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2018年
青少年是我国的未来的希望,所以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并且要让他们有一定的法制知识的认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认识
一、何为法制
法制泛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所以“法制”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法律和制度,也有指法律制度的;二是指动态意义上的法制,即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也包括法律宣传教育在内;三是指“依法办事”的原则,即指“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对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当前的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已初步形成了普法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实施的工作格局,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本人以为,我国目前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法制教育形势的需要.
青少年是早晨初升的太阳。他们代表着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青少年学生生活在一个充满梦想的花季,他们激情洋溢,活力四射。但是,在这个如金似梦的好年华里,如果不对其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如果其没有把握住人生的航程,那么接踵而来的就是人生的一个个急流险滩;如果不能遵规守法、择良从善,那么就有可能犯科作奸,成为罪人。
目前,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在校学生的犯罪率也占了很大的比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特别是在校学生犯罪,呈现出了低龄化、团伙型、暴力型趋势,已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水平低下,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今天,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办法
学校教育中缺少专业的法制教育教师。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通过政教处管理人员、思想品德教师的讲授和以法制报告会的形式进行的。这些实施法制教育的教师一方面缺少法律理论专业知识,另一方面缺少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实践经验,遇到实质性问题,就束手无策。倘若学生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复杂问题时,教师无法予以正确的引导,或在问题分析中无意识地掺杂个人的主观判断,忽视法律的公正与严明。
目前学校法制教育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缺乏经验。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我认为要根据他们的年龄特点,结合实际运用多种方法有效地教育。
①开设法制教育课。学校须将法制教育纳入德育工作计划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活动计划,把法制教育落实到日常具体的工作中,努力形成有序管理体系,做到有教学教材,有专职教师,充分利用课堂时间保证学生学好法律知识,并做好法律知识测验。
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讲座。学校可请法制专家来学校给学生进行主题讲座,有目的地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③法制知识宣传教育。首先,可在学科教育中渗透法制教育,在各门学科中针对学生实际渗透一些法律教育内容,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其次,利用学校的板报、广播站宣传法制教育内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④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无处不在,在现实生活中,每人每时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与法打交道。因此,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光靠课堂的有限时间和有限空间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积极广泛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效果。如:利用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举行法制知识大赛、收看法制电视节目等。这样既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实效性,又激发了学生学习法制知识的兴趣,也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⑤建立家庭教育机制,完善家庭法制教育环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学校应通过家长会等多种简便有效的方式与家长沟通交流,使家长与学校完整地结合在一起,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总之,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必须坚持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既要克服教育中缺乏实际内容的形式主义,又要克服教育中机械僵化的教条主义,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学校法制教育才能取得丰硕之果。
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
先生那段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青年的励志名言“少年强则国强”让我们意识到,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欢乐和幸福,更与一个国家的民族兴衰、社会发展息息相关。近年来,中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怎样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也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针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结合教育实际,现做出以下分析: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有待提升;三是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盲区,亟待加强;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青少年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待提高。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在于:
(一)家庭教育不当 。一是“溺爱式教育”。随着计划生育的实施,独生子女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中占据了相当重要的地位,导致很多父母极其溺爱孩子,从而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二是“高压式教育”。“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父母共同的期盼,严加管教便是他们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长时间紧张的学习,父母殷切的希望,会让很多孩子承受极大的压力,容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三是“放任型教育”。有些父母忙于生意,无暇顾及孩子,陪在他们身边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造成孩子性格孤僻冷漠,遇上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容易走上邪路
(二)学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仍然或多或少地存在片面认识,少数部门甚至是领导干部,不能充分认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些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轻德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到位,必然反映在行动上不积极,不配合,不参与,影响整体工作效果。
(三)社会负面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国门打开,带来了新的知识、新的科技、新的管理、新的理念,同时腐朽的生活方式、精神垃圾、丑恶现象也趁虚而入,社会上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滋长,“黄、赌、毒”诲淫诲盗的文化产品、网络文化屡禁不止,都对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养成产生不良影响。暴力镜头充斥荧幕与镜头,成为青少年崇拜与效仿的新型“偶像”。曾有法制课教师提出5+2=0,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积影响;还有的讲10+1=0,学校十年教育,走上社会一年,就被社会丑恶现象拉下了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方法陈旧,针对性差。对于在校的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虽然我们在加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摸索了一些生动形象、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征文比赛、法制文艺小节目、现身说法等,但这些活动毕竟范围有限,活动时间有限,形不成长期效应,其效果也是短期的。对于法制课,各地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小学,不分年级,不分受教育对象,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或在开学或在结束之时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或法制报告会,几百甚至几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抹杀了法制课的针对性,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五)措施摆设。 “一五”到“五五”普法,各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创造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比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法制课教学讲评制度等等,都推动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并没有得到一体遵循,有的甚至仅停留在文件里,挂在墙上,出现了制度摆设,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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