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成都律师业发展(2)
现在地方律协和全国律协的各大专业委员会,实际上是我们实现专业化途经一个非常好的平台。据我所知,咱们贵州律师参加全国律协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律师不太多,现在全国有13个专业委员会。北京律师更了不得,北京律师现在过了一万人,专业委员会就有53个。我想,一个人要实现专业化,除了你的专业知识、专业特长、领域特色、本所发展的目标以及人才的知识结构,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跟区域以外的律师们的交流和沟通来实现你的专业化。比如说像专业委员会的交流、沟通的问题,就是我们要考虑的选择。看来,做大不容易,做精也不容易,但是我觉得有一件事情我们可以做到,那就是品牌化。
第三个大趋势:品牌化——做活
前面讲到的是规模化是要做大,专业化是要做精,而品牌化是要做活。做大是导向,做精是目标,做活就是基本。任何一个律师,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都面临一个做活的问题,也就是如何实现品牌化的问题。我认为品牌化就是三个度,一个是知名度,一个是联想度,一个是忠诚度。知名度取决于你这个团队,你这个人在业内和业外的知名度。大家可不要小看业内的知名度,有很多律师想我要出名到业外去出名,这是对的,但又是不够的。比如说跟区域外同行交流以后,同行有一项业务不知贵州哪个律师能做,打一个电话给你,如果你能做,不就是你去做这个业务了吗?所以知名度非常重要,怎么样提高知名度,有很多办法。
还有一个是联想度,联想的广告是什么?人若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我想我们的市场失去联想,我们的服务将会怎样?客户失去联想,律师将会怎样?我们的律师在客户面前,在老客户、新客户,在现有的客户和潜在的客户面前,我们的联想度在哪里?所谓联想就是客户对你的联想能力,就是你的品牌在他那里的联想能力。比如说可口可乐,我们马上想到可口可乐是非常有规模的、非常有号召力的、非常有竞争力的一个品牌。我们律师也是,我觉得个人也好、律师事务所也好,谈起某位律师就可以联想到他做什么专业的,或者他是做什么方面的业务,或者他在什么方面做得比较好。有了知名度,有了联想度,还要有忠诚度。忠诚度,就是客户对你的忠诚。现在有一个说法是,客户分两种,一种是狗客户,一种是猫客户。狗客户是比较忠诚的,你怎么变化他还是跟着你走;猫客户就是谁给他一点便宜他就跟谁走。所以我们要巩固狗客户,发展猫客户。巩固也好,发展也罢,就在于他对我们的忠诚度。忠诚度又取决于我刚才说到的知名度和联想度。联想度就是要考虑专业和责任的问题,当我们律师面对客户的时候,是专业重要还是责任重要?我想在同等条件下,对客户来讲就是责任比专业重要,对我们自己来讲专业比责任重要。既然我们的目标是客户,就应该考虑到我们的专业责任与职业责任。所以品牌的三个度如果能做好,我相信我们客户维护的系统和目标就实现了。
当然,品牌有很多种,一是规模品牌。我刚才讲到的做大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自然的做大。自然的做大就要面临去年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辩论的提成制分配问题。目前我们律师事务所分配的模式大概有三种,一种是工资制,一种是提成制,一种是承包制。这三种模式的律师事务所都有规模化的因素,但是工资制的律师事务所可能与律师的关系更紧密一些,提成制关系紧密程度差一些,最差的就是承包制。承包制现在很多所都是人和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甚至一个所的律师都互不知道。在这种律师所,你交两万之后,其余的全部是你的。就像日本一种相机的广告词,你只要按一个快门,其余的事都是我们的了!这种承包制律师事务所也是一样,你只要交一下你的承包费,其余的钱都是我们的了。所以规模化有各种各样的规模品牌,但是起码在客户的联想中这个所规模挺大。
二是专业品牌。比如说大地所可能知识产权做得好,北方所企业改制做得好。专业品牌就是要让客户和非客户都能联想到你在哪方面做得好。所以我们一定要搞清楚自己想建立什么品牌,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如果想要一个规模化品牌也可以,现在某大城市一家律师事务有100多人,它基本上是柜台式的,好像是两万块钱一个柜台,也是承包制的。我前两天到中部某省会城市,有一家律师事务人也是100多人,但是也是承包制的。说实话当这个承包制的事务所老板挺舒服,但是万一出问题就麻烦了。这种规模化有没有好处?也有,对客户来讲这个所很大。上一届深圳律协的会长徐建曾提出一个建议,他说我们与其建这么多的柜台式的律师事务所,还不如组成一个类似于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模式。香港大律师公会就是在一个楼里办公,一人一个办公室,业务各自接受委托。所以,徐建律师提出来我们建一个律师大厦,律师大厦里有各种各样的业务专家。
