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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加班费规定发多少合法

俏霞分享

  一般来说,上班族在正常工作的时间之外被安排加班的都是要给支付加班费的,并且支付的标准还是有法律规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日常加班费规定的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日常加班费规定的标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1、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2、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3、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4、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5、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加班费能否调休代替

  按照我国法律上的规定,公司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给予一定的加班费。但是,目前很多公司加班后一般不会给加班费,而是安排其他日子给加班人员休息。劳动法明确规定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如果实在不能安排调休的,则需要支付两倍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是可以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的。

  但是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劳动法并未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据此,工作日加班的是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员工支付1.5倍工资。

  具体而言,只调休而不给加班费是否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定:

  1、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该加班时间不可以用调休处理,只能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2、安排周末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调休代替。但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节假日加班的,该时段的加班即使后期安排员工调休,用人单位也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就是说在正常工作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不管有没有调休,单位都要按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且加班费还得照标准给。

  加班费的举证规定

  《司法解释(三)》第9条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加班又没有加班费这个问题一直是我国劳动法司法审判领域的一个难点,有观点认为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因为用人单位有保存考勤记录的法定责任。也有观点认为加班事实应根据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进行确定。

  本条司法解释出台,一方面明确了加班事实举证责任的分配,另一方面也为尽可能保护劳动者权益留了一点小尾巴:“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但总的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劳动者如要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加班费,需要在工作期间注意搜集维权证据,比如真实有效的考勤记录、签到打卡表格等相关材料。

  然而,此次《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企业并不能轻视加班费的管理。企业仍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工时、工资和考勤休假制度,通过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来有效预防加班费支付事项上的法律风险。

  什么是加班费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 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 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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