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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2小时应该怎么算加班费

俏霞分享

  加班费是属于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所以加班就是需要支付加班费,那加班2小时应该怎么算呢?加班费是有多少?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加班2小时应该怎么算加班费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加班2小时的加班费计算

  1、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例如:小王每月工资为150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计算日工资为:1500÷21.75=68.97元,小时工资为:68.97÷8=8.62元

  那么小王在周一至周五加班可得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150%

  小王在周六日的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200%

  在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中秋、端午、清明时,加班费为:9×加班小时数×300%,如果小王有应休未休的年假,在年假时工作,也按法定假日一样按3倍支付加班费。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规定

  如果有明确约定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实行标准工时制,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加班,应当参照上述原则,按不低于计件单价的1。5倍、2倍和3倍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2、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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