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宪法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在法国,宪法委员会在维护宪法、从更广泛意义上讲维护整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法国宪法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国宪法委员会的性质
第五十六条
宪法委员会的成员为九人,任期九年,不得连任。宪法委员会成员每三年更新1/3成员中三名由共和国总统任命,三名由国民议会议长任命,三名由参议院议长任命。
除上述规定的九名成员外,各前任共和国总统是宪法委员会当然的终身成员。
宪法委员会主席由共和国总统任命。在赞成票与反对票同数时,主席有决定性的投票权。
第五十七条
宪法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部长或者议会议员。不得兼任的其他职务,由组织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
宪法委员会监督共和国总统选举的合法性。
宪法委员会审查申诉,并且公布投票的结果。
第五十九条
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宪法委员会就国民议会议员和参议员选举的合法性作出裁决。
第六十条
宪法委员会监督公民投票程序的合法性,并且公布其结果。
第六十一条
各个组织法在公布前,议会两院的规章在施行前,都必须提交宪法委员会,宪法委员会应就其是否符合宪法作出裁决。
为了同样目的,各个法律在公布前,可以由共和国总统、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参议院议长、六十名国民议会议员或者六十名参议院议员提交宪法委员会。
在前两款规定的情况下,宪法委员会必须在一个月的期限内作出裁决。但根据政府的要求,如有紧急情况,此项期限缩短为八日。
在同样的情况下,宪法委员会受理,即暂时中止关于公布[法律]的期限的进行。
第六十二条
被宣告为违反宪法的规定,不得予以公布,亦不得施行。
对宪法委员会的裁决,不得进行任何上告。此项裁决对公共权力机构、一切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拘束力。
第六十三条
宪法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的规则、关于向宪法委员会提请审查的程序、特别是关于可以提出争议的期限,由组织法规定。
法国宪法委员会的职责
法国设立宪法委员会,主要负责进行合宪性审查,但采取事先审查的方式,对已经颁布实施的法律不再具有审查的权力·
而且,公民个人无权向宪法委员会提起违宪审查的请求。
但不能因此低估宪法委员会在法国民主政治生活和法制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与美国的情况不同,法国宪法委员会不属于三权分立理论中的司法权范畴。
它在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甚至可以说之上,因为宪法委员会的裁决对所有公共权力机构,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均具有约束力。
法国宪法的主权是什么
法兰西是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它保证所有公民,不分出身、种族或者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它尊重一切信仰。
国家的标志是蓝、白、红三色旗。
国歌是《马赛曲》。
共和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
它的原则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第三条
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通过其代表和通过公民投票的方法行使国家主权。
任何一部分人民或者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行使国家主权。
依照宪法规定的条件,选举可以是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它必须是普遍的、平等的和秘密的。
凡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法国成年男女国民,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都是选举人。
第四条
各政党和政治团体协助选举表达意见。它们可以自由地组织并进行活动。它们必须遵守国家主权原则和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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