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类抗癌药物
可能大部分人都不常听铂类抗癌药物吧,所以铂类抗癌药物到底是什么?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铂类抗癌药物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用。
铂类抗癌药物一:
洛铂
1.血液毒性:血小板减少最为强烈。血象改变呈可逆性,但可引起继发的副作用,如血小板减少引起出血,白细胞减少引起感染。
2.胃肠道毒性:建议预防使用止吐剂;3.5%的患者发生腹泻。
1.药理:具烷化作用,属烷化剂(广义)本品对多种动物和人肿瘤细胞株有明确的细胞毒作用,与顺铂的抑瘤作用相似和较强,对耐顺铂的细 胞株,仍有一定的细胞毒作用。
2.毒理:毒性与卡铂相似,主要毒性为骨髓造血抑制。
3.肾毒性较低,致突变作用,尚未进行致癌试验,但这类烷化剂均有致畸和致癌的潜在作用。 静脉注射后,血清中游离铂的血 药浓度-时间曲线与完整的洛铂基本上相同,在血液循环中没有或很少有代谢产物存在。本品主要经肾脏排出。
铂类抗癌药物二:
奈达铂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骨髓抑制,其它较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消化道症状以及肝肾功能异常、耳神经毒性、脱发等。其它不良反应虽发生率较低,但应引起关注:
(1)严重不良反应: 1) 过敏性休克症状 2) 肾功能异常 3)听觉障碍、听力低下、耳鸣 4) 间质性肺炎 5)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症(SIADH):表现为低钠血症,低渗透压血症,尿中钠离子排泄增加,伴有意识障碍等
奈达铂为顺铂类似物,与DNA结合,并抑制DNA复制,从而产生抗肿瘤活性。另外,已经证实本品在与DNA反应时,所结合的碱基位点与顺铂相同。本品在血浆内主要以游离形式存在,动物试验可见本品在肾脏及膀胱分布较多,组织浓度高于血浆浓度。本品的排泄以尿排泄为主。
1.本品与其它抗肿瘤药(如烷化剂、抗代谢药、抗肿瘤抗生素 等)及放疗并用时,骨髓抑制作用可能增强。
2.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及盐酸万古霉素合用时,对肾功能和听觉器官的损害可能增加。临用前,用生理盐水溶解后,再稀释至500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100mg/m2,每疗程给药一次,间隔3-4周后方可进行下一疗程。
铂类抗癌药物三:
奥沙利铂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
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为主要表现,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本品属于新的铂类衍生物,象其他铂类衍生物一样,奥沙利铂通过产生烷化结合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及复制。奥沙利铂与DNA结合迅速,最多需15分钟,而顺铂与DNA结合分为两个时相,其中包括一个48小时后的延迟相。某些对顺铂耐药的细胞系,奥沙利铂治疗均有效。
50%的铂与红细胞结合,而另外50%存在于血浆中。25%的血浆铂呈游离态,另外75%血浆铂与蛋白质结合。蛋白质结合铂逐步升高,于给药第五天后稳定于95%的水平。药物的清除分为两个时相,其清除相半衰期约为40小时。多达50%的药物在给药48小时之内由尿排出(55%的药物在6天之后清除)。由粪便排出的药量有限(给药11天后仅有5%经粪便排出)。
在肾功能衰竭的病人中,并不伴有毒性的增加,因此并不需要调整用药剂量与红细胞结合的铂清除很慢。在给药后的第22天,红细胞结合铂的水平为血浆峰值的50%,而此时大多数的总血浆铂已被清除。在以后的用药周期中,总的或不被离心的血浆铂水平并无显著升高;而红细胞结合铂出现明显的早期累积现象。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 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铂类抗癌药物四:
卡铂
1.常见的反应:(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毒性,白细胞与血小板在用药21日后达最低点,通常在用药后30日左右恢复;粒细胞的最低点发生于用药后21~28日,通常在35日左右恢复;白细胞与血小板减少与剂量相关,有蓄积作用;(2)注射部位疼痛。
2.较少见的反应:(1)过敏反应(皮疹或搔痒,偶见喘咳),发生于用药后几分钟之内;(2)周围神经毒性:指或趾麻木或麻刺感;(3)耳毒性:高频率的听觉丧失首先发生,耳鸣偶见;(4)视力模糊、粘膜炎或口腔炎;(5)恶心及呕吐、便秘或腹泻、食欲减退、脱发及头晕,偶见变态反应和肝功能异常。本品为周期非特异性抗癌药,直接作用于DNA,主要与细胞DNA的链间及链内交联,破坏DNA而抑制肿瘤的生长。卡铂在体内与血浆蛋白结合较少,主要经肾脏排泄。卡铂在人血浆中半衰期较长,t1/2为29小时。
1.尽量避免与可能损害肾功能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同时使用。
2.与其它抗癌药联合应用时,应注意适当降低剂量。
3.本品应避免与铝化合物接触,也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滴注。用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本品,浓度为10mg/ml,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一般成人用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0~400mg/m2,每3~4周给药1 次;2~4次为一疗程。也可采用按体表面积一次50mg/m2,一日1次,连用5日,间隔4周重复。
铂类抗癌药物五:
顺铂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司琼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
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
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
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本品为铂的金属络合物,作用似烷化剂,主要作用靶点为DNA,作用于DNA链间及链内交链,形成DDP~DNA复合物,干扰DNA复制,或与核蛋白及胞浆蛋白结合。属周期非特异性药。静脉注射吸收均极迅速。注射后广泛分布于肝、肾、前列腺、膀胱、卵巢,亦可达胸、腹腔,极少通过血脑屏障。本品主要由肾排泄,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或头孢噻吩等与本品并用,有肾毒性叠加作用;丙磺舒与本品并用时,可致高尿酸血症;氯霉素或利尿药增加本品耳毒性;抗组胺药可掩盖本品所致的耳鸣、眩晕等症状。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