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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传播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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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合了新闻学与传播学理论的新闻传播学在20多年前就已出现,新闻传播学这一新的学科在中国经过了长期的孕育与发展。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播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传播学毕业论文篇一

  风险视角下校园传播学研究

  [摘要]校园传播学研究是传播学、新闻学、教育学、公共管理学等学科的交叉融合,是传播学研究本土化的新尝试,是对传播学研究的深化和细化。校园传播学研究可立足风险社会的视角,为当下中国校园治理和教育发展提供传播支撑,亦即研究如何以传播促进教育、社会和国家发展。

  [关键词]校园传播学;风险社会;校园突发事件

  目前,中国的传播学研究按研究领域划分,有所谓乡村传播、城市传播、政治传播、文化传播、国际传播、性别与女性传播等。本文立足风险社会的视角,以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为切入点,讨论开拓和建立传播学的一个新分支——校园传播学。

  一、风险社会与大众传媒

  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次使用“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并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有关风险社会的代表性成果还有谢尔顿•克里姆斯基的《风险的社会理论学说》、芭芭拉•亚当的《风险社会及其超越:社会理论的关键议题》等。“风险社会”理论描述和分析了我们所处的社会结构特征,为我们理解现代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提供了独特的视角,为制订相关的社会政策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中国学者申凡、陈奕认为,社会风险是一种将导致社会既有运行机制和稳定局面遭受破坏的不确定因素,其核心特质为一种导致社会危机与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在共时态上表现为一种社会不安状态,在历时态上表现为一段持续发展过程。

  中国近年有关风险社会的研究有一批专著问世,如张乐的《风险的社会动力机制》、庄友刚的《跨越风险社会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丁烈云的《中国转型期的社会风险及公共危机管理研究》等,大多从公共管理视角或哲学层面切入,有些研究涉及了风险社会中的大众传媒和信息沟通。确实,在大众传媒广泛渗透并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大众传媒已成为风险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贝克也认为大众传媒与社会风险之间关系密切。按照发展传播学的观点,传播系统是整个社会系统发生变化的晴雨表和推进器。探讨大众传媒在化解社会风险、推动社会健康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具有学术价值,亦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期,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的社会结构特征在不同的社会结构层面同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近年的一些突发事件表明,“风险社会”其实离中国并不遥远。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领域都存在潜在风险,处理不好,将对社会稳定与和谐产生灾难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风险社会的研究,对我们避免、预防和消除自然的和人为的社会风险具有借鉴意义;对于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颇具参考价值。

  二、风险社会视角下的突发事件与校园突发事件

  风险社会与突发事件紧密相连。突发事件又被称为“突发公共事件”或“危机”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它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在当下的互联网时代,突发事件与网络舆情相伴而生,相互影响。一方面,对突发事件的网络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若有不慎,易引发“蝴蝶效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互联网舆论已成为一些突发事件的策源、酝酿、发酵、放大的重要场域。随着突发事件频发,网络媒介越来越深度介入,如何认识、把握并有效管理网络舆情,维持社会和谐稳定,是各级地方政府和舆论宣传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个集中表达与展示的窗口,承载着社会与公众的诸多期盼,与社情民意有着深刻的联系与互动。全面把握网络舆论的规律和走向,倾听、引导和满足公众诉求,积极疏导,有助于化解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在全面提高社会科学化管理水平的诸多措施之中,健全网上舆论管理机制被寄予厚望。2011年,时任胡锦涛强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首次提出把虚拟社会的管理纳入社会管理,把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管理统筹结合起来。

  突发事件网络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已成为当前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外相关研究相对中国较早,注重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在对突发事件网络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方面,国外主要有三种调控模式,即彰显个人自由的北美自律模式、个体自律与国家调控相协调的欧洲均衡导控模式和凸现政府强制介入作用的东亚模式。国内突发事件网络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研究以几大主题为主,涉及新媒体环境下的突发事件网络信息传播模型与规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监测和预警、研判及其指标体系、政治监督、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管理的公众行为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导控、应急决策支持、媒体责任、法律与政策规制等。这些研究也体现了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特色,如丁柏铨教授的论文《新媒体语境中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与舆论关系研究》,围绕重大公共危机事件,从新媒体语境中的舆论角度切入,提出了可行的研究方法、理论架构和研究思路;喻国明教授的论文《大数据分析下的中国社会舆情:总体态势与结构性特征——基于百度热搜词(2009—2012)的舆情模型构建》,以百度搜索词数据库为研究对象,采用大数据的价值挖掘与分析技术,提出将碎片化的舆情信息整合处理,并进行舆情模型构建,用以分析当下中国社会舆情的结构性特征和测定中国社会舆情指数,对于社会管理和社会协调有重要启示;赵振宇教授的的论文《系统论视野下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框架构想》,在系统论的视野观照下,构建了应对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传播系统。喻发胜、赵振宇的“双因叠加效应”认为,对于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而言,“事件处置”和“舆论引导”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相互影响,难以分割。如果事件处置不力,则舆论引导难以奏效;同时,如果舆论引导不力,则会使事态变得更为复杂,且可能激发更强烈的舆论。