我想这个设想如果能实现的话,那就意味着专业品牌的联想度有了具体指向。所以我想我们要着手建立一种什么品牌,规模化建立不了什么品牌,那我们做专业品牌。
三是领袖品牌。所谓领袖品牌就是人才的品牌,如果我们讲规模实际上就是规范,专业可能就是业务,但是从领袖品牌来讲就是人才,就是人才品牌。比如说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里面有哪些人是行业的领袖,为行业做了多少贡献,这是一个品牌。还有一个就是专业领袖的品牌,比如说这个律师是我们贵州刑事辩护的精英,或者说这个律师是我们贵州律师知识产权的老大。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大家都知道是一个很大的律师事务所,也是我们上届全国律协副会长付洋律师领导的一个律师事务所。所里分成了几个团队,其中有一个团队我知道有一个律师带了30个人,这30人一年创收大概能达到1500万。这些团队结合了什么品牌?结合了三个品牌。一是规模的品牌,因为康达所是一家大所;二是领袖品牌,因为那是付洋的律师所,三是专业品牌。
四是文化品牌。如果我们建立不了一种规模品牌,建立不了一种专业品牌,也建立不了领袖品牌,那么我们能不能建立文化品牌。律师文化现在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着手研究的一个发展问题。律师文化到底是什么?律师文化应该有一种行业的文化,有一种专业的文化,也有一种职业的文化,更重要的是有一个整体的文化,有一个集体的文化,也有一个个体的文化。但文化最终的含义是什么呢?我去年写了一篇文章,就发在我们的杂志上,题目是《律师仅仅是同行吗?》。我认为,律师不仅仅是同行,律师还是同行的关系,“行”这个词在我们中国词汇里面是两个含义,两种读法,同行和同行,同行也好,同行也罢,都是为了加强和提升我们律师与律师之间的认同,我觉得从文化来讲这是一个观念。
还有一个观念,就是我们作为法律人,如何增强我们对法律职业的认知,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把我们的职业上升到事业这种认识。我觉得这三个“认”如果都能做到,那么律师文化的雏形就已经初步具备。同样我们作为一个团队,不管我们的团队有多少人,也有可能我们律师事务所就15人,15人未必不能建立这种律师文化。当然文化品牌里面有很多载体,什么载体?比如说现在有一些律师事务所每年专门开一个研讨会,这个研讨会一开,就把方方面面的人请来了,比如说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经济学家、企业家,同时请一些媒体。我觉得这就是团队文化的一个载体。还有一些律师事务所,每年做一件大型公益事业,这也是律师文化的一个内容,这是着手从律师形象上构建他的律师文化品牌。
我们律师文化品牌有很多,比如说每年我们能不能对青年律师做一些事情。我觉得我们中国律师业现在对青年律师下的功夫不多,对青年律师关心不够。我前两天开过一个玩笑,我说人家国民党现在都开始关心青年人,我们中国律师反而现在不怎么关心青年律师。我觉得在律师文化品牌当中我们能否对青年律师开设一个品牌,也就是对青年律师创造一个品牌。还有律师事务所的所刊、所训,这都是我们构建律师品牌的载体之一。
我很看重律师事务所的所刊,我现在每天收到的刊物非常多,只有律师事务所的所刊我舍不得扔。因为这是内部刊物,越内部越珍贵,而且我能从他们的所刊看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现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很多大所都在办所刊,我觉得很多所刊办得不错。还有就是所训,所训实际上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精神内涵。四川成都有一家事务所叫守民所,他们的所训我觉得很好,我还特别写了一篇文章称赞他们的所训。他们的所训是“把事情做好,把事业做大”,这是非常直白的一句话,也是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句话。所以我们的所训一定要找出自己的特点,一定要让人家不会跟你重复,要与众不同。比如说诚信、公正、卓越、理想,类似这样的话容易重复,没有特点。所以我们要创造一种与众不同的文化品牌,文化品牌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形象名片。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有名片,我们律师是不可能不带名片的,随身随时要带名片。但是还有一张名片我们带了没有,那就是我们的形象名片,我们的文化品牌。还有比如说律师事务所每年出一本书,这就是立体名片。你这本书送到了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领导案头上,他觉得这个所不错,每年还花这么大的精力去研究这些问题。如果有一些比较高端的、重大的业务的时候,他就会想到这个所,或者说几家所投标一单业务的时候,他就考虑哪家所有后劲儿、有实力。这种律师所不是赚了钱就跑,也不是说赚了钱就分光,而是想做事业,想把这个所的品牌做得更好。
