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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国对产假的新规定是什么

俏霞分享

  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我国对产假的新规定是什么,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我国对产假的新规定是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

  1、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因此在产检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前检查请假时,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3、当然,在此期间女职工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履行相应的请销假手续,并留存相关诊疗记录,避免孕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017年我国对产假的新规定产前假与产后假要区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下图有新的各省产假时间表,以此表为准),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所谓“产前假”,是指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

  3、但是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4、因此,由于产假计算时间的出入,将导致工资发放、劳动关系存续等争议问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需要仔细和谨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2017年我国对产假的新规定产假长短得看情形而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产假需要区分情形,正常情况下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下图有新的各省产假时间表,以此表为准);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如果是流产的,怀孕未满4个月以内,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4、此外,在上述基础产假之外,各省市有相应的奖励产假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避免因混淆不同情形而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

  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

  3.劳 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

  一、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 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