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宪法>选举>

2017村民的选举权

俏霞分享

  选举权不是宪法"认可"的权利,而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村民的选举权,希望大家喜欢!

  2017村民的选举权

  选举权是指本村村民有权直接参加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在本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有可以被提名为本 村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权利。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 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人除外。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以 前公布。

  确定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资格,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年龄要件,必须年满18周岁。村民是否年满18周岁,应以户 籍证明上村民的出生日和本村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准。为什么把选民的年龄确定为18周岁呢?这主要是因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被 法律认定为具有独立的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2.属地要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本村村民。一般以 是否在本村居住生活、是否具有本村的户籍为准。改革开放以来,有 的地方人户分离的现象很突出,当地村民的“身份”很难认定,这还需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政治要件,即未因刑事案件,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剥夺政治权 利。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应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为准。被羁 押,如逮捕、拘留等,正在接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准予行使选举权。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 人选民名单。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登记为选民,取得选 民资格。

  选举权的概念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