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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农村低保政策内容

嘉敏分享

  贵州省的农村低保政策有哪些,关于低保有哪些政策值得关注。贵州农村低保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贵州省农村低保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贵州省农村低保政策:农村低保标准提高

  从贵州省民政厅了解到,根据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制定的方案,贵州2017年继续按区域划档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对经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按低保常规动态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围,坚决防止盲目追求减量、随意调整兜底保障对象,坚决防止将农村低保保障人数与脱贫目标任务挂钩造成“漏保”的错误做法。

  据了解,2017年贵州进一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低保政策,防止“走偏”。要求坚持以家庭收入作为纳入或退出低保保障范围的核心依据,不得把是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作为是否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依据,不得把低保作为征地拆迁等工作的奖惩手段。

  同时,方案规定需密切关注低保边缘群体的生活状况,及时将“两无”贫困人口、因灾因病返贫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

  此外,贵州还将低保年度核查工作与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排查纠正“政策保”“死人保”“权力保”“关系保”等违规行为。

  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农村低保领取规则有变化

  第一类:关系户领低保

  在社会中存在很多这样的现象,能够领到低保的人往往是开着宝马车的人。同样,农村中低保名额往往也不能精确的发放到真正贫困的人手中,而是被一些关系户领走。2017年,农村低保将会彻查,关系户将会离开低保范畴。

  第二类:因为懒惰导致的贫困

  在农村中不乏有这么一类人,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每天无所事事,或者出没于牌桌上,或者出没于花天酒地间。这些人即使再贫困,国家也不会对他们怜惜。这类人过去领到低保金的,2017年。停止发放。

  第三类:自己有子女,但是不赡养的老人

  在农村中,有很多老人贫困的原因在于自己前半生都在为子女生活拼搏,到了自己老年时候,子女又不尽赡养义务。所以贫困潦倒。对于这类老人,国家也不会再去帮助,而是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其子女扶养他们。

  以上三类人,即使以往能够领到低保款,2017年,国家将会彻底停止发放他们的低保款。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一、农村低保申请要满足的条件

  1、本地农村户口

  2、农村无地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

  3、农村老人,但没有赡养人的,比如五保户等

  4、丧失劳动力、失去经济来源的家庭

  5、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本地最低保障标准

  二、农村低保申请流程

  1、具有农村户口,符合条件的,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户口、身份证、婚姻证明、残疾人提供伤残证、收入证明(无工作可有村委出具收入证明)、土地承包情况、学生提供就读证明等;

  2、然后由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议;

  3、紧接着满足条件的,交由乡镇主管部门审核;

  4、之后由县级单位批准;

  5、最后发布公告,领取低保。

  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低保申请流程

  1.家庭成员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3.当地办事处审核;

  4.不管通过与否,给予通知;

  5.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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