  在论著方面,有丁俊杰、张树庭主编的《网络舆情及突发公共事件危机管理经典案例》、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合著的《网络舆情热点面对面》、邹建华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策略》等,都非常注重研究的应用性和针对性。

  近年,突发事件频频发生,其中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占了相当比重。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因涉及公众利益成为社会和民众关注的焦点,网络传播的快捷性更加使此类事件的影响力急剧扩大,网络传播的失范与道德缺失又增加了校园重大突发事件所引起的负面影响。因此,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亟需规范,以期预防和减少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模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目前对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的研究方面,仅有零星论文涉及,如陈强、王雅蕾、王国华的《高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泛化现象研究》、施敏锋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网络传播中的道德缺失与秩序重构》、赵治的《高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演变过程及应对策略》、唐东升的《新兴媒体条件下的高校群体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构建研究》等。新闻业界的突出研究成果则有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定期发布的高校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推荐榜,对高校应对网络舆情提出了应对意见和建议。

  具体到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而言,近年有些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也频频被推到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与社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校园神经连接千家万户,校园舆情也是社会舆情的一个窗口。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既有成功应对的经验,也有处置不当的教训。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表现出与其它领域的共同一面,也有自身的特点,对此加以研究总结,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综上所述,近年中外学者在突发事件信息传播与舆情管理研究方面成果令人瞩目,学术积淀丰厚,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养料,奠定了坚实的学理基础。这些研究也存在不足,如研究方法比较传统、单一,宏观、中观、微观结合的研究不多,缺乏对各类典型个案的分析和解剖,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采用得比较少等。

  三、关注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校园传播学

  如前所述,目前中国的传播学研究按研究领域已有较细致的划分。以上述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研究为切入点,可尝试开拓和建立传播学的一个新分支——校园传播学。校园传播学研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校园传播学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在应用价值方面,校园传播学研究可立足风险社会的视角,通过对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生成背景的考察,以及原因分析,在研究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传播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可深化对网络舆情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并提出规范与引导举措。校园传播学研究的总目标在于为当下中国校园治理和教育发展提供传播支撑,亦即研究如何以传播促进教育、社会和国家发展。

  2.校园传播学研究什么

  校园传播学的总体框架可分为史论篇、实践篇、对策篇和借鉴篇等。首先,史论篇可对风险社会、风险社会视域下的突发事件和校园重大突发事件进行理论探讨,为整个研究提供理论工具。研究中国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与风险社会视域下的网络舆论之间的相互影响。把中国校园重大突发事件放到社会大系统和诸多复杂的现实因素中加以考察。其次,史论篇可探讨中国历史上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加深研究的纵深感。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都呼唤校园传播学的建立。我国数千年历史中的学生运动其实都可称为校园重大突发事件,这样一种学术视野将为当下的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管理提供丰富的历史养料,并显现出校园传播学研究的中华传统特色,还可开拓研究的历史深度和学术厚重度。

  史论篇研究应注重采用理论探讨、历史文献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查阅并分析鉴别、分类整理有关中国学生运动的历史文献,为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传播和治理研究提供历史素材。个案研究法,即在分类的基础上以典型性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为例,具体分析。实践篇则主要研究近两年和今后三年中国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管理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以及相关对策。可从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传播模式,即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网络传播入手,考察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网络舆情管理的现状和问题。重点分析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管理的典型案例,案例可包括过去两年和将来三年。研究上述5年期间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引发的网络舆情热点事件,包括事件简述、进程实录、传播路径、舆情源头、网络传播、官方回应、舆情分析、评论文章、多方点评等。对围绕特定事件形成舆论的内在演变机理进行研究,构建风险社会视域下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演变机理体系,系统分析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演变路径、演变动因和生命周期。

  对策篇主要探讨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的管理对策。按照人际传播管理、组织传播管理、大众传播管理、网络传播管理分别探讨。就政府、学校、媒体如何提高舆情识别、舆论引导和交流沟通能力进行对策性研究,包括校园重大突发事件舆情识别指标、舆论处置模式、舆情沟通机制等。对策篇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并重,辅以个案研究。定量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内容分析法等手段,田野调查法以追踪调查法和深度访谈法为主。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篇可探讨国际上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管理的三种主要模式:北美模式、欧洲模式和东亚模式。鉴于美国是一个突发事件、尤其是校园重大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可以美国作为研究重点,以资借鉴。主要采用对比分析、囯别分析、个案研究方法。采用对比分析、囯别分析有助于拓宽学术视野。

  总体而言,要坚持宏观研究与微观调查相补充、全面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统一。既要宏观把握古今中外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传播和治理的整体情况,又要以校园个案的微观调查弥补宏观研究之不足。要想研究出切实有效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传播和网络舆情的管理对策,前题是了解真相。对于尚未平息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深入现场进行追踪调查和深度访谈将充满挑战。对于已经过去的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以还原事实真相也颇不容易。在研究的总体思路方面,可先从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出发,以风险社会理论为视域,是研究视角的创新。通过梳理其理论,建构关于风险社会之传媒角色的规范性认识,为后文的描述和分析提供理论工具;接着,以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和网络传播为基础,构建校园传播的模型。通过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典型案例,以网络舆情演变为核心议题,运用生命周期理论,对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网络舆情演变的孕育、扩散、变换和衰减四个阶段的舆情管理展开研究,探讨校园传播和校园治理、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也属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与现代传播研究的新探索。