五是实力品牌,也就是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什么叫核心竞争力?第一是偷不去,第二是买不到,第三是拆不开,第四是带不走,第五是流不掉,第六是变不了。也就是我们原来经常讲的人无我有,人有我精,人精我特,这就是一种核心竞争力,一种与众不同的核心竞争力品牌。
我们律师是很有智慧的,所以我们律师绝对不能干那种跟别人重复的事情,尤其在品牌方面。比如说形象品牌有两种,一种是实在的形象,一种是虚拟的形象,但是这个形象有时候不仅仅是我们律师、我们合伙人的问题,甚至和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都有关系。比如说前台接待,大家知道前台一般都要接电话的,有些所的前台可能接电话没接好,就可能会导致别人对这个所产生某种不好的印象。
现在有些律师事务所开始建立一种专门负责客户方面的部门,叫客户联络、客户攻关、客户维护。它负责什么呢?负责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更重要的是发展目标客户。为什么叫目标客户?比如说我未来的一年当中或者三年之中我要发展什么样的目标客户。比如说我的目标专业是国企改制,那么所有国企改制的会议我应该去参加,所有国企改制的研究成果我应该去学习,所有国企改制的有关政策我要去了解,所有国企改制的信息我要去收集,这是谁做的事情?这就是律师事务所专门负责客户维护的那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去做的事情,这就是有意识地去发展目标客户。
我们业内每年有好多研讨活动,我建议大家只要有机会,只要能放下手头的工作,就应该多去参加这样的活动,多去沟通,多去联络。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律师论坛为中国律师业沟通和互动架起了一座非常好的桥梁,有很多律师事务所业务的协作,有很多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乃至于合并,都是通过中国律师论坛上认识以后,形成了一种联络。
我经常讲这样一句话:一个人执业是需要奋斗的,两个人执业是需要配合的,三个人执业是需要分工的,四个人执业是需要协调的,五个人执业是需要管理的。刚才我讲到的那几个方面都是管理,如何配合、如何分工、如何协调、如何合作,这就是我们管理当中要面临的问题。我们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需要这样的沟通、互动,同样区域内到区域外也要有一个互动、沟通的问题。所以我希望今天讲完以后,在全国性论坛上能看见更多的贵州律师。
我觉得很遗憾,我刚才跟莫老爷(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长莫玉辉——注)道了个歉,我说我认识的贵州朋友不太多。全国各省的律师,每个省我至少能叫上30个人到50个人的名字,在贵州还没达到那个目标,责任首先在我。所以我承担99%的责任,1%的责任就是咱们在座的和不在座的贵州律师。因为你们出去交流少,见面机会也不多,所以这一次莫老爷安排我来讲讲我很高兴,因为我想来看看贵州美丽的山水,今天早晨起来我觉得我呼吸到的只有甜,没有其他东西,所以感觉到空气里面是一种甜蜜的味道,所以我还想多来,我也希望在座的贵州律师朋友也给我创造和提供这样的机会。其实人和人之间都是这样的,我们文来文往固然是重要的,但是人来人往更加重要。原来我们的老部长,现在是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同志曾经说过一句话,少一点文来文往,多一点人来人往。现在文来文往的方式很多,发短信、邮件这都是文来文往,而且像过去写信的方式比较少了。所以现在我对写信的这种方式很珍惜,现在如果谁给我写一封信,我得把这封信保存起来。现在收到一封信多难呀!现在基本上是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或者网上聊天,很少是写信。我看大家过年过节写的贺年卡,有的人连名字都懒得写了,全部印刷体,当然还有的人会签个名。这样尽管达到了互相沟通,互通联络的目的,但是难免少了点人性化的东西。所以我觉得我们人与人之间交往有多种模式,但是最关注的是人性化的落实。我们律师同行和律师以外的人交流,比如说我们参加各种各样业内的会议,跟经济界、商界、企业界的交流,都是我们推销品牌的机会。关于如何做好客户维护、客户回访的问题,回访就是做业务的人和回访客户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是专门有这么一个部门。