肥城区实行的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引入到农村养老领域,填补我市农村养老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空白。

4、加强农村养老形势的舆论宣传。做好农村养老工作,既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也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首先要进一步转变农村养老陈旧观念,其次要引导全社会关注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农村老人基本没有话语权,在公共舆论平台也缺少关注,不让农村养老成为“被遮蔽的角落”,这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媒体的责任。

养老调研报告 篇11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村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加强敬老院建设是保障五保对象生活权益的根本途径,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村社会的实事工程。

一、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市政府结合省里的"关爱工程"计划,按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多方筹资,建管并举"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扎实推动全市农村敬老院的建设进程,全市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全市共建有宾馆式敬老院13个,实现了市镇全覆盖;床位2100张,集中供养1233人。集中供养率由20xx年的11.4%上升到70.1%。华阳镇和白兔镇敬老院先后被评为全省示范敬老院。

纵观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市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这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民政、财政、建设、规划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任务明确到位,上下联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敬老院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我市敬老院建设严格按照省有关标准,在建设档次上,立足达到省级文明敬老院等级;在建设规模上,要求可容纳本镇70%以上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在功能配套上,着眼形成多功能、综合型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原址扩建,置换改建,选址新建等方法建设敬老院,充分利用资源,节约建设成本。

3.建章立制,建管并举。制定出台了《句容市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建立院民守则,院长、服务员职责,财务管理制度、伙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敬老院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后勤组、生产组、卫生组、安全组,分工合作,加强院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管理方式不断完善。

4.因地制宜,以副补院。敬老院利用规划预留的菜地和适宜种菜的空地,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开展种植蔬菜和养猪、养鸡等活动,对参加劳动的给予一定的补助。以副补院,以院养院,既增加了敬老院的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质量,也丰富了老人的院内生活,增强了院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建设,我市农村敬老院发展很快,面貌焕然一新,但跟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问题主要有:

1.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目前我市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之比为1:15,与省里要求的1:10目标还存在差距。而且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较低,素质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敬老院的管理服务水平和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

2.管理工作人员待遇偏低。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大都是临时工,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左右(个别镇最低的工资只有500元),低于我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920元,而且大多数没有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影响了管理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现有资金还不能完全满足敬老院的管理需要。乡镇政府是敬老院管理的责任主体,但因其财力问题,管理经费不足,已成为制约新时期敬老院工作水平提高的"短板"。

三、对我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人员和队伍管理。按照省民政厅规定的管理和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不低于1:10的要求,配齐管理工作人员,充实人员队伍力量。要选拔政治素质较高,热心敬老事业,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人担任院长;聘用富有责任心和同情心,能吃苦耐劳,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人担任工作人员。同时加强对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2.依法提高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或其主办机关应当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句容目前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20元,应提高敬老院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这个标准;并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提高工作积极性。

3.继续加大对敬老院的经费投入,积极筹集资金。既要努力争取上级部门的财力支持,又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募筹善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大力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改善办院条件。

4.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大对敬老院的扶持。针对五保老人普遍年纪大,健康状况不佳,经常进医院看病,非常不便,卫生部门应为五保老人提供专门的医疗卫生服务,定期定点开展服务,方便老人看病和保健。供水、电力、天然气、广电等部门可对敬老院的水费、电费、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给予优惠或减免,减轻敬老院的财务负担。

5.深入宣传发动,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呼吁全市人民为敬老院奉献爱心,在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争献爱心,热心为五保老人服务的浓厚氛围。鼓励市民和学生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敬老事业的支持和帮助。

养老调研报告 篇12

摘要:

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如何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问题已成为事关和谐社会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使是农村新型医疗制度也还处于试点阶段,因此造成了目前农村养老、缺乏必要的保障。因此,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村养老所面临的困境,探讨现阶段农村养老的可行路径,是理论和现实都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们我们在崇阳县路口镇进行了一次养老情况调查。

关键字: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崇阳县路口镇;家庭养老

一、调查背景

(一)社会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农民的生活水平、生存状态如何,关乎整个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而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如今老龄化日益严重,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做到使广大的农民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二)宏观政策背景

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出,到xxxx年已经在全国10%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再至xxxx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由试点开始逐步推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影响逐步扩大。

根据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顺利开展的指示精神,各试点县市在研究各自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

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的伟大落实,是持续多年的惠农政策的又一亮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它的主要内容是: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同时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并且实行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由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xxxx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后逐步扩大试点,xxxx年之前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以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从而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养儿防老”的意义日渐衰微,尤其是对于那些既无劳动能力、又无人赡养的贫困老人来说,晚景更令人堪忧。而“新农保”制度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解决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三)当地实况

截止xxxx年底,崇阳县有60岁以上的老人56361人,约占总人口的14%;其中70岁以上的老人32374人,80岁以上的老人23969人,100岁以上的18人。据联合国的统计标准,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即称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显然,崇阳县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因此养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有着重大意义。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

