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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同是否终止

丹凤分享

  1951年开始,我国政府机关、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便实行了退休制度。到了退休的年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要终止吗,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介绍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同终止的情况,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同终止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该规定在目前的环境下适用是存在障碍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只有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15年以上的,劳动者才可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于实践中执法不严,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假如劳动者已经五十五岁以上,如果现在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可能年龄已经70有余了,但根据我国一直沿用的法定退休年龄规定,社保机构一般是不可能再接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这就会导致一部分劳动者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终止的尴尬局面。

  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了补充规定,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尚不能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实践中更具有操作性。

  以往司法实践中基本上均认为劳动合同应当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丧失了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才终止。

  风险提示

  实践中应当区分“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达到退休年龄”这两个概念的含义。根据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因此,“达到退休年龄”的,如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将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劳动合同不能随意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关于这个问题,法律未作任何规定,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法规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

  提前退休之后又去找工作没有双份退休工资

  在享受退休金同时,发挥余热再去工作享受一份工资,无可厚非。还想将来再享受一份退休金,就是想入菲菲了,你太不了解社保了。

  在同一地区你做不到,保你就投不上。跨地区你可以投保,也能投上,假如到了退休时,当地社保必须让你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出具本地无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