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日本的和平宪法
日本 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日本国宪法》,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5月3日日本的和平宪法,希望大家喜欢!
5月3日日本的和平宪法
日本 1947年5月3日开始实施《日本国宪法》(又称“和平宪法”),它对保证日本战后和平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为纪念新宪法颁布实施,祈愿国家发展,日本政府第二年将每年5月3日设为“宪法纪念日”。宪法纪念日是日本法定公休日之一。上世纪50年代,最高法院、法务省、检察厅和律师协会等相关机构将5月3日前后一周设为“宪法周”。,司法机构和民间团体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主题活动,加深民众对宪法精神和司法职能的认识,提高守法、尊法意识。
全国都要举行隆重的纪念宪法生效的活动。那些针对近70年来宪法所发挥作用的演讲,吸引着上千人参加。在这一天,国会议事堂会对游人开放。许多家庭会到这个平时不对普通人开放的大厅里漫步,很多人会在这个建筑物前留影。
5月3日日本的和平宪法的内容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宪法订明“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为“日本国及人民团结的象征”。如同世界上多数君主立宪制度,天皇于日本只有国家元首名义,并无政治实权,但备受民众敬重。
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日本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为国会(众议院480席,参议院242席)。选民为20岁以上的国民。
与被取代的《明治宪法》不同,现行宪法宣称主权属于国民,天皇“是国家和国民团结的象征”,他没有“与政府相关的权力”。
它声称国民拥有基本的人权,并且反对战争。“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第9条)。
这是一部模仿美国和英国宪法,具有和平民主思想的文件。
.日本“修宪派”,及“拒修派”、“加修派”
面对实施至今的战后《日本国宪法》是在特定环境下,由美国主导制定的。这对于曾经发动侵略战争,给亚太各国造成深重灾难也是自己几乎覆灭,最终以战败国投降的日本人,有说不清的感受。它记事战争国家的结束,又是战后和平发展重新崛起的法律保证。而日本一些政客篡改历史,拒绝认罪道歉,有悖于宪法的和平原则,也使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人民不放心。关于宪法,以至是萦绕日本政坛的特殊事情。
日本政坛有“修宪派”,有“拒修派”,还有“加修派”。前两者的观点明了众所周知。加修派的意思是给宪法“增加新的内容”。目前,与日本自民党联合执政的政治盟友公明党就是“加修派”。
公明党认为在宪法中应该增加有关“环境权”的内容,“如果在最高法规中设置了环境权,就会对立法、行政产生巨大影响,在救济方面也会产生效果。”对此,日本第一大在野党民主党,也表示“承认这种必要性”。
安倍晋三是希望通过获得其他朝野政党的支持,来推助宪法的修改。他主张在宪法中新增“紧急事态条项”,实际上近年来渲染“朝鲜威胁论”、“中国威胁论”以及“俄罗斯威胁论”的结果,也是日本与包括韩国在内的这些国家进行领土争议的结果。对此,显然可以获得日本民众的支持。
对于美国来说,希望日本成为一个可以到海外参战、支援美国的军事国家。当这个愿望无法一步到位的时候,日本能够成为用武力应对战争的国家,也是很重要的。
安倍晋三接受《读卖新闻》的专访时,透露了修改宪法的“日程表”。计划将修宪分三步走:在夏季举行的参议院选举中获胜,为修改宪法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席位;着手推进易于得到广泛支持的宪法第九十条的修改工作;在行使集体自卫权问题上改变宪法解释。日本政府内部普遍认为这一设想“比较务实、合理”。今年秋季之后,修改宪法有可能上升为现实性的政治课题。
日本宪法修改与否,最终决定权在于全日本国民。根据社会发展情况修订宪法,也是各国的流行做法。至今美国已对宪法进行了6次修改,法国修改了27次,德国修改了58次……日本宪法作为“永不磨灭的大典”,也实属不正常。因为历史问题和世界发展趋势,修改宪法的真症结在于修什么,加什么。期待日本人民能够发挥作用,抵制极右势力或军国主义倾向,保持和平宪法蕴含的和平、民主、进步法制思想,使之更加适合今天的日本和谐发展和世界大格局。
5月3日日本的和平宪法的演变历史
明治宪法
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颁布
1890年(明治23年)11月29日施行
明治宪法,即《大日本帝国宪法》,它是以1850年《普鲁士宪法》为蓝本的钦定宪法,依次由天皇、臣民权利和义务、帝国议会、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司法、会计和补则七个章节组成,共76条。
日本明治政府迫于压力于1875年4月发布诏书,承诺建立立宪政体。
1882年,伊藤博文等人出使西欧考察欧洲各国宪政。
1885年,设立内阁,伊藤博文任首任大臣。
1886年明治天皇命伊藤博文、井上毅等人秘密起草宪法。同年5月,成立枢密院以审议和修改宪法草案及其附属法律草案。
1890年11月29日由明治天皇宣告明治宪法正式生效。
昭和宪法(和平宪法)
1946年(昭和21年)11月3日公布
1947年(昭和22年)5月3日施行
《日本国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昭和宪法”)是自1947年来日本创建立法的文件,提供了日本政府的国会制度及保障了一些基本权利。根据宪法,天皇是国家名义上的主人,但只能扮演“纯粹仪式上的角色”(也就是国家的精神领袖)。这套宪法较为著名的地方是其第9条“放弃发动战争的权利”。
这套宪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盟军占领(Allied Occupation)时期撰写的,打算以自由民主的模式取代大日本帝国制度。这套宪法自采用以来,没有什么大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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