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事项
在购房的时候,一般都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注意一些细节的,防止掉进开发商的文字陷阱。以下是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到你们。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第一,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第二,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第三,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发展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发展商还要退款。
第四,应提出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因此,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发展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第五,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发展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第六,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
不能签订的四大购房条款
第一,类似“在出卖人出示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单方签署了《房屋交接单》的情形下,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具备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的条件”的条款。
解释:这是开发商为减少因业主拒绝办理入住所带来的麻烦而制定的,属单方认可就能成就的条款,意味着业主办理入住是无条件接受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这种条款是不能签订的。
第二,诸如“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缩水超出3%,除向买受人退还全部房款外,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利息”的条款。
解释:购房人要坚持改为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大。退一步说,即使不约定,也不能约定成存款利率,因为不约定的情况下诉讼时还可能主张贷款利率。
第三,诸如“不可抗力包括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市政工程建设导致商品房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条款。
解释:这是开发商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单方扩大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范围,购房人可不接受。
第四,类似“买受人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年限以银行后审批为准。如果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低于买受人所申请的数额,则买受人必须在接到银行或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现金形式向出卖人支付差额部分,否则视为逾期付款,应按买卖合同第七条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
解释:这是开发商转移风险的条款,本来应该由双方承担的风险,现在变为由购房人来全部承担。
购房合同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条款
1、所购商品房抵押情况和相关约定;(合同中第四条)
2、计价方式与价款;(合同中第五条)
3、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合同中第六条)
4、记录合同中注明的预售款银行与账户,查看自己的购房款是否交到了账户;(合同中第八条)
5、交付期限;(合同中第十条)
6、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及补充协议;(合同中第十一条及补充协议)
7、商品房的交接;(合同中第十四条)
8、一些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或未提及的,可在合同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中双方进行进一步的约定。
购房签订合同的流程
1.交付定金:交付一定数额的房屋定金后需要及时索取正式的收据或。
2.范本的取得:在拍中房屋和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定房书。此时购房者需要要求开发商提供给自己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
3.核实房屋权属:签订合同前再次审核房地产的项目的相关有效证件。如: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等;其次,再次勘察和确认房屋产权的确定性、房屋面积、房屋类型等。
4.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的是,该套合同各方均需要一式两份,以备不时之需。
(1)提供买卖双方有效正式的身份证、户口本、联系方式等。
(2)敲定购买房产的基本信息。
(3)敲定付款方式和时间。
(4)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
5.双方在协商一致后的时日去到当地市级房地产买卖公证,在申请表上签字和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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