  四、小结

  为建构适应我国当下校园网络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组织协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树立网络校园意识,注重校园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校园传播学研究,以维护校园政治安全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

  传播学毕业论文篇二

  传播学视野下微信效应及成因分析

  摘要:微信作为一种新兴传播媒介,改变了以往单纯依靠文字、图片进行社交的局限,使受众之间的交流回归到语音的状态,满足了受众通讯交际的需要,拓宽了信息传播领域的边界,体现出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特征和优势。微信强大的传播效应,正影响着受众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但其负面效应也日益显现,需要加以有效防范。

  关键词:传播学理论;微信效应;成因;反思

  一、引言

  在互联网时代,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和传播态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较之传统的传播形态,以个人为基本单位的传播态势爆发出巨大的能量,特别是个人操控社会传播资源的能力、个人湮没的信息需求与偏好以及个人闲置的各类微资源被全部激活起来,呈现出一种全新的传播格局。而微信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正是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趋势。微信是建立以文本、语音、图片、视频等为内容的信息沟通平台,它不仅满足了受众在人际沟通时的需求,实现了受众之间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的交流模式,而且拓宽了信息传播领域的边界,强化了群体交流和群体行动,体现出媒介融合时代信息传播的新特性,它正以不可阻挡的发展速度给广大受众的日常生活带来深刻影响。在人际传播和群体传播的运动之下,微信不仅在群体内部得以强化,而且在群体外部也得到快速扩展,形成一种病毒式的传播,它一方面强化了既存用户的使用习惯和心理体验,一方面使没有使用的受众趋于尝试,融入社交群体之中。于是,越来越多的受众加入微信平台,选择并利用这种传播方式进行交流沟通,使得微信传播效应不断扩大。

  二、传播学理论下的微信效应分析

  (一)“沉默的螺旋”下的微信效应

  “沉默的螺旋”是由伊丽莎白•诺埃尔•诺伊曼提出的著名理论。该理论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社会性是人的天性。人们在表达自己的意见之前,都会对周围的意见环境进行一定的观察,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受到社会孤立或者惩罚,假若自己表达的观点是属于大多数意见或者处于优势意见,那么就会明确表达出来,不再变得小心翼翼;假若自己的观点是少数意见或者是处于劣势意见,那么便倾向于沉默或者是对多数意见表示附和。她指出:在这个过程中,意见的表达和“沉默”的扩散呈现出一个螺旋式的形态。一方越是保持“沉默”就会带来另一方优势意见的大胆疾呼,而这种优势意见的“大胆疾呼”反过来更会压制人们对少数意见的表达,如此循环,优势意见越来越强势,而劣势意见越来越趋向于“沉默”。这样,人们所处于的意见环境其实就是他们对优势意见采取趋同心理的一种结果。当微信的规模和声势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沉默的螺旋”效应便会显现,对之肯定的态度声音会越来越大,参与其中的受众就会越来越多。可见,微信作为在线即时交流工具,得到了广大受众的巨大支持,就是这一效应的最好诠释,而且其行为人群更多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时尚化的特点。这种全新的交流方式,对人们态度和行为的影响不断加深,使得受众享有更加自由表达的权力,每个个体的声音得到充分释放。反过来又扩大了其在社会中的“优势”影响,并在影响加深的过程中逐渐获得“他者”的认可。最终,其优势地位以不断上升的螺旋式发展得以强化。另一方面,受众要在交友圈中不被孤立,并能够很好地融入其中,特别是在人与人沟通的时候,如果涉及微信的话题,自己想要进入话题谈论之中,就必须了解微信的功能并要有使用的经验。沉默的螺旋理论指出:“舆论的形成是大众传播、人际传播和人们对‘意见环境’的认知心理三者相互作用的结果。”[1]那么,在受众所处的社会环境中,微信、人际传播和群体的对外传播使得它越来越多地被受众所熟知。这样,对微信的舆论会扩大这一新的事物的影响力,无论是在微信群体内的成员,还是群体之外的成员,当这种整个社会的舆论氛围已经形成,作为社会的人就不能不去接触、了解它,使自己在社交当中不被孤立被排斥。在信息主动寻求的过程中,来自社会群体的压力是其缘由,但是个人的心理机制作用是产生这种行为的核心点,因为我们知道:大多数人都对社会孤立都会产生一种恐惧心理,只有得到社会认同,才算是站到了一个安全的位置,这也是受众寻求良好社会角色的重要表现。

