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胎产假规定是休多少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是享受休产假权利的,那北京的产假是多少天?生育第一胎的产假是怎么规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北京一胎产假规定的天数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北京一胎产假规定的天数
正常产假:98天;
生育奖励假:30天;
难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
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
陪产假:15天。
1、现行北京产假主要是取消了晚育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
2、北京陪产假增至15天。
3、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即如果单位同意,北京女职工在上述产假基础还可以增加一至三个月假期。
4、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产假期间的饮食禁忌
1、忌多吃味精
为了婴儿不出现缺锌症,新妈妈应忌吃过量味精。一般而言,成人吃味精是有益无害的,而婴儿,特别是12周内的婴儿,如果哺乳期间的妈妈在摄入高蛋白饮食的同时,又食用过量味精,则不利。因为味精内的谷氨酸钠就会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过量的谷氨酸钠对婴儿,尤其是12周内的婴儿发育有严重影响,它能与婴儿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的结合,生成不能被机体吸收的谷氨酸,而锌却随尿排出,从而导致婴儿锌的缺乏,这样,婴儿不仅易出现味觉差、厌食,而且还可造成智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
2、忌急于服用人参
有的新妈妈产后急于服用人参,想补一补身子。其实新妈妈急于用人参补身子是有害无益的。人参含有多种有效成分,这些成分能对人体产生广泛的兴奋作用,其中对人体中枢神经的兴奋作用能导致服用者出现失眠、烦躁、心神不安等不良反应。而刚生完孩子的新妈妈,精力和体力消耗很大,十分需要卧床休息,如果此时服用人参,反而因兴奋难以安睡,影响精力的恢复。
人参是补元气的药物,促进血液循环,加速血的流动。这对刚刚生完孩子的新妈妈十分不利。因为分娩过程中,内外生殖器的血管多有损伤,服用人参,有可能影响受损血管的自行愈合,造成流血不止,甚至大出血。因此,新妈妈在生完孩子的一个星期之内,不要服用人参,分娩7天以后,新妈妈的伤口已经愈合,此时服点人参,有助于新妈妈的体力恢复。但也不可服用过多。人参属热,会导致新妈妈上火或引起宝宝食热。新妈妈食用多种多样的食物,来补充营养是最好的办法。
3、忌过多吃鸡蛋
医学研究表明,分娩后数小时内,最好不要吃鸡蛋。因为在分娩过程中,新妈妈体力消耗大,出汗多,体液不足,消化能力也随之下降。若分娩后立即吃鸡蛋,就难以消化,增加胃肠负担。分娩后数小时内,应吃半流质或流质饮食为宜。在整个产褥期间,根据国家对新妈妈营养标准规定,每天需要蛋白质100克左右,因此,每天吃鸡蛋3-4个就足够了。过量食用鸡蛋也会增肠胃负担,甚至容易引起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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