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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金一般都是什么时候发

俏霞分享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目前很多的企业和单位都是会发放年终奖,那年终奖是什么时候发放的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终奖金的发放时间

  一、年终奖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间发放。

  二、小编从人社部门了解到,考虑到传统习惯,大多数企业年底都会给员工发年终奖。常理来说也应该年前发放,不然怎么叫年终奖啊。原因很简单,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分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所以大部分发年终奖的企业,都会在这时候发。

  首先,说到年终奖,作为员工,我们都或多或少地会兴奋,毕竟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是关于年终奖,我们国家并没有什么法律法规来说明企业一定要发放。企业至所以发放年终奖,那是对我们员工辛苦一年工作的肯定,同时对我们有一种激励作用。但是这边给大家说明一下国家对年终奖并无特别规定。年终奖一般是企业根据公司利润、员工个人绩效等的一种激励措施。双方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无特别约定的,公司可以不发放。但是大部分公司都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以资鼓励。

  三、年关将近,双薪、年终奖、花红,是很多人盼望过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终奖当然皆大欢喜,可有些员工却因为发放年终奖时已经离职或跳槽而不能拿到年终奖,有些公司为了留住员工而推迟发放年终奖。那么这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法律专家指出,虽然无法找到关于“年终奖推迟发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规定,但只要公司违背承诺、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文件,推迟发放年终奖肯定不合法。此外,“不在册”或者离职的员工只要在这一年度中为单位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四、那么假如打算离职了,今年的年终奖还能不能拿的到呢?法律并没有对企业发放年终奖做出强制规定。年终奖发多少一般不在劳动合同中体现,根据约定俗成来发放。假如有些企业真的是在口头上、合同上具体列明年终奖发放的时间和数额,最后又没有实现,这些企业最多就是违约,但不违法。但如果拖发应年底发放的绩效工资就是违法的。

  五、就如何发放年终奖,专家指出,一方面,对于在过去一年里作过贡献的员工,不论是否离岗或将要“跳槽”,用人单位都不能回避、拖延、克扣发放;另一方面,对于在岗期间没有做出贡献的劳动者,年终奖也不是人人都有份、搞平均主义的“大锅饭”。

  如何判断“是否做出贡献”的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地确定,对于已离岗职工的年终奖,可以通过与仍“在册”的同岗位员工相类比确定全年应得奖金数,然后根据其工作时间折算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金的发放标准

  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公平、公正、客观、透明、有效的评定,现将《2017年度终奖金评定办法和标准》公布如下:

  1、工作岗位和职务,职务和岗位津贴遵照《关于薪资结构的解释和说明》执行;

  2、日常工作表现(精神面貌、遵守《考勤管理规定》、《考勤处罚规定》奖励或处罚过失的实际情况、工作区域的卫生情况、与同事工作关系等的协调和处理);

  3、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和意见数量以及公司采纳后带来的直接的或者间接的经济效益,或者公司面貌的改观情况;

  4、直接负责的业务范围的业绩情况,参照各个岗位负责的具体工作情况(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及时性;样衣制作的数量、质量;打版、推版的数量;起草的工艺指导书;设计打样款和投产款的数量与比例;投产款的实际销售数量;跟单厂家的生产数量和周期;质量问题;运输实际工作时间、运输里程等;发货数量;销售业绩;采购总数量和业绩;库房管理、库房商品发放的准确性、库存率等)----参照个人的《工作总结和述职报告》;

  5、各个岗位之间和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情况;

  6、管理层、部门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领导水平及对部门人员的管理实施结果和业绩;

  7、管理层、部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8、入职时间做为评定年终奖金的参考因素之一,主要依据是带给公司的直接的或间接的经济效益(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和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带来的变化);

  9、2017年度公司整体运营、经营经济效益收益情况;

  10、财务部提交的《2017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11、2017年度公司架构调整和预测情况变化因素----部门、人事、岗位等;

  上述《评定办法和标准》请公司董事会审批并就审核通过的《2017年度年终奖金评定的标准和办法》予以说明和公布。

  年终奖年后发是否违法

  一份关于年终奖发放的联合调查显示,为防止骨干人才跳槽,两成企业将年终奖推迟到年后发放,早一点的在3月份发,最迟的会拖到5月份。“推迟发放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种司空见惯的做法,引起了不少争议。

  1、于情: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对于用“迟发年终奖”来“防止人才跳槽”这一做法,网上评论几乎是一边倒的观点,都认为企业的这种做法不可取。企业要留住职工,就要拿出自己的诚意。用推迟发放年终奖的损招要挟职工,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激起职工的逆反心理,搞不好弄巧成拙,加速了职工的流失。有人认为,年终奖在节前发,才有年终奖的意义,才能够体现它的价值,才能够鼓励职工更好地热爱这个企业。迟发年终奖是非常短视的一种行为,而且伤害了广大职工的心。

  “迟发年终奖是企业不相信职工,这会在情感上伤害职工。”中国劳动关系在线总经理梁伟权认为,既然“防不住”,还不如先给职工,让他们高高兴兴回去过年,明年再回来上班。如果企业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让职工对自己的薪酬福利感到满意;或者创造一种轻松的工作气氛,让职工感觉自己被信任,被尊重,谁又愿意跳槽呢?

  2、于法:如有违约无异欠薪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在实践中,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组成。其中,奖金一项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而生产奖的范围,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由此推知,年终奖其实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推迟年终奖的发放,无异于欠薪。

  年终奖的个税计算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子】吴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8000元,新旧个税法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奖:

  8000÷12=666.67 确定税率为3%

  8000×3%=240(元)

  12月份应缴个税:30+240=270(元)

  吴小姐按新个税法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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