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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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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是提高人民民主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发扬群众自身政治智慧的要求。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今年是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依法直接选举产生新一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这是全乡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按照中共万源市人大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曹家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万源市曹家乡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这次曹家乡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这次曹家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相信和依靠群众,调动选民积极性,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工作的时间和阶段安排  根据万源市人大会《关于万源市2016年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日的通知》决定,市、乡两级新一届人民代表定于2016年8月18日(选举日)由选民同步直接选举产生。  (一)准备工作阶段(6月下旬—7月10日)

  1.成立选举工作机构。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和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纪委班子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选委会、选办各工作组和选区指导小组,负责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2.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  选区划分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了解代表候选人的原则,结合本行政村人口与代表的比例,以每一选区可选一至三名代表进行划分。如果一个选区选举代表名额超过三名的,选举无效。全乡划分为15个选区,共计代表43名。

  3.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乡选委会负责对各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及四川省选举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工作业务,重点组织学习万源、市人大会相关文件精神,提高选举工作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选举工作业务能力,明确选举工作的具体做法和基本要求;学习和贯彻2016年8月全国人大新修订的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内容,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阶段(7月11日—7月29日)

  宣传发动主要任务是开展群众性的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大张旗鼓第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发布选民登记公告;

  2.选好登记员,进行选民登记。登记员应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情况、有一定文化水平的选民担当。登记员选好后,再进行一次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培训,主要明确四点:一是要明确选民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心;二是要明确选民登记的范围和政策界限;三是要明确选民登记工作的时间和步骤;四是要明确选民登记工作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3.参照户口册、职工花名册和上一届选民登记底册进行核对登记。

  (1)选民登记的基本原则:  一是选民登记安村、社选区进行;二是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三是市、乡人大换届选举进行一次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四是必须达到年满十八周岁的法定年龄(1998年8月18日当天及以前出生的),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才能进行选民登记。

  (2)选民登记的方法:  一是逐户查访登记法;二是“三增”、“三减”登记法。凡是上次换届选举时登记的选民名册保存完整的,以上届选民登记名册为依据,将上次选民登记后新增年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查核准确后,进行补充登记(即“三增”);对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核查准确后,从原选民名单上除去(即“三减”)。如果发现有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可不列入选民名单。对于因企业破产、单位新设及合并等原因造成人口变动较大的选区或单位,则要普遍重新进行选民登记。三是选民自愿登记法。由选民主动到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

  (3)选民登记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农村人口和城镇居民按常住户口进行登记;  二是机关、团体、工矿、学校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其户口在单位的无业家属、子女以及有本地常住户口在上述单位做临时工、合同工等人员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在校学生在学校进行登记,若学生已经离校就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三是离退休人员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经原户口所在地同意,也可以在原单位或者选居住地进行登记;

  四是出国探亲、学习、讲学、访问、考察、援外及工作的人员和留学生应当在原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县级和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在原户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登记;

  五是外出务工人员一律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为其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六是选民实际上已迁居外地但没有转出户口的,可以为其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

  七是外来人员,凭其户口所在地的选民资格证明,也可以在本地进行登记,参加选举;

  八是外出并经多方查找下落不明的人员,暂时不予登记,但应做好已经进行联系的记载。若其在选举日前返回的,应当予以补办登记手续;

  九是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并进行登记: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正在受拘留处罚的。这些人员参加选举的方式,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拘留的机关共同决定,可以在投票站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其他选民代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的人员,也可以在选举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

  十是下列人员不予登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员,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进行选民登记;因犯罪被判有附件剥夺政治权利的不予登记;精神病患者和严重痴呆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乡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为列入选民名单又不申请列入的,视为放弃选举权。

  4.认真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各选民登记小组登记结束后,要编制好选民名单登记表,经选区负责人复核后,报乡选委会审核确认,并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即7月29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

  (三)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7月30日—8月3日)  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乡人大代表候选人。这个阶段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阶段。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重要意义,宣传选举法、万源市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宣传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要求。

  2.采取政党、人民团体单独或者联合推荐和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方式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3.政党、人民团体依法提名和选民依法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选举委员会不得调整或增减。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经乡选举委员会(报乡党委、纪委和计生办;其中,村三职干部为提名推荐人选的,要以党委名义向市纪委征求意见)审核后,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在选举日的15天以前(即8月3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