还有研讨会的模式大家一定要注意,第一是举办,第二是赞助,第三是参加,无非就是这三种模式。我参加了很多会议,也从会议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大家不知道,人与人之间只要思想一碰撞智慧就出来了。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三个人在一起肯定两个人在说话,两个人说话,第三个人再说话的时候思想就会发生碰撞,一碰撞就有火花,必有智慧。我就是通过我们律师界的很多会议和我们律师以外的很多会议,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想我们律师是很有智慧的,我觉得我们应该通过我们的努力做好品牌方面的业内和业外的交流。
要交流就面临讲话和演讲的问题。现在你们看到有一些律师只要一开会他就要发言,就要提问题,我觉得这是好事。律师就是要善于提问、敢于提问。原来有一句话,提问是记者的天职。同样,提问也是律师的天职。因为你的提问来源于你的思路、你的思想、你的思考。所以我们参加研讨会,除了参加举办研讨赞助之外,还有一个就是我们怎么样不断地去演讲,不断地去发言。
在品牌营销上,除了参会还有讲课这种模式。我认识一位做日本业务的律师,他们怎么去发展他们的客户?讲课。比如说到一个公司,他说你们对中国法律可能不大了解,我给你讲一讲。实际上他讲的基本上是概念性的介绍,比如说中国投资方面的法律、中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中国国企改制方面的法律。听着听着、谈着谈着感觉就出来了,有可能就成了客户。现在很多是主动走上门去发展客户,还有一些律师现在专门讲课,比如说我刚才讲到的朱树英律师,他现在业务就做不过来,他很多业务都靠讲课。比如说他到贵阳讲,讲完以后贵州建设厅的领导说这个律师讲得不错,如何如何。还有很多这样的情况,我们江西原来有一个律师在老家做得不错,他自己老是感觉还有空间,后来跑北京去了。我不主张谁都跑到北京去,因为律师是有地域化的,资源也是有地域化的,所以不能什么人都跑到北京去,但有些人是可以跑到北京去的。原来贵州有一个律师听说也做得不错,他叫顾先平,也到北京去了,我想律师流动是必要的,但是并不是谁都可以流动,关键要看个人的特长。
我刚才讲到的那位从江西到北京的律师叫王才亮,现在做什么业务呢?一边做拆迁,一边到处去讲课,他从北讲到南,从东讲到西,甚至讲到了拉萨。这个讲课给他带来了很多资源和案源,所以,我们律师如何做品牌当中讲课是一种值得推广的模式。另外,参加一些俱乐部的活动,有针对性地瞄准一些政界、商界人物,也是一种值得推荐的模式。
比如北京中伦金通所的张学兵律师,他当年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就瞄准了几个房地产的开发商,这些开发商在发展中有起伏、有波折,最终他们还是成功了。其中有一个人叫潘石屹,这个潘石屹不管有事没事都会想到他,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这就是目标性人物变成目标性客户的一个最好说明。
当然还有各种各样的会议,比如商贸方面的会议、社会公共关系方面的会议,都是我们将品牌做活的机会。另外还有一个如何将品牌做活的办法,比如律师事务所的简介,我看有些所的简介就是几张活页纸订一下,显得过于简单了,我觉得我们律师是要有讲究、有品味的。因为品牌来自于品位和品质,品质是人,品位是思想。思想的体现就在简介中。当然,律师事务所网站也面临这样的情况,我们律师为行业、为弱者、为社会所做的公益事情,都是我们将品牌做活时需要做的。
同样,还有律师事务所简报也很重要。简报有两种,一种是我们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简报,比如说你做了一个什么事情向主管部门报一报,这是有好处的。还有一种简报就是关于客户的简报,客户的简报就是对客户有用的信息与动态。有一个律师事务所做了一种简报叫《天天想你》,每个礼拜出一期,有关这一周关于中国经济发展态势的一些问题,都是对客户有用的。所谓“天天想你”就是不仅仅我天天想你,而且我们中国的经济形势发展也在想着你。对客户来讲他觉得是一种温馨,你天天想我,那我还不想着你吗?所以做活品牌当中,只要你想,理想就在前方,目标就在前方,就怕你不想。只要我们用心去想我们就能做到,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条条小路通罗马。
一般来讲,中间休息的时候是广告时间,电视上常说“广告之后马上回来”。我们10分钟的休息也结束了,但是刚才好像没有做广告。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能不能做一回广告,我刚才讲了,我是中国12万律师的打工仔,也希望成为中国12万律师的朋友。我没有能力做律师,但是我有能力为大家服务。服务的载体是什么?是《中国律师》杂志和中国律师网,所以我就希望请大家在你繁忙的办案、办事之余,请大家多订《中国律师》杂志!请大家多上中国律师网!广告结束,谢谢大家!