  (二)“晕轮效应”下的微信效应

  “晕轮效应”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桑戴提出的。它是指在人际知觉中所形成的以点概面或以偏概全的主观印象。换一个角度来说,晕轮效应即受众对于某个人或某事物的印象往往受到初次接收的该人或该事物的第一印象所影响,其第一印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受众对该人或该事物其他方面的判断。晕轮效应告诉我们,如果一个意见领袖对某一个事物的评价越高,那么也就会导致其他受众对该事物的评价较高;反之亦然。于是,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传播路径:首先是由个人发表观点,之后是社群意见领袖进行表态,从而形成社群意见,然后把它扩散到其他社群中去,并影响着其他社群,最后形成群体一致性意见。普遍认为,这种群体性的讨论交流,最终会催生出集体的“智慧”。我们知道,社群本身就是由一些兴趣爱好基本一致、思想观念较为相同的受众共同形成的圈子,因而,这种“智慧”结晶,往往是带有集体性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从而引发晕轮效应出现,在人际传播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夸大的社会现象。一旦微信的功能和好处被得到认同,它便会在社会大众心目中被贴上好的标签,晕轮效应会将其戴上时尚的光环,让大众对之产生一种事实之外的美好想象。所以,晕轮效应在宣传策略上又称为光辉泛化法,“它将某事物与好字眼联系起来,借好事物的光,使我们不经证实而接受或赞同另一个事物”[2]。对于有的受众来说,他们的行为往往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他们会从周边的意见环境中找到使用微信的好处,而这一好处在他们心中会像月亮的光一样产生晕化,它不是月亮的光,只是扩大化的光环而已,但是受众却是从他们局部的认知和判断中,将其光环扩大,获得其对微信的整体上的印象。这种晕轮效应让微信成为部分受众心目中的完美物,期待和向往由此产生,因而微信群体也趋向于扩大化。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勒庞指出:“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的”。[3]他在《乌合之众》一书中还提到,群体具有冲动、急躁,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它拥有的是形象化和简单化的观念,没有很多理性,在对事物的推理上也是不严密的,而且群体的想象力是十分强大和活跃的,但它也只是受形象思维的支配,这就揭示出微信群体的行为在很大一部分上受群体的非理性因素控制。当在社会中流行的事物光环照耀着这样一群人时,他们被激情和冲动所引导,眼中完美物在心中经过形象而简单化的描述后,成为众人追捧的对象。据相关资料表明,截至2013年11月注册用户量已经突破6亿,是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4]。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受众被微信强大的服务功能所吸引,用户人数正在飞速增长,这种全新的移动沟通体验,成为喜欢“尝鲜”人群的潮流选择,广大受众的激动情绪砰然蹦出,个人的冲动就在这种动态的集体行为中得以激发,他们随从大流,融入到了微信传播效应中去。

  (三)“使用与满足”下的微信效应

  “使用与满足”研究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传播学学者从广播到印刷媒介再到电视等传播媒介依此进行的对受众行为研究。著名传播学家D•麦奎尔等人在1969年对电视节目进行调查时归纳了受众“满足”的四中基本类型,即心绪转换、人际传播、自我确认和环境监测。他们的结论与以前研究其他媒介的学者相比,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综合起来都是源于受众的一些基本需求进行的,包括对社会信息的获取、娱乐生活的需求、社会关系的构建以及精神和心理的满足等。微信作为新兴的手机即时通讯工具,作为大众媒介的一种表现形式,给受众带来全新的交流体验,提供了受众不同的使用体验和满足,不仅满足了受众沟通成本更加低廉、交流方式更加丰富的社交需求,而且也使受众在心理和精神方面得到满足。微信不仅成为受众对一种新事物的体验方式,也成为受众日常生活交流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同时,也是受众对自我表达的一种心理需要和满足。微信使得受众的社交网络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即从原来的“弱关系链接网”向“强关系链接网”转变,从而实现了一种基于手机通讯录的全新的交流互动。利用微信,受众可以对日常生活出现的各种事物包括自己的看法、观点、感受进行个性化的记录和表达,可以通过文字、语音、视频等多种形式直接传递给自己的朋友,实现随时随地与好友的沟通交流,传递感情,表达意愿。如果对方在线,那么就能够实现信息快速接收和反馈,同时,微信也支持离线信息的接收,在信息的传达与交流上同样比较迅速,传播的时效性同样比较明显。用“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功能,可以即时发送有关信息,结识更多的新朋友,从而扩大自己的交际面。通过“漂流瓶”的功能,还可以使受众利用匿名的方式,将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心愿甚至不便给他人说出的秘密等,发送给那些不确定的信息接收者,这样突破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实现随机交流的目的。“微信红包”更是运用“钱+游戏+社交”的模式,通过“简单的力量”体现了“社交的价值和娱乐的享受”。受众通过这些体验,得到了沟通交流的自由和乐趣,在一定程度或者一定范围体现出个人的价值。可以说微博的使用门槛更低、更方便,也更加私密化。它相对于短信而言,通过最直接声音来传达情感,能真实地感受传受双方的心理;相对于QQ信息或者电子邮件而言,又具有其不可替代的到达性。总之,借助于多元化的交流模式,微信信息的推广也更加精准、方便、快捷、多元,已经被更多受众所接受。同时,作为受众的社会关系需求,微信“凭借大众的力量,让信息接收者同时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转发者,利用大众的力量,以人际圈席卷的模式携带信息迅速蔓延的传播方式。”[5]可以说,微信一方面可以使不同受众存在的共同需求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可以使不同受众存在的不同需求得到了满足,甚至还满足同一受众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受众因自己的需求得到满足而产生极大的兴趣和喜好,把它作为重要的交流工具和手段,运用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使自己变为微信的固定用户,并影响着自己圈内的其他受众。因而,基于现代信息传播的效率趋势要求,微信的“使用与满足”功能通过网络渠道发挥到了最大效果,实现了受众人际关系在现实与虚拟层面上的有机融合,使微信的传播效应不断扩大和蔓延开来。