二、调研内容

(一)调研准备

通过网上搜集相关资料及队员间的讨论,确定了这次调研的主题“农村养老情况的调查”,查看了相关文献并且阅览了网上的部分团队的相关报告确定了这次调研所用的调研问卷。最后,准备了一些到当地与居民谈话时的问题、注意事项。

(二)调研阶段

调查时间:xxxx年7月

调查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

调查对象: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路口镇居民

调查队员:李凌燕、龙雪晴、曹杰茜、曹雪霜

调查方式:文献调研法、问卷调研法、访谈法

调查目的:调研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状况发现其中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推广和宣扬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推行模式。

此活动开展期间,我们主要是以问卷调查和访问的方式,着重了解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现状,如果实行是否愿意购买养老保险,对现今养老保险政策的评价和期望来了解居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认识以及居民们对养老的打算与计划。与此同时,我们还向居民宣传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的制度。

(三)结果分析

1.养老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主要还依赖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占92%,社会化养老的实行很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

这种养老保障格局将受到严峻挑战。

所谓家庭养老,即以家庭为单位,由家庭成员主要是年轻子女或孙子女赡养年老家庭成员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实际上是以终身积累为基础,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哺式养老。目前农村家庭养老有以下特点:

(1)绝大多数老年人依托家庭养老;

(2)老年人绝大部分与子女居住一起,且三代同堂家庭居多;

(3)分而不离的家庭居多。

就现阶段中国农村养老的实践结果来看,家庭养老已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养老方式。它既能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满足老年人安享天伦之乐的宿愿,又能缓解并不富裕的中国社会所要承担的养老社会压力。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一方面农村人口流动幅度加大,子女不在老人身边的空巢家庭日渐增多,家庭养老已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另一方面,农村人口出生率明显下降,家庭的规模趋向小型化、核心化,这使家庭养老的负担加重,再加上农民收入水平较低,致使部分年轻人可能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养老重任。总之,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功能呈现日渐削弱的趋势,这就要求社会化养老的普及和加强。

2.存在的问题

(1)村民对于养老保险概念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然而调查情况却不那么令人高兴,当我们向村民们提及“您是否有办理养老保险?”时,他们大都面带疑色,并不了解究竟何谓养老保险。有的以为农村医疗保险就是养老保险,有的以为是一般的商业保险,最后一位比较了解养老保险知识的人士才向我们透露,直到前几个月该地都还没有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这几个月开始,镇政府才先为年过六十的老人办理了养老保险证,而其中大多数的老人对前来为他们照登记照的事情也是糊里糊涂,并不知其然,只知道政府是要给他们钱。由此可见,当地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概念还相当模糊,甚至不清不楚。

分析原因,主要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太小,宣传力度不够。中国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的老年人口,其中百分之七十五在农村,据统计,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农村人口还很多,建立社会保障网络的乡镇xxxx年仅占全国乡镇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而现在农村的老人其文化水平也并不高,多数是小学都没有毕业,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也无法阅读相关文献,电视上的新闻有时也是一知半解,没有专人的讲解,使得他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事知之甚少。大大的减少他们应有的福利。

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村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行工程不信任

但当我们试图使村民了解何谓农村养老保险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则表示如果有养老保险,他们也不愿意购买。有的人是认为自己无法负担参保的资金,有的人却说要儿子养或者自己劳动养活自己,而更多是的对这个政策实行的不信任。村民担心自己交了钱到时候自己反而拿不到一分钱养老。

从中可以看出这样一项十分惠民的政策,村民并不十分给面子。这也主要还是率先实现该政策的地方在资金筹集和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让村民感到害怕。农村养老保险需求水平相对较低,但是如果考虑到城市化、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等诸多因素,今天为自己的晚年生活投保的人在二十、三十甚至四十多年后进入老年期时,现在交纳的数额很少的养老保险金,就会出现养不了老,保不了险的情况。而有些地方筹集的养老保险金不能专款专用,少数地方以种种借口,擅自挪作他用,引起风险,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基金的管理级别太低,不能使基金有效地保值增值。这也不禁让人要想,连那一笔钱都没有办法保住,又哪里有钱来养老呢?

