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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年假天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俏霞分享

  年假是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享受的,那年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呢?广东有没有什么计算公式?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广东年假天数计算公式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广东年假天数计算公式

  年休假计算中的三个公式文: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入职b公司,则张三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张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特别提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就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述折算方法。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实例解析】这样简单的问题还用实例?你懂得!

  【特别提示】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给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资,可按公司制度执行。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广东年假的申请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不享有年薪假的人有: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劳务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部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但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职工休年假旅游推荐

  桂林

  桂林山水甲天下,十月的桂林更是美不胜收。这里的山,平地拔起,千姿百态;漓江的水,蜿蜒曲折,明洁如镜;山多有洞,洞幽景奇,瑰丽壮观;洞中怪石,鬼斧神工,琳琅满目......十月去桂林,除了能看见浩瀚苍翠的原始森林,雄奇险峻的峰峦幽谷,激流奔腾的溪泉瀑布,如果你在九月底到十月初来这里,还能看见天下奇绝的高山梯田,流连忘返。

  北京

  帝都北京也是适合十月旅游的好地方,这时,没有夏季的闷热烦躁,也没有冬季的严寒冷冽,正是旅游的最佳时间。十月的北京似乎充满了两种颜色——红与黄。地坛公园、钓鱼台银杏大道、日坛公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到处都是满目金黄;而香山则是充满了红色,著名的香山红叶节也在十月迎来观赏高潮,此时来北京,除了那些景点的旅游景点,这些景点也一定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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