  三、微信效应的形成原因

  在消费主义的现代社会中,消费不再仅仅是对物质产品的使用和消耗,受众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心理、精神上的需要和消费。微信不仅满足了受众通讯交际的需要,特别是由于网络的聚合作用不断滋生出新的媒介生态环境,也让参与其中的受众在身心上发生很大的变化,这种“微内容”的传播方式受到极大推崇。其形成原因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感官的延伸

  当代电子媒介不仅扩张了人们的视觉和听觉,在电子媒介提供生动的传播情境之下,人的触觉也会在其中得到扩展。网络作为现在功能多样化的电子媒介,集音声、影像、文字、数据等各种信息媒介于一体,将多媒体融合,使人的听觉、视觉和触觉等一系列感官被调动和交汇起来,成了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延伸。可以说,媒介是为了延伸人的感官而衍生出来的技术。在微信的交流中,受众不仅可以单一的读、听、写和看,还可以利用网络的交互性,人与人间的交流、视频和集体互动等传达信息的渠道,受众的感官平衡得到了极大的改变和调节,人们在虚拟的空间中找到情感依托。正如麦克卢汉所说的那样:每种媒介的使用都会改变人的感觉平衡状态,产生不同的心理作用和对外部世界的认识和反应方式。微信通过特定的功能设定,使受众体验到了交流的乐趣,并且让人觉得自身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体现,从中找到全身心的感官统一,并让思想意识延伸到了网络的技术媒介中去。微信作为一种交际手段,已经远远超过了其作为工具应有的被动性,取而代之为一种控制主体的事物,让人在利用它的同时也渐渐地被其控制。

  (二)欲望的消费

  进入信息时代的今天,文化的符号性和象征性变得越来越突出,我们的生活环境几乎被象征符号所包围,人们将各种各样的事物作为符号加以使用,赋予其独特的象征意义。在消费文化中,这种象征符号的意义充斥着整个消费氛围,消费不再是出于物质上的实际需要,所购买的商品大部分已经脱离了它们的实际价值,从而成为一种精神上的消费。可以说微信代表一种符号,是年轻化、时尚和个性化的象征。微信将新颖性的方式和传播的个性化结合起来,成为越来越多受众关注和付诸行动的符号消费物。由于微信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搭建了一个集文字、音声、图片等信息符号于一体的交际空间,承载着符号的社会意义,也承载着人们的想象空间。碎片化的信息链接让各色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元素交织在一起,让受众在畅游其中失去思考能力和辨别能力,展现在眼前的已不仅仅是实实在在的交流信息,还有众多有诱惑力的文字和图片,这些符号煽动着人们的欲望,直接刺激着人们对这些代表某种社会意义的符号的使用欲望。人们已被激发起对这些符号的占有欲,隐藏着对欲望的感召,人们无法用直接的感触来穷尽对现实世界的认识,人们在网络中被置于一个难以想象的虚幻世界,而这个虚幻世界正在迷惑着人们的眼睛,混淆着人们的思维,让人们在幻想中去体会这个丰富的世界。