我们在查阅资料时还发现,关于此类问题,国家并没有具体的独立的法律规范,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只有xxxx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实行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国家没有根据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及时地对法律做出调整。立法的力度不够,也给许多人有空子可钻,致使我们对此推行的困难又增加了。而面对村民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证,保险并不保险。

(3)四十岁左右的村民对自己的养老并没有规划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也对四十岁以下,比较年轻的村民的询问了他们有关养老的看法,但当提到对自己养老的看法时,他们基本都表示没有什么规划,或者直接说让子女养。反观城市地区,各种商业保险相当活跃。有些养老保险甚至专门针对十几岁的小孩子的。虽然小孩购买养老保险不能够算得上很明智,但起码在养老方面村民还没有很强的意识,对自己的未来也不能做到眼光长远。

3.原因分析

(1)资金来源不尽合理,未体现全社会责任

资金是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问题。民政部xx92年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明文规定,在保险基金的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这样的规定使国家和集体所体现的社会责任过小。我国政府用于社会保障的比例是世界最低的。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的支出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加拿大为39%,日本为37%,澳大利亚为35%,我国只有10%左右,而这10%的投入绝大部分给了城镇职工。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投入过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来源实际是依靠传统农村的集体补助和投入。但改革开放以来实施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使集体经济力量受到严重削弱,特别是贫困地区的财政能力和集体经济实力有限,已无力承担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由集体经济负担的农村军烈属优待、“五保户”供养变为农民直接负担,而国家干部、城市居民、工人不负担,这样一来既不利于增加统筹金额,也不利于标准统一。此外,农民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集体补助也微乎其微,几乎完全由个人缴费。这样的社会保障不仅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而且也影响了农民参加养老、医疗等保障项目的积极性,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难度。

(2)缺乏法制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一个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我国政府自xxxx年开始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但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涉及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在国务院已经制定的条例中,也极少涉及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过去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方面形成了一些法规、条例和规章,但多是单项的,功能单一,缺乏力度,没有形成有机的法规体系,而且地区不同,内容亦有所不同。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更没有形成法律体系,使得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3)全社会老龄意识不太强,社会支持力度不够

有些地方和单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老龄工作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措施不力,成效不大。基层老年人协会的普及率达不到要求。由于缺乏老龄意识,致使不少人有岐视老年人的现象。特别是有个别公汽上的乘务员和司机,由于受利益驱使,在路上见到老年人搭车,不愿意停靠让老年人乘坐并予以方便,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尤其是高龄老年人中卧床老人大量增多,无人护理、照料的问题越来越严峻。特别是对于丧偶、子女都不在身边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无人照顾的问题也十分突出。空巢老人突发疾病时抢救不及时,生命也时常受到威协。因此,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老龄问题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将直接影响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对县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4)老年服务业滞后,农村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相对较少

一是乡镇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数量少。目前崇阳县12个乡镇除了只能满足“五保户”需要的福利院外,面向其他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几乎没有,农村老年人能享受到的各种养老服务特别是生活照料服务几乎是空白。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欠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全、服务组织欠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稳定,能够提供的服务项目很少,不能适应老年人的需求,面向农村老人的社会服务更是严重缺乏。

(5)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弊端

首先,农村养老保险统筹级别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这使得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际甚至县际转移很困难甚至不可能,这实际上也就是限制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如农民工群体,长年在外使得他们不能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现有的这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了地区差异和个体差异,脱离了现实情况,这也是多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举步维艰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次,政府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方式是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实行减免农业税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与从前相比变得薄弱,集体分担的那部分养老金很难兑现。而政府那部分养老资金的投入有限,对大部分农民起不到太大的现实意义。

(6)农民收入不稳定且增长缓慢导致养老资金短缺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政策,致使农业发展缓慢,农民收入低下。而农民的收入除用于生活消费和农业生产外,还要承担子女教育和人情往来的费用。因此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不足,没有足够的经济剩余作为养老资金。

三、提出建议及对策

(一)及时宣传新政策,让农民切实感受新农保的惠民之处

在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后加强必要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自觉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了解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积极主动参保,自觉自愿缴费。不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和实时动态,提高觉悟水平。

其次,加大农村教育力度,增强农户接受新知识、理解新政策的能力。通过调查分析,家庭受教育程度越高,参加新农保的意愿越强烈。

(二)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养老支持力度

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和政府要真正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并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扩大农民就业面。途径二是强化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鼓励和引导农民适当增加土地种植面积。虽然目前农村土地功能有所弱化,农民来自土地的收入也有所减少,但土地仍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政府应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并在技术、资金上给与支持,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其次,还要变革与更新土地的保障模式,积极摸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资本化,将土地变为一种可以资本化的资源。同时,各地应尽快建立与不断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偿的流转起来,使农民获得相应的收入。

(三)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的制度,是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措施。因此,建立和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科学的方法确定保障线标准,使生活水平低于保障线的农村老人都能获得基本的物质需要。其次将农村养老保险法制化。经过一段时期、在一定地区试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效,政府应当及时将可行有效的保险制度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实践中逐步补充或完善,使农村养老保险走上法制化轨道。由于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需求、基本原则、经济发展水平、人们思想价值等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应当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政策。

(四)完善相关经办机构设施,规范业务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网络系统,所有信息实行公开透明化。对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都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每一位参保农民都有真实的参保信息。保障养老金能及时发放,养老金账户安全可靠。

经办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提高操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经办机构应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下级经办点,便于高龄老人缴纳和领取保险金,真正把惠农政策做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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