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退休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嘉敏分享

  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医保的流程是什么,办理异地医保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异地医保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退休异地医保怎么办理,希望你们喜欢!

  退休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由参保人申请,经参保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在居住地确定3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中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各1所。

  发生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如当地已与重庆市建立了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只需交纳个人自己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余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报销;如当地未与重庆市建立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先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后,由所在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在异地住院的参保人,需跨年度住院的,应要求医院在当年12月31日对当年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以利于按政策享受医保待遇。特别要注意的是:每年3月31日前结清上年度医疗费用,逾期不再结算。

  目前,重庆已与四川、云南、海南、湖北、贵州建立了异地联网结算。

  如何办理退休人员的就医关系的异地转移

  一、就医关系从本市转到外省市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城保退休人员,需长期定居外省市,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市居住地。

  2、办理手续时,应当正确提供外省市居住地的详细信息(如省市名、地址、邮编等)

  二、就医关系从外省市转到本市

  1、就医关系在外地的退休人员需回上海定居,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回本市。

  2、办理手续时,参保人应先报销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再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

  3、个人帐户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参保人,其在外省市的医疗费未超出个人帐户资金标准的,应将个人帐户资金的余额以现金方式交区县医保中心,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将上述资金计入其个人帐户。

  三、其他

  1、办理就医关系转移后,原则上6个月内不得重新转移。但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退休人员,在6个月内如因发生门诊大病或发生严重疾病住院,必须回本市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大病或急诊入院的证明,办理就医关系转入手续。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哈尔滨城镇医保退休人员异地就医申请可网上办理

  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长期异地安置退休参保人员,简化异地安置就医申请经办流程,自4月1日起,退休参保人员申请长期异地安置就医业务实行网上办理。

  据介绍,退休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就医信息登记备案、医院变更和取消备案等三项业务,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调整为网上直接申请办理,即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自行登录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按相关步骤要求进行网上申请办理长期异地安置就医手续,不再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安置就医网上备案申请人群目前主要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注册成功并进入个人办事界面后,用户根据需求选择点击“异地安置就医首次申报”或“异地安置就医信息变更”,完整填写申请信息后提交,系统提示申请成功即完成网上申请的第一步。如异地安置就医申请期限已满一年,可以申请“异地安置就医信息取消”,选择后审核即时通过,不需再进行结果确认。

  据了解,“异地安置就医首次申报”或“异地安置就医信息变更”提交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应自申报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后,按原步骤登录查看,显示“通过”即为提交申请成功,显示“不通过”即为提交申请失败,同时系统会提示申请失败原因。申请期限满一年后,可办理变更或取消申请。申请成功的异地安置就医人员,在办理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异地医保怎么办理相关文章:

1.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2.外地人办理医保流程

3.异地医保备案流程

4.2017年异地医保报销政策

5.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324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