  推荐代表候选人,严格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切实提高代表素质,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把握:

  一是要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是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三是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有良好社会形象;

  四是要具有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同;  五是政治上有问题,正在服刑或者有违纪违法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在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处罚、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得推荐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4.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以后,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多余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经过反复协商仍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应进行预选,然后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要坚决制止那种草率从事、少数人包办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的做法。

  5.乡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乡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即8月11日以前)以选区为单位张榜公布。

  (四)投票选举阶段(8月12日—8月18日)  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即转入投票选举阶段。这个阶段的时间为七天。投票选举应在选举日(8月18日)进行。这个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或者乡人大主席团应当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党政、人民团体好和选民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代表候选人情况。根据选民的要求,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和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情况,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介绍代表候选人要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形式要灵活有效,但在选举日这一天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2.组织广大选民反复学习选举法和万源选举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明确投票选举的法律程序,教育选民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组织选民积极参加投票选举。

  3.做好投票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在选举日5日前(8月13日以前),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本选民小组投票方式。二是由乡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投票票箱、制作规范的流动票箱。三是安排布置好投票站或选举大会会场,采取大会和投票站形式进行投票选举的,要在会场和投票站依法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应当有二人以上监票人员负责监督。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四是进一步摸清参与直接投票的选民数和办理委托投票的选民数,对选民登记后迁入、迁出的,要及时予以补登或者除名;五是准备好选票、投票选举大会程序以及各种统计报表等;六是要推选和培训好投票选举的主持人、总监票员、总计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代表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能担任投票选举的主持人、总监票员、总计票员、监票员、计票员。

  4.精心组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各选区应当根据各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进行投票选举。投票选举分市人大代表和乡人大代表选票,由选民同时投票,分别计票的办法进行。

  5.统计、宣布选举结果。各投票站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计票员和选委会委派主持选举的人员一起,对参加投票的人数、发出和收回的选票数一一进行核对,作出记录,由主持人和监票员签名后,及时将投票结果报送本选区汇总。各选区必须在8月18日下午5点前,将统计汇总投票选举结果报乡选委办;乡选委办于8月18日晚上12点前,及时将统计汇总投票选举结果报送市选委会。

  (五)召开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阶段(8月19日—9月15日)

  按照法律规定,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必须在代表选出后两个月内召开。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乡人大人民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分别对本级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后,审查结果的报告分别报市人大会和乡人大主席团会议予以确认后对外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并发给当选代表证。

  2.做好召开先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

  4.制定大会选举办法。

  5.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开展现已结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三、依法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

  1.重点把握工作要求。

  2.重点把握法定时间。

  3.重点把握修订的选举法和相关文件要求。

  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时间紧、工作量大,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各级都要提前谋划、合理安排、精心组织,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

  2017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今年我省县、乡(镇)人大届满,将举行换届选举。按照中央和、、的部署,特制定我镇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重大意义

  此次换届选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和《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将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搞好此次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政治,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参加选举。三是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的纪律、宣传及具体工作要求

  (一)纪律要求

  一是“高压线”要通电,对不顾大局,不守纪律,搞各种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二是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三是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干扰选举工作。

  (二)宣传要求

  1、坚持正面宣传,牢牢把握正确导向。

  2、坚持关注舆情,积极做好热点引导。

  3、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防宣传不当对换届选举工作造成干扰或产生负面影响。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关于代表素质

  代表素质和议事能力的高低,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选好人大代表是确保换届成功的关键。各级人大代表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必须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有一定履职能力的代表性人物。要坚决防止素质不高甚至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或品行不端的人被选为人大代表。对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不能提名为代表候选人。其具体条件:①具有政治权利,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③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

  2、关于代表结构。

  县人大代表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一般应在30%以上,非中共党员代表的比例一般应占35%以上,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的人数应占代表总人数的55%以上,连任代表不少于30%,35岁以下的青年代表比例应比上届有适当提高。代表的产生最终以选举结果为准。镇人大代表的结构比例参照县级人大代表结构要求。

  三、工作步骤

  全县选举日定在9月28日(农历8月13日),依据选举日,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安排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中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

