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粮食补贴的最新消息
粮食补贴就是粮食直接补贴,在农民手中都是有农业“一卡通”的,这类的补贴就是将现金直接打到卡上。一般发放的时间都是在粮食准备收成的时候,那今年的辽宁省的粮食补贴的最新消息是什么呢?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辽宁省粮食补贴的最新消息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辽宁省粮食补贴的最新消息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促进农业生产、补偿农业风险等方面的作用,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我省将提高农业保险省级财政补贴标准,并将旱灾、冻灾等附加险纳入大田作物保险主险责任,提高其保险金额。
意见提出,2015年,全省大田作物保险面积力争达到3600万亩,日光温室保险面积达到600万延长米,食用菌保险试点规模达到5000万段。到2020年,全省大田作物保险面积力争达到4300万亩以上,覆盖率85%以上。全省日光温室保险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延长米以上,年均增长10%。
提高省级财政补贴标准(不含大连市),省财政继续将大田作物保险保费补贴由25%提高到30%,继续对阜新、朝阳、铁岭三市和昌图县日光温室保险给予保费补贴政策倾斜,补贴比例为35%,其他市为20%。对食用菌保险试点,省、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各为35%,农民承担30%。其他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财政补贴比例参照食用菌保险补贴标准执行。
为保障投保人利益,意见特别提出,保险机构要根据各地区实际实行差异化费率,大田作物保险条款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投保作物损失率在80%及以上的应视为全部损失。意见还对健全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建立灾害预警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理赔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大灾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作出安排。
辽宁省粮食补贴的标准
(一)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省从事粮食等农作物生产的农民,包括农业、农垦、林业、监狱、劳教、部队、油田等国有农场种粮职工。
(二)补贴依据。对种粮农民发放补贴的依据为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的实际耕种面积。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尚未完成的地区,以及未实行土地承包的国有农场,以原计税面积中的实际耕种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
农民承包地实施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户,承包方与流转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因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出台政策,实施生态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发生土地面积调整的,由市政府统筹研究,结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以及基层政府和组织与农民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予以落实。
(三)补贴标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以县为单位,根据全县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平均计算,实行全县统一标准发放。县级以上国有农场种粮职工的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其所在地县级财政和农业部门按当地统一标准发放。我县2012年每亩补贴标准两次共计为81.40元,2013年每亩补贴标准为81.50元,2014年每亩补贴标准为82.80元。
辽宁省粮食补贴的程序
(一)核定、完善基础数据。村负责核定提供本村的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帐号、联系电话等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要求的相关数据。根据每年实际变动情况,填写补贴数据变动情况表,由村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加盖村公章后报所属乡镇(含农场,下同)。补贴面积以上年12月31日的时点数为准。
乡镇根据村上报的基础数据变动情况表和农民家庭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定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会同乡镇农信机构核定银行账号和身份证号码。在此基础上,调整和完善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形成当年乡镇基础数据库。
(二)基础数据村级公示。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镇负责从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中按村导出补贴公示表,指定专门人员亲自到村张贴公示。每个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保种粮农民知晓公示内容。
(三)报送基础数据,分配补贴资金。基础数据核实调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财政和农业部门通过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根据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面积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计算分配到每一农户,形成全县统一的补贴资金发放数据。
(四)拨付、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兑付实行“一折(卡)通”发放制度,省农信社根据各县上报的补贴发放数据,确保在3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全部打入种粮农民的存款账户。
(五)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乡镇财政、农业部门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导出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指定专人逐村张贴,时间不少于7天,张贴地点不少于5处。为方便农民查询,乡镇财政部门要将补贴发放结果在便民服务中心大厅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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