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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骗的措施你都知道哪些

李婉分享

  商品房买卖,金额大、周期长、主体复杂、涉及因素多,可设陷阱处多不胜数,也防不胜防。那么,购房的时候,防骗措施都有哪些呢?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提供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你。

  购房时的防骗措施

  1、“只准结婚不准离”

  此乃商品房买卖中的第一大陷阱。

  落不落订,主动权在购房者手中,落了订,你就不能不订预售契约,订了预售契约的那套房了,哪怕它一再“推迟婚期”,哪怕它“花容”变“麻面’。你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反正从落订那天开始,你就必须“娶”你定的那套房子了。

  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这“兔子”又可分为“大兔子”和“小兔子”, “大兔子”是指现楼,而“小兔子”则是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现楼好理解,为什么见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能“撒鹰”呢?按照现行规定,发展商要想预售商品房,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好协议,他的售房资金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样他才能领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就基本保证了你买的房子不会“烂尾”。

  2、“天上掉下大馅饼”

  这是购房的第二大陷阱。比如“购房返租,以租金抵购房款”、 “购房送全屋家私”、 “购房送豪华装修”等等。这类“馅饼”,如购房返租,它建立在一系列假设上,要所购的房租得出去,租金很高,承租人有良好的支付能力等等、等等。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这个美丽的肥皂泡就灰飞烟灭;另一部分是拿你的钱作人情。

  3、“夹带走私”

  这个陷阱位列第三。不少发展商在与你签商品房预售契约时,同时塞给你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是发展商单方拟就好了的。许多购房者不知就里,“迷迷糊糊”地就签了,待发生纠纷时才知上当。

  对付发展商这一陷阱的绝招就是“拒绝”。格式“契约”是国家主管机关制定的,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在某些方面还对作为弱者的买方有所照顾。在签约时,购房者要坚持只签格式契约,如果一定要签补充协议,也必须是经双方协商、对自己比较有利的协议。

  4、 “门外风光不见了”

  为了促销,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有时盖房之时,你确实看到大片的花园绿地,等到你住进去以后,才发现窗外的绿地变作了工地。于是你明白了一个道理:世上也有眼见为虚的事。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是“先去娘家探虚实”。发展商要建楼,就得先经过规划,规划方式多为“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在一次规划里,这个楼盘的绿学校、商贸等设施都已经规定得清清楚楚。所以,购房者在落订之前不妨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那才真是眼见为实。

  5、“夹生饭煮了喂你吃”

  发展商的房子看上去做好了,他就给你发出售楼通知书。其实,这房子的质量可能很不怎么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合格,等于是一锅夹生饭。但是根据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你收了楼,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

  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就是“不见体检证不办结婚证”。在收楼之前,先要发展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这些文件一般包括(住宅质量保证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证件齐全了,你再收楼也不迟。

  6、“趁黑推你入洞房”

  发展商往往先让你在收楼的文件上签好字,再给你一张条,叫你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你进得房去,才发现玻璃门被打破了,电线被盗走了。你找物业管理处,他叫你去找发展商,你找发展商,他又说已不关他的事。

  购房小窍门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