做完了广告,我们就开始继续我们的话题。刚才我得到一个消息,我刚才讲到我们贵州的律师事务所,保守的估计五年之内应该有合并的范例,实际上两年前,我们贵州有一家律师事务所叫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就是由四家律师事务所合并的,这个信息我没有掌握。我刚才跟中创联所的律师讲1%的责任是他们,99%的责任在我。因为我没有搜集到这个信息,说明我的服务精神、服务能力还有缺陷;他们1%没告诉我,他们觉得好像不值得告诉我,只告诉别的人不告诉我,这也是不对的。我希望贵州律师将来在改革发展探索方面,任何信息如果愿意告诉我的话,我希望你们都告诉我。
关于律师事务所合并的范例还有很多,我刚才只是讲了北京、上海、天津的情况,实际上还有很多,比如说武汉山河律师事务所是由三家所合并的,因为他们要重整山河。河南有开物律事务所,湖南是万河联合律师事务所,江苏有金鼎英杰、法德永衡、洲际英杰,福建有远东大成、天衡联合,广州有汕联,北京还有建元律师事务所,这都是各种各样规模化合并的范例。
随着律师的发展,做大是一个趋势,但不可能什么人都做大。做大永远是一个导向,而且是一个标杆。所以,任何一个地域,任何一个专业,我觉得都应该有一两家、两三家这样的标杆律师事务所。也就是2020年的时候,我认为在贵州至少有5到10家各拥有100-200人的律师事务所,我觉得这个毫无问题。现在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已经40多个人,离这个目标应该说不远。当然大家一定要记住,规模化只是一个导向,不是一个目标。
我国律师业发展的现状
1、长期以来,社会各行各业对律师业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和误解,影响了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由于国家对律师业的正面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律师缺乏理性的认识;再加上我们的律师队伍中,确实存在素质参差不齐,也确有一些律师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甚至损害当事人合法利益的现象。这些都使得民众对律师业缺乏正面评价,甚至对律师业持反感态度。
某些政府部门、某些政府官员对律师也存在偏见。一是当律师介入行政执法或者行政诉讼活动的时候,某些政府官员看不到律师在行使当事人授予的权力的时候,同时也促进了行政机关自身的公正、廉明执法,他们非但看不到律师的正面作用,反而将律师这种正常业务行为视为妨碍行政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从而处处设防,抵制律师的业务活动,甚至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律师打击报复。二是某些政府部门、某些政府官员把律师简单看成一般的社会中介组织,忽视了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义和应有的社会地位,从而导致在法治进程中律师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另外两个群体的法官、检察官,他们中的部分人对律师也并不理解。他们不把律师看成与自己一样的法律共同体的成员,把律师排斥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之外,认为自身地位高出律师一等,从而导致其实际行动远远偏离法律的轨道,破坏国家司法公正。比如,随意剥夺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辩护权等等,最典型的例证就是滥用刑法第306条的“伪证罪”来对付那些“不老实”的律师,从而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
2、法律服务市场服务主体和管理主体混乱、不协调,市场不规范。
现目前,我国法律服务主体类别众多,包括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业法律顾问、商标代理、税务代理、专利代理、企事业登记代理等,他们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打着律师旗号的“土律师”、“黑律师”,他们也经常穿梭往来于法律服务市场,更是无人监管、胆大妄为。这样一些客观现实的存在,都反映出法律服务市场的不协调、不规范,同时各管理部门出于部门利益保护的目的,往往出台一些不同的工作流程、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这些琳琅满目、五花八门的东西往往引起当事人的误解,从而影响了律师业的声誉。
3、律师业内部存在一些不良倾向