  (三)媒介的依赖

  我们知道,当一个人越是依赖于通过使用媒介来满足自己需求的时候,媒介在其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就会越发重要,因而媒介对其产生的影响力也就会越大。受众不仅需要依赖媒介来感知、理解和认识社会,还需要依赖媒介做出选择和应对,以及帮助自己放松精神,减轻压力。可以说,受众把内心复杂交错的恐惧感转化成对媒介的依赖之后,媒介就成了其缓解内心压力的一种工具。微信的出现,不仅改变了受众的行为习惯,而且渗透到其心理和精神之中,它已经借由其应用媒介让受众的中枢神经系统得到延伸,迎合其心理需求和满足。从某种角度看,微信较为深层的影响到人们整个生存状态,成为受众一种习惯性的生活行为。每天打开手机的第一件事就是浏览微信,在闲暇的时候,在聚会的场所,他们除了文字交流外,还将“语音聊天”“图片聊天”以及“涂鸦”等多种方式纳入,花样翻新,无所不尽其极。在他们身上体现出的这种情况已经构成了媒介依存症,他们沉溺其中,使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与现实割离,生活在自己狭小的虚拟空间范围中。有的人甚至在“朋友圈”中寻求兴趣相投的朋友,进行生活经验分享,从而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得到在网络话语权上的心灵慰藉,他们以一种虚拟平台为行动依据,寻找自我价值和归属感,进一步对自我的封闭,所以这种心理和行为上的依赖,使他们已经走向非理性的状态。四、对微信负面效应的反思微信的出现给受众信息传播在产生、发送、接收和反馈等方面带来了变革,产生了巨大的传播效应,但是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其负面效应也不可忽视,主要表现在:首先,信息阅读的碎片化。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渗透,信息在交互与分享过程中出现了“碎片化”的现象。在微信的传播中,信息文本多数不成系统,而且也不涉及文体、章法,这些碎片化的信息带来了受众认知能力的改变,受众每天都会用很多的时间浏览微信信息,而这种快餐式的阅读不求甚解,浮光掠影,受众的认知变得“瞬时化”和“碎片化”,对事物留下来的都是一些零零散散的印象,而非深刻的理解和记忆。于是,受众的心态变得浮躁,思维变得懒惰,对事物的认知缺乏全面的体验和深度的思考。其次,信息传播的随意性。在微信公众平台里,受众既是信息的原始生产者,又是信息的原始传播者,他们可以不受限制的任意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发表观点,也可以随心所欲的提出一个议题进行交流,上至全球新闻,下到家长里短,大量重复性内容和转发内容,往往呈现出杂乱无章的特点,其结果要么是闲言碎语的唠叨和感慨,要么是生活细节的琐碎展示和“晾晒”,很少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另一方面,在朋友圈、好友群中还常常随意发布、转发一些不良的庸俗的信息。并配上与内容无关的低俗图片,甚至还发送一些星座、生肖转发后就会走运、才能转运等内容,编造一些与受众人身安全、家庭幸福相关的伪科学知识,散布迷信信息,造成受众心理的负担和恐慌。再次,信息监管的软弱性。在大数据时代到来的今天,受众的身份信息和行为信息都被记录并存储,从某种角度来看,严格意义的信息隐私已不复存在。由于微信的信息自组织特点及其难以实现预防式监管的特性,微信的安全性能成为一个严重问题,“用户通过微信传递的各类信息,被泄露甚至被服务提供方‘偷窥’的可能性比较大。”[6]微信的消极影响日益显现:通过“摇一摇”“附近的人”等功能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利用受众的好奇心理,尤其针对女性,获得其好感和信任,达到骗取钱色的目的;一些账号利用腾讯开放关系链,恶意分享营销内容,使受众深受其害;一些“刷屏广告”发送大量文字的与主题无关的广告,给受众带来严重骚扰;一些黑客利用恶意链接抵制诱惑受众点击钓鱼网站,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账号被盗;有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编造谣言,有人把“抢红包”变成了一种新型赌博方式,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更是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盗窃和抢劫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因此,对微信必须进行有效利用和严格监管。一是要提高受众甄别信息真伪的能力,明辨是非,把握分寸,不能超越道德甚至法律的底线;同时,培养受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自己个人信息、隐私和账号泄露给陌生人,防止对自己和他人带来伤害;二是服务运营商应该尽到必要的危险告知义务,主动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阻止不良的低俗的信息随意传播,提高对不良信息举报处理的效率;三是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微信传播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加大对利用微信发布虚假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能让微信变成一种犯罪的工具。综上所述,只有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在社交过程中的积极效应,有效防止其负面影响,才能更好地提升其传播价值。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21.

  [2](美)沃纳•赛佛林,小詹母斯•坦卡德.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114.

  [3](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M].冯克利,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19.

  [4]刘梦婷.微信用户突破6亿:互联网进入移动社交新时代[EB/OL].2014[2014-06-10]

  [5]刘文勇.新时代传播的宠儿———病毒式传播[J].东南传播,2007(9):54-55.

  [6]李光焱.微信盗号泛滥监管不力成诈骗犯罪新型重灾区[EB/OL].2013[2013-06-28]

  传播学毕业论文篇三

  动漫同人文化传播学分析

  摘要:本文研究主题是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首先用“5W模式”分析动漫同人的传播机制,接着用使用与满足理论分析受众接触同人的动机,之后分析动漫同人文化的“圈子”传播效应。

  关键词:同人;动漫同人文化;动漫同人圈;传播

  一、动漫同人文化

  (一)同人与动漫同人文化的概念

  “同人”一词来自于日本,本义指同好,即有着相同志向的人们。随着同人活动的发展,“同人”又演化出新的含义。总结起来,这些含义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是认为同人是活动,是“创作”;二是认为同人是作品,如衍生出来的文章及其他如图片、影音游戏、文本形式等。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公认的“同人”的涵义并不是指“人”,而主要是指创作衍生作品的活动。“同人作品”也简称为“同人”,相对于“同人”的原作品,即同人作品的源文本,又被称为“官方”。同人文化是基于某个原创作品进行衍生创作而形成的文化群体,是一种亚文化。有学者对同人文化作了这样的定义:“同人文化是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作的文化行为及其产物,是一种依存于网络的青少年亚文化。”[1]笔者大致认同这个定义,但需要做些修改:同人文化是对原创作品进行再创作的文化创造行为及文化创造产物,在如今信息时代下,它是一种主要依存于网络的青少年亚文化。动漫同人文化是同人文化的一类,指源文本为动漫类作品,基于某个动漫作品进行衍生创作和出版的同人文化。

  (二)同人文化的产生、发展与现状

  “同人”一词对国人来说本质是一种舶来品,最早是从日本传入的文化概念。日本是同人志文化的发源地,最早的同人志是1885年由日本文学团体“砚友社”所发行的会刊《我乐多文库》;最早的漫画同人志是1916年由“东京漫画会”所发行的《卜バエ》。此后,同人志就分为文学同人志与漫画同人志两类。在日本,早期的同人以原创内容为主,80年代之后“衍生类”同人才发展起来,而在中国大陆的同人圈中,“同人”一开始就意味着对原作或原型的“衍生”或“再创作”,并不包括原创内容。国内最早的同人作品是Naya于1998年在“水木清华”BBS的Comic版上发表的小说《幕后》,这篇作品是以日本动画《新世纪福音战士》为背景的。

