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上海市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那么上海市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8年上海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上海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1、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
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
2、不发高温费员工可举报或申请仲裁
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并非只有企业职工才享有高温费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4、上夜班不是拒发高温费的理由
高温费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
5、扣减缺勤职工高温费应按制度执行
对于请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职工的高温费,原则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温费标准=月高温费标准200元/21.75天=9.2元
方法一:当月高温费=日高温费标准x当月出勤日
方法二:当月高温费=月高温费标准-日高温费标准x请假天数
以上两种办法,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自主规定,但应明确统一操作办法,并与并使加工资、加班工资等支付办法相衔接。
6、高温费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职工每月实际拿到手的钱,在扣除高温费等项目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
7、劳务派遣工同样享受高温津贴
8、多发高温费应兼顾公平合理原则
9、高温费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清凉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费;高温费应以现金形式发放。
10、高温津贴不能替代职工的休息权。
上海市的高温补贴领取要求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针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
高温天气注意防护
1、出行躲避烈日
夏日出门记得要备好防晒用具,最好不要在10点至16点时在烈日下行走,因为这个时间段的阳光最强烈,发生中暑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0倍!如果此时必须外出,一定要做好防护工作,如打遮阳伞、戴遮阳帽、戴太阳镜,有条件的最好涂抹防晒霜;准备充足的水和饮料。此外,在炎热的夏季,防暑降温药品,如十滴水、仁丹、风油精等一定要备在身边,以防应急之用。外出时的衣服尽量选用棉、麻、丝类的织物,应少穿化纤品类服装,以免大量出汗时不能及时散热,引起中暑。 老年人、孕妇、有慢性疾病的人,特别是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在高温季节要尽可能地减少外出活动。
2、别等口渴了才喝水
不要等口渴了才喝水,因为口渴已表示身体已经缺水了。最理想的是根据气温的高低,每天喝1.5至2升水。出汗较多时可适当补充一些盐水,弥补人体因出汗而失去的盐分。另外,夏季人体容易缺钾,使人感到倦怠疲乏,含钾茶水是极好的消暑饮品。
夏天的时令蔬菜,如生菜、黄瓜、西红柿等的含水量较高;新鲜水果,如桃子、杏、西瓜、甜瓜等水分含量为80至90%,都可以用来补充水分。另外,乳制品即能补水,又能满足身体的营养之需。
3、保持充足睡眠
夏天日长夜短,气温高,人体新陈代谢旺盛,消耗也大,容易感到疲劳。充足的睡眠,可使大脑和身体各系统都得到放松,既利于工作和学习,也是预防中暑的措施。最佳就寝时间是22时至23时,最佳起床时间是5时30分至6时30分。睡眠时注意不要躺在空调的出风口和电风扇下,以免患上空调病和热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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