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辞职拒付年终奖应该怎么办
很多单位到了年终就会发放年终奖,那年后辞职的年终奖是怎么规定呢?单位拒付怎么办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年后辞职拒付年终奖应该怎么办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年后辞职拒付年终奖怎么办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比如按照销售业绩或者利润的一定比例发放,那么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发放奖金的义务。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的。比如用人单位以内部规章制度的形式,把奖金发放的条件和计算方法形成制度,如果员工符合条件,那单位应该发放奖金。
3、单位已经对特定的员工作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如果在上述情形下,劳动者即使离开了单位,仍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当然其奖金只能是在职期间的奖金。因为在上述情形下,已经确定了用人单位发放奖金的义务,用人单位自然要履行该义务。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有计算奖金的具体方法并能准确计算出具体的数额。否则,如果劳动者的所主张的权利是虚的,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无法支持的。
年终奖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1、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约定说了算
法律法规没有对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做出具体的规定,年终奖是企业给予员工的年终奖励,属于企业自主管理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考虑是否发放以及如何发放。但是用人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过程中,不能违反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奖金一项包括生产奖等。对于生产奖的范围,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主要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无约定但单位有规定的,规定说了算
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里面明确约定的只有每月工资,对于年终奖等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按照工作业绩发放年终奖,职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呢?这就要看单位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假如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年底前离职的职工不能享受年终奖,这种年终奖实际上属于在职激励型,即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激励在职员工。与绩效考核型相比,在职激励制更加反映出企业挽留人才的意图。如果员工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再为企业做出贡献,那么企业也就无须再对其给予激励。
3、既无约定也无规定,实行同工同酬
如果职工的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中对于是否发放年终奖都没有规定,职工是否可以拿到年终奖呢?这个就会产生争议了。一般来说,如果单位承认发放的是当年的年终奖,按照同工同酬、公平合理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可能会支持职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劳动所得。但是职工在举证上可能会遇到障碍。也有可能单位不承认发放的是年终奖,而是其他科目的款项,那么职工的年终奖就难说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公司可以依法制订年终奖的发放条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为年终奖的发放条件,否则就是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
年终奖的发放规定
1、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
2、提前离职该拿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3、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4、年终奖不能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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