  二、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

  在理清相关关键词的涵义,并详细介绍了同人文化的由来后,我们要正式进入本文的研究主题——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分析上。本文的研究框架是:首先用拉斯维尔的5W模式分析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机制,接着用使用与满足理论分析受众接触动漫同人文化的心理动机,之后以动漫同人圈为研究切入点,分析动漫同人文化的“圈子”传播效应。

  (一)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机制——以5W模式分析

  美国学者拉斯维尔的5W模式将传播过程分为五个要素: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媒介)、受众和传播效果,下边我们用5W模式对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机制进行分析。

  1.传播主体即传播者。

  在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机制中,传播主体与生产主体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传播者即生产者——传播主体也负责生产内容。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者包括同人作者及同人读者,同人作者撰写同人内容后,将作品放到相关的同人分享平台上即是一种对同人文化的传播;同人作品的读者欣赏同人作品后,如果觉得喜欢,会自发对同人内容进行转发分享,这是同人受众对同人作品的传播。

  2.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内容即各种动漫同人作品,包括小说、漫画、动画、游戏、cosplay舞台剧等等。

  3.传播渠道即传播媒介。

  在信息爆炸,移动互联网占领大众生活的当下,动漫同人文化主要是通过网络进行传播,包括各种同人作品分享网站,如晋江原创网衍生小说站、网易微博客LOFTER等等。然而,同人文化的传播不仅是网络的功劳,各种实体同人出版物也功不可没。这些同人出版物包括同人文化刊物、杂志和各种专题出版物,其中专题出版物在同人界被称作“本子”,一般是同人作者自费出版,限定在粉丝圈交易的文化产品。

  4.动漫同人的受众就是同人作品的读者。

  上文有提到,在同人圈,传播主体和受众是部分重合的。因为动漫同人的受众都是一些年轻人,他们思维活跃、喜欢分享,一旦喜欢上某个同人作品便会自发传播,从受众转化为传播者。一般来说,一个动漫同人的受众就是该同人源文本的受众,但也有一部分是例外的,很多同人受众可能根本没有接触过动漫原创作品,只是看了同人没看过源文本,甚至只通过同人了解源文本的内容,这样的受众数量也是不少的。

  5.动漫同人的传播效果与动漫原作品的受欢迎程度是直接相关的。一个动漫作品受欢迎,它的同人作品才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否则,原作品太冷清的话,同人创作再好,其受众范围也会比“大热作”的同人小很多。同时,同人的兴盛也会对原作品的传播起到催化作用,可以说,原创作品与其同人的传播是相辅相成的。

  (二)使用与满足理论下的动漫同人文化传播

  动漫同人文化的传播有其复杂的社会和心理元素。同人的兴起,总结起来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读者对同人源文本故事和人物的喜爱,而原作品已经满足不了他们的心理需要,因此读者会开始寻找原作品的同人或者自己亲手写同人以获得替代;二是部分读者对原作品的某些部分不满意,于是便自己另行演绎,即所谓的“自娱自乐”。可以说,受众对同人文化的接触,绝大部分出于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同人文化的存在与兴盛,根本原因是已有的文化产品无法充分满足大众的精神需求,于是大众只能自产自销,自给自足。可以说,同人文化的传播本身就是受众主动满足自我需要的过程。

  (三)动漫同人文化的“圈子”传播

  在前边的分析中,我们一再提到一个概念,那就是“同人界”,也被称作“同人圈”,同人圈在同人文化的传播研究中是个很重要的概念。由于互联网的产生与飞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被极度缩小,这使得个体之间比过去更容易形成一个个形形色色的圈子。“圈子”传播是群体传播下的一个子概念,但与组织传播有分别。“圈子”传播在不同的语境下意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圈子中个体之间的关系成分。圈子粗略可分为两种,即熟人圈子和非熟人圈子,非熟人圈子的个体组成不一定是陌生人,如微博的好友圈与微信的好友圈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大多数用户来说,微信好友圈是一个熟人圈子,微博好友圈则是一个非熟人圈子。两者在微观上是有差别的,熟人圈子是一种人际传播,非熟人圈子就是普通的群体传播。文章的剩余部分,笔者将充分分析动漫同人文化中的“圈子”传播,以管窥在这一研究主题中,“圈子”与传播的关系。

  三、动漫同人圈研究

  (一)“圈子”

