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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能够行使哪些权利

丹凤分享

  为了方便当事人的生活出现了代理人制度,代理人享有哪些权利,今天学习啦小编为你们介绍代理人的权利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代理人的权利

  依据我国现行《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管理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

  (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

  (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

  (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之类的代理人,属专属代理人。

  1、代理人应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代理人只有积极行使代理权,尽勤勉和谨慎的义务,才能实现和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首先,代理人应认真工作,尽相当的注意义务。在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的无偿代理中,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必须尽与处理自己事务相同的注意义务;在有偿代理中,代理人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其次,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应根据被代理人的指示进行代理活动。由于代理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受,被代理人可根据客观情况随时给代理人指示,代理人具有遵守被代理人指示的义务。

  2、代理人不遵守被代理人的指示,构成代理人过错;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再次,代理人应尽报告义务与保密的义务。若代理人未尽到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代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3、代理人应从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取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行为。判断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是否维护了被代理人利益的标准,因代理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对于委托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主管利益;对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其标准为是否符合被代理人的客观利益。

  4、代理人不可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法律行为。

  代理人的的代理权限

  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也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且一般都属于普通代理或全权代理,没有代理权限范围的特殊限制。

  二、委托代理人

  在委托代理中,代理权限有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两种。

  (一)、一般授权代理

  1、解释:一般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

  2、权限:一般授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起草代写诉状等法律文书等诉讼权利。根据委托人授权,享有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起诉、应诉;(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鉴定人和勘验人,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4)申请执行;(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二)、特别授权代理

  1、解释:特别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

  2、权限: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转托他人代理

  转托他人代理(也称为复代理)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3)、无权代理

  a、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b、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4)、表见代理:

  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保险员被开除;北京体育公司)。还需具备:

  a、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b、本人存在过失;

  c、相对人为善意;

  (5)、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a、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代理人不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c、第三人故意行为: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d、违法代理行为: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