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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鸡市大病救助的报销政策

嘉敏分享

  需要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相关手续。2017年宝鸡市的办理大病医保报销政策已经下来了。小编给大家就给大家整理了宝鸡市的大病救助报销政策,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7年宝鸡市大病救助的报销范围

  办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办理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大病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救助报销流程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优抚对象疾病患者,可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直接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救助对象的每次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金额,是在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保补偿后,按农合、医保确认可报部分的余额依照患者所在县区政府规定的救助比例和标准,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进行结算,救助资金打卡发放,但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县、区规定的当年封顶线。

  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大病患者住院治疗费用,经个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审批进行救助。住院就医产生的费用在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保补偿后,按农合、医保确认可报部分的余额依照患者所在县区政府规定进行救助,救助资金打卡发放,但不跨年度办理,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县、区规定的当年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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