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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法人

晓敏分享

  现在的公司如何办理变更法人呢?变更的流程又是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学习啦小编为你带来的“公司变更法人”,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

  变更法人代表需要办理哪些流程?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变更法人代表的流程。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法定代表人离职需要变更登记吗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作为有关法人的重要制度之一,法律并没有就法定代表人作出细致的制度安排。现有的法律规定,失之宽泛。《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现在公司法角度看,这一定义/规定本身不无问题,并没有清晰地揭示法定代表人之功能。

  而在《公司法》中,也没有像规定董事会、总经理之职权那样详细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只是在不同条款中提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股票、债券等签字。《公司登记条例》规定了在进行公司登记、变更和注销过程中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职权。

  再结合《合同法》的有关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之规定加以总结,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法定代表人的职能集中体现在对外代表公司,包括对政府和其他与公司发生交易的主体。换言之,公司之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赋予公司的法定的意思表示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当然地、不可置否地对外代表公司(相对方恶意的除外)。需要指出的是,法定代表人,作为意思表示机关,其本身并非公司的意思形成机关,即其不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二、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及其效力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属于登记事项。《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

  从《公司法》第13条看,能作为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必须要么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要么是总经理,他人均无权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仔细思考该条第一句规定,不难得出如下结论:某人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首先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换言之,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是被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前提条件或基础条件。笔者认为,这一逻辑关系很重要,其旨在保证作为重要意思表示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其具体履职的人是与公司利益相一致的。否则,一个人如果已经不在公司担任上述职务时,则该人与公司利益即发生分歧或对立,其当然就失去了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基础条件。

  简单以公式表示: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基础任职条件+登记。所谓“完整意义上的”是指对内、对外均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基于上述理解,我们可以进一步探讨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法律作用和效力问题。

  法定代表人登记的效力

  1、对外效力

  法律上的登记制度大抵均基于公示公信的制度价值而存在,如物权法上的登记制度。公司法上的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制度亦不例外。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人的人格要素之一,与公司之其他登记事项均旨在保护与公司发生各类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因此,法定代表人登记之首要要义在于向外部第三人公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在这个意义上,登记是具体人员成为公司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的生效要件之一,不经登记该人无法有效对外充当公司法定代表人。

  既然是公示制度,那么必然相应产生公信效力。就法定代表人登记而言,第三人可以基于该登记而信赖该被登记的人士有权代表该公司。这种信赖可以有效持续至该法定代表人之登记被变更时止,包括在该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后至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完成之日的期间内。

  2、对内效力

  既然这种登记公示旨在对外保护第三人,那么对内(即对公司、股东和其他高管等)而言,法定代表人之登记则不具有相应的约束力。换言之,在公司内部,在新的法定代表人被确定之后,即便其尚未被登记,则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已经能够取代了仍登记在册的法定代表人,并在特定范围内取得了有效的对外代表权(如代表公司签署变更原来法定代表人的权力)。

  即就完整意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言,登记不过是法定代表人产生对外效力的条件;但若要产生对内效力,则还必须满足基础任职条件,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的职务。易言之,法定代表人之登记效力,如同公司法第32条第3款(即: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规定的股东登记效力一样,是登记对抗效力,不登记则不生对抗第三人效力。

  三、原法定代表人离职但未变更登记情况下的法律问题

  实践中法定代表人被罢免职务或离职时最易与公司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这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何确定离职的法定代表人之权利义务和行为规则。

  无论是被罢免、解聘或是自行离职,当法定代表人之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职务终止时,其随即丧失了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前提条件或曰基础条件,尽管在工商登记上该人依然还是法定代表人。既然丧失了这一基础条件,那么法定代表人(就该具体自然人而言)就无权代表公司,其必须主动停止继续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对外行事。换言之,其应主动避免对外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行事,而且应主动向第三人表明其不再有权代表公司,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否则,对外其构成虚假陈述,对公司则构成无权代理,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当然,基于公示公信原则,尽管基础任职条件丧失,第三人仍然得以信赖工商登记信息而认为该人有权代表公司。

  基于表见代理制度的理解,在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法定代表人已经被解除职务或辞职时,其与该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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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怎么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提供什么材料?

  纳税人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部门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5)变更后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6)纳税人变更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税务登记变更表》(一式3份,市区纳税人3份);

  (8)《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3份,个体2份;涉及应缴税种增减变化者填报);

  (9)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者提供);

  (10)外经贸委批准变更文件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纳税人税务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管理岗位领取填写和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岗位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

  A、对纳税人报送的变更登记表及附列资料进行核对,检查填写内容是否准确,有无漏缺项目。

  B、对变更法人代表的,利用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比对,检查是否有在案的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记录。

  (4)证件制作、发放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3、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要注意什么事项?

  注意事项:

  (1)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纳税人,需收回《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重新办证;未涉及原《税务登记证》内容变更的纳税人,当即受理。

  (2)纳税人若在本县级局内地址变更,由县级局自行决定是否变更基层管征局。

  (3)纳税人涉及换证的,按新办税务登记规定缴纳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4)纳税人如涉及银行帐户变更的,必须按规定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局书面报告。

  (5)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按注销程序办理,并在30天内到迁入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

  以上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公司变更法人”,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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