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残疾人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目前,为了关爱残疾人,各个地方都有发布相关的对残疾人生活上帮助的补贴政策,那湖南省也是有出台相关的残疾人补贴政策的。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湖南残疾人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湖南残疾人补贴的标准
《实施意见》具体明确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省政府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适时调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这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生活补贴,可享受护理补贴。纳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因此不再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自愿申请。申请人既可以是残疾人本人,也可以是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赡养、抚养和扶养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委托人。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残疾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填写《湖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经县级民政、残疾审定合格对象,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补贴金。
长沙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分为两大类,一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二是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各类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长沙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各类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
湖南残疾人补贴申领程序
(一)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三)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四)定期复核。采取残疾人主动申报和发放部门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定期复核内容包括申请人资格条件是否发生变化、补贴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等。
湖南残疾人补贴的对象
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有条件的地区可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区可以优先考虑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逐步扩大到其他非重度残疾人,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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