  1、7月下旬前,设立选举委员会,召开镇选举委员会会议,划分县镇代表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期。  2、8月1日,参加召开的全县换届工作会议;8月2日,参加全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培训会。

  3、8月9日前召开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8月10日至9月8日):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阶段。

  主要任务:

  1、8月10日召开全镇换届选举工作会,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

  2、分选区召开会议,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骨干,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以选区为单位,认真过细地进行选民清理登记,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9月8日,各村、社区、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张榜公布选民,开始颁发选民证。

  注意事项:选民登记总原则:以户口所在地为主,以常住地为主,以工作地为主。有户口和暂住户口的在户口所在地登记;在居住地买房长年居住的、在外上了户口的空挂户、袋袋户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离退休人员及投靠子女的考虑在常住地登记。另外,对流动人口参选原则:一是自愿;二是居住一年以上;三是户口所在地证明。  第三阶段(9月9日至9月27日):提名、酝酿和确定县镇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

  主要任务: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或联合提名推荐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按照“三上三下”的原则,选举委员会汇总后,交由各选区所辖行政村、社区、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在9月13日前张榜公布第一轮县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后,从第一轮候选人中确定第二轮候选人,并于9月16日前张榜公布名单。再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比选区应选代表多一名的数额,确定县、镇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9月21日前张榜公布。  9月21日至27日,除认真准备选举大会的有关事宜外,要广泛深入宣传介绍县镇人大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并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

  第四阶段(9月28日至10月31日):投票选举阶段。

  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选民选举县镇人大代表,通常叫“选举日”。时间为9月28日。主要任务是以选区和投票站为单位,召开选民大会,认真组织选民投好神圣的一票,选出新一届县镇人大代表。

  第二步是召开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10月31日前。主要任务是选举镇人大主席团,选举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选举镇人民代表大会正副主席、镇人民政府正副镇长。

  第三步是当选县代表参加新一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的规定,全国县乡两级人大要完成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依照北京市的统一部署,我校作为xx区选举委员会花园路街道选举分会第三选区成员单位参加所在区的人大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为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选举机构及分工

  (一)选举机构

  学校参加2016年xx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组,全面负责并具体组织学校的人大选举工作。

  组 长:侯xx

  副组长:王xx

  组 员: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纪监审办公室、工会、保卫处及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办公楼307室。

  办公室主任:张xx

  办公室成员:宋xx

  各单位的参选工作实行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负责制。

  (二)工作分工

  1.校办在学校选举工作组的具体领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联络协调。

  2.人事处负责、工会配合,做好全校在职教工的选民登记及组织选举工作。

  3.学生处负责、研究生院配合,做好全校学生的选民登记及组织选举工作。

  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组织等具体工作。

  5.离退休办公室负责离退休人员的选民登记、投票选举组织等具体工作。

  6.组织部、纪监审办公室负责协助选区考察组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7.宣传部负责换届选举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选举工作时间阶段划分

  本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定于2016年11月15日,选举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工作筹备阶段(8月上旬至8月底)。主要为地方各级选举机构前期调查摸底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和选民登记阶段(9月上旬至10月中旬)。主要为各选区全面开展选民信息登记阶段,选民名单公布时间截至10月20日。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初)。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阶段。此阶段从11月初开始到11月15日当天投票选举工作结束。

  四、选民登记范围

  根据北京市选民登记工作的意见规定:“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的公民(1998年11月15日前出生),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均应当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但对于在校学生的登记,除考虑户籍因素外,还要综合考虑学籍、本人意愿等因素。

  具体到我校进行选民登记并参加投票选举的人员分以下四类:一是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的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和在职教工;二是户口未迁入本市的统招本科生、研究生和高职生;三是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及在职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一般回原籍或原工作单位登记,但具有本市户口且本人提出要求的,可以在学校参加选举;四是离退休教工一般在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登记,但本人提出要求的,可以在学校登记。

  五、选民登记、投票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的重大政治意义,选调专门人员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选民登记工作的意见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和信息核对,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确保每一位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能够参加选举。

  2.各单位要加强学习和宣传,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读北京市选民登记意见,切实依法依规做好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工作,保障选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各单位要顾全大局,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选民登记和投票选举工作。登记之后的选民名单公布和选举投票等工作,学校将根据街道选举分会及第三选区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