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法律网>劳动法>工资福利>补贴>

2017年湖北省农业补贴的政策是什么

俏霞分享

  湖北省要对农业补贴进行改革了,那么它最新的补贴政策会是有怎么样的规定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湖北省农业补贴地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湖北省农业补贴的政策

  据悉,财政部、农业部近期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负责人透露,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在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开。下面是关于2016年湖北省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湖北省农业项目补贴政策解读的相关信息: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湖北省省所有农业县(市、区)和地方垦区农场范围内实施。按照“突出重点、依据需求、注重绩效、统筹兼顾、参考购买力”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耕地面积、主要农作物产量、农业乡村人口、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结合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绩效管理考核等因素和中央补贴资金安排情况,确定各县(市、区)补贴资金规模。补贴资金重点向粮食主产县市和血防县市倾斜。

  补贴资金原则上应在当年度使用完成,上年结转资金可继续在下年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规定处理。

  湖北省垦区农场资金分配由省农业厅、省农垦局与省财政厅协商确定,补贴资金使用实行属地管理,由农场所在地农业(农机)、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湖北省自2015年起纳入国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报废补贴,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湖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农业补贴改革信息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2016年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内容有两项: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农户;

  2.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形成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通过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形式实现规模经营的主体和为生产提供规模化社会化服务的生产服务主体。

  湖北省农业补贴的对象

  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对象较多而补贴资金不足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进一步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各地可结合实际,对以下情形优先补贴:一是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二是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三是农村计生家庭。

  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5万元的限购1台;承包耕地2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70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各地应科学把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

  各地应审慎确定农业企业补贴资格,农业企业所购机具必须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且必须为自用,防止补贴资金非农化。未经农机部门核实,不得对其进行补贴。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省农业厅(省农机局)将及时公布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名单,该类企业及个人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责任。

  原则上,补贴对象应到当地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办理所有补贴手续。要逐步使补贴政策实施操作过程与农机产品经销企业脱钩,过渡期为3年。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风险。


猜你喜欢:

1.2017年合作社养殖补贴标准是什么

2.2017年国家还有没有粮食补贴发放

3.2017年养殖政策

4.2017年果树种植补贴标准是什么

5.2017农业补贴新政策

6.2017农业补贴政策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