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劳动法>劳动假期>产假>

2017年湖南产假工资的怎么计算

俏霞分享

  2017年很多的准妈妈们除了关注产假的时间以外就是产假的工资了,那湖南的产假是多少天呢?工资是怎么计算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湖南产假工资的怎么计算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湖南产假工资的计算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产假,“工资”应全拿。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 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017年湖南产假多少天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副主任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振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邵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沙等12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间调整的决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安排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的决定。

  根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男方护理假由修正案草案提出的15天延至20天;女方产假为158天。颇受关注的婚假调整,没有出现在修正案中。这也意味着,湖南年轻人结婚,以后法定婚假只有3天。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2017年国家规定的产假工资

  《劳动法》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产假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一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这个规定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同时也是为了母婴的健康。只是一些企业在执行时往往打“折扣”。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休产假有规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猜你喜欢:

1.2017产假工资新规定

2.2017年最新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细则全文

3.2016-2017产假期间工资标准

4.2017湖南省产假新规定

5.2017年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6.2016-2017产假工资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