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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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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掌握景谷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根据市委政研室的统一安排,由县委政研室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农业科技局、县民政局组成调研组对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谷下辖4乡6镇132个村1955个村民小组。在132个村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78个,其中收入在三万元以上的村8个、二至三万元的村5个、一至二万元的村17个、一万元以下的村48个、集体经济“空壳村”村54个。在1955个村民小组中,有集体经济收入的304个,其中年收入5万元以上的5个、1万元到5万元的52个、1万元以下247个(大部分村民小组集体经济收入来自公益林代管补贴、草原承包补贴等)。

  2013年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11.82万元,其中出租集体资产收入18.91万元、拍卖集体资产收入13.2万元(碧安乡大寨村民委员会拍卖原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所得)、烤烟返还补助资金50.09万元、甘蔗返还补助资金23.46万元、林地林木等资源代管4.8万元、其它集体收入1.36万元。在78个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中,有49个村集体收入全部来自产业税收返还款,有2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部分来自产业税收返还款。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发展集体经济。紧紧抓住省级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机遇,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意见》(云发﹝2005﹞8号)精神,因地制宜,积极做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及实施。2005年至今,全县共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7个,累计投入项目扶持资金169万元,扶持项目涉及大棚蔬菜、茶叶加工、水产养殖和农村集贸市场改造等10个类型。

  这些项目的实施,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部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如,2012年威远镇香盐村利用申请到的省级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0万元,对香盐街集贸市场进行了改造升级,规范了门面摊位,扩大了市场规模,促进了商品交易,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村党组织也通过收取摊位管理费,每年增加了5000多元集体经济收入。

  (二)利用现有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一是依托现有资产,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将闲置的村级校舍、村级办公用房和临街门面等集体资产,以股份合作、有偿转让、租赁等形式,兴办商贸、餐饮等集体经营项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将村办企业厂房、机器设备以及渔塘(池)、林场等村级集体资产以招标、租赁或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经营。如:永平镇迁营村将村集体所有的五十三食宿店和原筷子厂库房出租,在加强了对村集体资产有效管理的同时,通过收取租金,每年为村集体增加了5.6万元收入。威远镇南景村充分利用与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相邻的地理优势,盘活集体房产和空余场地,建设农贸市场、餐馆、出租屋等,通过收取摊位费、租金,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2万余元。二是依托集体土地林地,发展“土地开发型”集体经济。依法对现有集体用地、林地实行租赁、发包等方式,通过收取承包费增加集体收入。如:凤山镇文竹村通过出租村集体的208亩生态茶采摘权,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余万元。景谷镇景谷村通过有偿转让3000多亩的国有林松脂采割权,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2.4万元。景谷镇文召村以筹资、开发土地的形式兴建了占地5亩左右的综合小农资市场(召隆街),建起了出租房,通过街天收取管理费和出租房租金,村“两委”每年可创造近2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

  (三)通过产业扶持政策发展集体经济。一是结合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宣传发展烤烟、甘蔗等重点产业,在落实党委、政府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通过获取产业税收返还款增加集体收入。全县有69个村通过此种方式,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70余万元。其中,永平镇迁毛村通过发展种植烤烟每年增加集体经济8万元、通过种植甘蔗每年增加集体经济5万元。二是通过下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或天保林代管费,增加集体收入。如:永平镇芒费村每年可通过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保林资源代管费为集体创收2万元。景谷镇团山村每年可通过公益林补偿资金和天保林资源代管费为集体创收近1万元。

  (四)整合活动场所建设发展集体经济。结合实际,在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时,充分考虑发展集体经济的可能性,建成集办公、活动、服务和发展经济于一身的多功能活动场所,为集体创收奠定基础。如:半坡乡半坡村在新建办公楼时,将一楼、二楼建成村级组织活动、办公场所,将三楼建成宾馆,需要时作为办事村民休息室,平时对外开放营业,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近2万元。民乐镇嘎胡村、永平镇勐嘎村、景谷镇文山村、景谷村在新建活动场所时,利用村委会一面临街的优势,将一楼全部建成门面,二楼、三楼为办公、活动和服务用房,建成后通过门面出租,预计每年可为村集体创收2—3万元。

  (五)积极开展“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发展集体经济。按照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村级集体经济“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对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家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本部门开展“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初步方案。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50万元,作为股本,扶持5个村民委员会开展“红色股份”试点工作。县财政注入资金扶持的5个试点村中,永平镇倮练村计划引入资金在村集体用地上建设集住宿、商品交易、停车场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市场,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碧安乡窑房村计划引入勃氏甜龙竹种植,目前已进入苗种栽种阶段;景谷镇文山村、半坡乡班赛村、威远镇新民村计划以现金作为股本,入股茶叶加工类民营企业,通过参股分红实现集体经济收入。

  三、存在问题

  (一)发展集体经济意识不强。有的村干部安于现状,只守摊,不创业,怕担责任,怕冒风险,“等靠要”思想严重,发展集体经济愿望不强;有的村干部市场经济意识不强,缺思路,少办法,过多强调客观条件,不从主观找原因,发展经济能力不足。有的村对集体资产一卖了之或分光卖光,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有效的管理。

  (二)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整体水平不高,偏远山区村缺乏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较多;现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有大部分来自产业税收返还,村级集体经济实体性经营收入少,发展后劲不足。多数村拥有集体土地、林地不多,缺乏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股份来源。不少村地处山区,土地贫瘠,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产业发展滞后,缺乏懂经济、懂管理的人才资源。

  (三)扶持力度不够。上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发展集体经济引导不够,缺乏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不强。

  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一)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信心。一是要通过教育广大村干部,使他们认识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看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光明前景,从而增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信心。要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转变发展思路,结合实际,一村一业,因地制宜创出各具特色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二是加强班子领导能力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经济、股份合作、企业经营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等知识以及农村适用技术、技能的培训,增强村级组织和村干部适应市场、领导发展的能力。三是加强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队伍建设,把素质好、能力强、头脑活、有号召力的党员群众推选进村干部队伍中,选好村级发展带头人。四是建立健全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机制,提高村干部积极性。

  (二)谋划好村级集体经济的协调发展。一是打好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攻坚战。按照“定一个好规划,找一条好路子,富一方群众,活一方经济”的发展思路和“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模式,打好消灭集体经济“空壳村”攻坚战。要因村制宜,发挥优势,宜农则农,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商则商,不断拓宽发展领域,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路子,使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子越走越宽。二要在资产经营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规划的优势,通过盘活闲置场地、闲置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找准市场需求点,开展资产运作,实现资产增值。三是财政资金扶持重点向边远村组、“空壳村”倾斜。

  (三)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一是逐年增加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财政投入,在项目扶持、用地、税收、信贷、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积极开展“红色股份”试点工作。抓好县财政资金扶持的5个“红色股份”试点规范建设,争取尽快发挥效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落实涉农部门“红色股份”试点,争取年底前完善有关制度和手续。整合各种资金和项目,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加大“红色股本”筹措力度,逐步扩大“红色股份”试点范围。三是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完善村财镇管委托代理制,加强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强化乡镇对村级集体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落实“四议两公开”,坚持按章办事,增强村干部调配使用集体资金的约束力。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盘活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建立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和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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