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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诗词典故:伦类部亲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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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伶妇】

  参见人事部·狂放“刘伶病酲”。◆喻劝戒酒之人。宋苏拭《小儿》:“大胜刘伶妇,区区为酒钱。”

  【阮郎妻】

  参见人物部·其他“刘郎”。唐秦系《题女道土居》:“共知仙女丽,莫是阮郎妻。”

  【杞妻】

  参见人物部·妇女“杞梁妻”。唐李白《东海有勇妇》;“梁山感杞妻,恸哭为之倾。”

  【穷士妻贤】

  参见器用部·日用“黔娄被”。参见人物部·妇女“黔娄妻”。唐白居易《赠内》:“黔娄固穷士,妻贤忘其贫。”

  【画眉夫婿】

  《汉书·张敞传》:“(张)敞为京兆……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怃。有司以奏敞,上问之,对曰:‘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上爱其能,弗备责也。” ◆咏夫妇间风流情好。唐李频《春闺怨》:“红妆女儿灯下羞,画眉大婿陇西头。”另参见人体部·头面“双眉妩”。人物部·官吏“京兆画蛾眉”。人事部·情感“京兆画”。

  【周妻】

  参见九流部·宗教“何向周妻”。明汤显祖《正觉院箨龙轩饮帅大仪得七字》:“何肉等荒淫,周妻谢灵匹。”

  【泣牛衣】

  参见人事部·贫贱“卧牛衣”。宋苏轼《追和戊寅岁上元》:“合浦卖珠无复有,当年笑我泣牛衣。”

  【细君】

  《汉书·东方朔传》:“久之,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东方)朔独拔剑割肉,谓其同官曰:‘伏日当蚤归,请受赐。’即怀肉去。大官妻之。朔人,上曰:‘昨赐肉,不待诏,以剑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谢。上曰:‘先生起自责也。’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上笑曰:‘使先生自责,乃反自誉!’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细君。” ◆指妻子。来苏轼《上元侍饮》:“归来一点残灯在,犹有传柑遗细君。”另参见器用部·饮食“割肉”。人事部·行止“怀肉”。

  【荆妇】

  参见人物部·妇女“荆钗布裙”。清赵翼《移寓春树胡同》:“赁舂尚未偕荆妇,祭灶仍先请比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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