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规定有哪些
马上就到年底,很多劳动者都非常关心年终奖发放的问题,那年终奖是怎么计算的呢?有什么计算方法吗?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终奖金的计算方法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
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金是怎么发放
年终奖的发放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这种投资不仅是对员工价值的认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但是由于每个人衡量自己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大多数人会觉得自己做得不错,愿意将年终奖的多少与领导对自己的评价和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联系起来。在大多数公司里,年终奖和工资一样被要求严格保密。这是因为年终奖涉及的奖励额度比较大,授奖面宽,又处在新旧年度交替的时间接口,对职工的心理影响较大,因此往往采取“模糊发放”方式,不公开金额。然而,这种做法似乎每每收到反效果:对其他员工所得多少的猜测,对年终奖发放公平与否的怀疑以及不满、埋怨等情绪往往弥漫在企业中。如何发放年终奖才能体现公平公正,才能让员工满意?
一个公司的年终奖发放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高低,尤其是企业中是否存在科学的、完善的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较为健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中,一般都公开年终奖的计算以及发放方案。而规模小的企业,一般以红包的形式发放,暗中分发,单个鼓励。年终奖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它足以影响员工第二年的工作积极性。管理成熟的企业,年终考核的目的绝不限于发放年终奖,而在于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价、指导员工培训、工作安排以及绩效改善,年终奖并非代表员工成绩的全部。无论是采用“红包制”,还是公开制,要想提高员工满意度,加强管理、完善绩效考评才是必由之路。要重视日常管理,不要将问题积压在年底,避免将年终考核及年终奖发放变成一场运动;要强化绩效考评,淡化年终奖功能及发放形式。
年终奖金的个人税计算
年终奖所得税计算三种具体方法:
(一)、年终奖高于(或等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李某2008年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为2400元,则应纳税额为1195元。
1、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12000×10%-25= 1175(元)
3、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2400-2000)×5%=20(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1175+20=1195(元)
(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的计算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年终奖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确定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这时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年终奖-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2:刘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2000元(只有1400元),2008年1月13日,该单位再向刘某发放年终奖3000元,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某在获得这笔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元。
计算过程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2000-1400)=2400(元) 2400÷12=200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应纳税额为2400×5%=120(元)
(三)、是年终奖除以12低于2000也要纳税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后的余额,低于法定费用扣除额2000元也应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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