由于我国律师业起步较晚,律师业的整体素质还参差不齐,导致在律师群体内部确实对律师自身的性质、地位及作用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定位,从而使得某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良倾向,影响了律师业的整体形象。比如:平庸化倾向、商业化倾向、自由化倾向、非律师化倾向、收入两极化倾向、腐败化倾向、垄断化倾向 、边沿化倾向等等。
4、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律师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律师的辩护权、调查取证权、会见权和阅卷权等执业权利在我国的法律中确实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说明从立法的层面说重视律师作用、赋予律师相应的职业权利是符合我国广大人民的根本意愿的。然而,进入实际操作层面从近年来的现实情况看,律师的权利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阻碍律师职业权利发挥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
(1)侦查阶段律师的会见权没有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仅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但实践中几乎所有的案件律师会见都需要经过批准,批准机关经常利用手中的“批准权”找借口拒绝律师的会见要求,即使批准了也往往不在规定的时间安排会见。法律还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侦查机关可以根据情况派员在场,一般由律师单独会见即可,但实践中几乎都派员在场,有的还进行录音录像;有的地方还规定对律师会见的时间、次数和人数进行限制。
(2)对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取得被调查人的同意,但又由于我国的证人保护等相关制度还不配套,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要求被调查人往往拒绝配合;对于律师调查取证,有的单位作出内部规定,档案材料可以提供给公检法机关,但不能提供给律师;有的虽然同意查阅,但限制律师复制并拒绝出具相关证明。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律师的这项权利往往形同虚设。
(3)对于律师的阅卷权法律规定非常有限,特别是刑事诉讼案件,律师阅卷权的行使尤其困难,影响了律师辩护功能的发挥,影响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合法权利的保护。
(4)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近年来律师因办案遭致侮辱、人身威胁、非法拘禁、殴打、甚至被判刑罚的例子已不胜枚举,其中某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人为的侵害律师正当职业权利的不在少数。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特别是影响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积极性,既损害了律师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严重阻碍了我国法治的进程。试想:一个连律师都没有地位的国家,普通老百姓能有多高的社会地位?一个连律师合法权利都遭任意践踏的社会,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吗?
国内外律师业发展历史的、现实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律师的独立性始乃律师生存、发展的基础,始乃律师生命力之体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背离对律师独立性准则的遵从,律师的作用将丧失殆尽。因此,我们应向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坚守律师独立性这一社会角色的定位,高擎起律师独立之薪火,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出律师应有的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
看过“2017成都律师业发展”的人还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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