  圈子指具有相同爱好、兴趣或者为了某个特定目的而联系在一起的人群。[2]圈子的一大特征是其封闭性,很多圈子还具有排外性。圈子在中国有深厚的历史及文化基础,中国学者普遍认为“圈子”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是中国社会的特殊结构和特有词汇。学界最早对“圈子”的研究可追溯至上个世纪,费孝通先生以血缘与地缘关系为切入点,观察到中国乡村存在着“圈子”这一独特的社会关系格局。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圈子的内涵与外延也不断外扩,圈子不再限于血缘和地域关系,凡是能把人联系在一起的事物,如职业、兴趣等等,都可以成为划分一个圈子的依据。与“文化圈”概念不同,可以认为圈子的涵义包括文化圈,文化圈是圈子的一个子集。文化圈是具有相同文化特征或包含相同文化要素的地理区域的最大范围,如东亚文化圈、北美文化圈等。文化圈是个学术名词,而圈子是民间的通俗说法,从两者的概念来看,文化圈可以说是“圈子”的一种,是一种以文化和地域作为划分依据的超大范围“圈子”。

  (二)组织、群体与“圈子”

  圈子与组织、群体这两个概念是不同的。从广义上说,组织是指诸多要素按照一定方式有序地相互联系起来组成的系统。从狭义上说,组织就是指人们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互相协作结合而成的集体或团体,如党团组织、工会组织、企业、军事组织等等。群体则是一个与个体相对的概念,是个体的共同体。不同个体按某种特征结合在一起,进行共同活动、相互交往,就形成了群体。个体往往通过群体活动达到参加社会生活并成为社会成员的目的,并在群体中获得安全感、责任感、亲情、友情、关心和支持。组织一定是个群体,但群体不一定是个组织,因为不是所有的群体都是个体按照一定方式有序结合的,群体可能只是一群无序组合的“乌合之众”。圈子肯定属于某个群体,但圈子不一定属于一个组织,因为圈子里的个体也不一定是有序结合在一起的。就像明星的粉丝圈,有些是有规范有组织的后援团——这些属于组织;但大多数都是散落在各地,凭借对这个明星的喜爱聚集在一起的、没有功利目的的人群,这些就是群体而不是组织。

  (三)动漫同人圈

  动漫同人圈是由喜爱动漫同人的人群组成的人际交流圈子,一般来说,只要开始欣赏、发表和分享有关这个动漫的同人作品,就算加入了这个动漫同人圈子。在网络发达的信息时代,动漫同人圈主要是以网络为交流平台。需要注意的是,动漫圈与动漫同人圈是不同的概念,动漫圈是包括官方作品、同人作品分享的大圈子,一定意义上,动漫同人圈是动漫圈的一个子集。加入一个动漫圈不一定参与该动漫的同人圈,反之加入了某个动漫的同人圈,一般被视作参与了该动漫的动漫圈。

  四、动漫同人圈对动漫同人文化传播的作用

  (一)动漫同人圈的涵化作用

  同人圈对粉丝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潜移默化是多方面的。首先,同人圈的存在会影响动漫受众,一方面使只接触动漫同人的受众爱上同人的原作品,另一方面会吸引初接触动漫原作品的读者搜索、欣赏和传播同人作品;其次,同人圈形成后,会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一套与原作有别的动漫亚文化,包括一些特定的词汇、共识,这种亚文化会向外辐射大众,一方面吸引大众加入这个文化圈,另一方面会对已加入的成员产生“教养”作用,从而形成自己的一套认知和行为规范,这也是动漫同人圈的一张“潜网”;最后,同人圈的存在对同人文化与原动漫作品的传播也是一种制约,因为圈子的涵化作用会逐渐形成同人文化的一些固有思想与套路,同人圈子存在的时间越长、发展越成熟,同人文化的模式就越僵化,并且,同人文化圈不是组织亦非机构,因此也不存在革新的说法,所以一种同人文化存在越久,往往越没有新意和活力。

  (二)动漫同人圈的“水波效应”

  当往平静的水面投去石子时,水面会被震荡起波纹,以石子投入的位置为圆心,一圈一圈往外扩散,且速度很快很难控制,学术上把类似水波的连带影响称作“水波效应”。动漫同人圈的“水波效应”是得益于互联网时代的产物。网络的水波效应来源于社交媒体的裂变传播,网络社交媒体普遍具有的关注/好友、转发/分享功能使传播的水波效应成为可能。动漫同人圈是一个有层次的人际关系圈,以原作品为圆心向外分层,最靠近圆心的是同人文化生产者,这些人对外分享和传播自己的作品,他们的粉丝如果喜欢他们的作品也会往自己的交际圈分享,同时也可能自己生产作品……以此类推。如果水面无边,震荡的能量足够,水波可以一直向外扩散,动漫同人文化的产生与传播也是如此。本文以动漫同人文化为研究对象,从传播学的视角对动漫同人文化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本文研究的动漫同人文化与相应的动漫同人圈子都属于中国大陆范围,所阐释的传播现象也在这个范围内。因为研究所限欧美、日韩同人圈是否与中国大陆同人圈相似笔者无法比较。当前,动漫同人文化已是大众精神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动漫与同人早已不是过去人们眼中那种低龄化的、极小众的精神文化产物,而是一个跨年龄、跨地域的文化传播现象。同人文化需要得到重视与研究,未来的发展才能获得更加正确的引导。

  参考文献:

  [1]王敏.网络同人文化解读[J].东南传播,2010:89.

  [2]百度百科.圈子词条[DB/OL].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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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李雨晨,杨学军.解构中国当代同人文化——以网络科技对文化的影响为视角[J].传媒观察,2015(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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