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合作性金融的论文
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增加农民的收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金融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农村金融的论文范文篇一:《农村金融状况与政策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建议》中提出的关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核心目标依然是解决长期制约中国发展的“三农”问题,解决发展不均衡和城乡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将农民增收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根本出发点。目前,在我国现有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市场环境下,农业产业化程度低、现代农业发展薄弱仍然是限制农民增收的最主要的原因。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增长理论,经济增长的首要条件是要有持续性的资本投入。因此,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首先必须解决农业资本形成的问题。
二、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现状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一)支持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总量不足
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饥渴”问题比较突出。近几年来,实际用于农业的贷款比例很小,农业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其主要原因有:1、农业贷款质量低,沉淀量大,导致银行及农村信用社不敢加大投入。2、地方行政和金融部门的思想偏差误导了信贷投资方向。他们只注重工业而忽视了农业,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比重下降。3、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具有期限长、数额大、见效慢和风险高的特点,金融机构对其投资的意愿不高。
(二)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金融服务网点少,国有大型银行实行商业化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萎缩,服务功能弱化明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真空”现象。二是农村资金主要提供者的农村信用社,业务规模小,经营实力弱。三是金融产品比较单一,金融机构的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不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四是农村资本市场尚未建立,农民直接融资苦难重重。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机制缺失,因此导致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缺乏资金动力。
(三)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农村贷款利率偏高,“惜贷”现象非常严重,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首先对农村的经济投资风险较大,回报率低,经济效益比较好的项目不多,一些想贷款的农户也会因利率偏高而放弃贷款。其次金融辅助行业发展严重滞后,法律和咨询等行业发展的严重不足,也导致了农村信贷资金的投入比例不均衡。最后是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缺陷,致使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亏损比较大,贷款难以收回,影响整个农村市场环境。
三、政策建议
(一)多渠道解决农村资金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财政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运用如降低税收、增加补贴等财政手段,减轻金融部门的压力,实现金融支农与财政支农的互动。二是鉴于金融机构大量吸收存款而贷款很少的情况,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奖励或补贴等方式,降低农业信贷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收益,采取自愿、互利和市场化原则,引导资金向农村回流。三是积极发展农村民间金融,制定相应法律规范民间借贷市场,进一步扩大农村资金供给。
(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产品
首先是要加快农村村镇银行的设立步伐,使更多的人能享受到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特别是农业银行的支农作用,要给予其充分的经营自主权,扩大其放贷权限,增强其信贷支农的功能。在目前国家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拓宽支农业务范围,积极开办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等方面的贷款业务。其次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高金融支农服务的质量。一是先要简化农民获得贷款的程序,适当放宽小额信用贷款的对象、额度和期限等。二是针对农村居民和农村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通过农村金融工具、市场及交易方式的不断创新,有效扩大农村的金融供给。三是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
(三)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自身经营效益受到影响的金融部门给予适当的政策性补贴,以激励其增加对农业的信贷投入,有效减少“惜贷”的情况。同时加快信用担保体系、法律、会计和咨询等金融辅助行业的发展,以有效规范金融市场的发展。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环境诚信化。一是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和金融知识。二是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贷款用户信用指数数据库,定期审查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情况,将其与贷款利率、贷款规模、贷款抵押比例挂钩。三是制定逃避债款的惩罚办法,严厉打击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行为,促使人人诚信,营造一个诚信的环境。
农村金融的论文范文篇二:《浅谈农村金融信贷的问题及对策》
一、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贷博弈过程
假设农村金融信贷市场上的农户只有两种类型:信用状况好的农户(农户1),信用状况差的农户(农户2),农户1能够按期还本付息,农户2一般会违约而无法按期还本付息。此模型中,进一步作出假设,农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本金为B,贷款利率为r,农户获得贷款用于生产或投资的收益率为R,信用好的农户1收益率为1R,信用差的农户2收益率为2R。
(一)申请贷款阶段
在此阶段,银行与农户的博弈过程有:第一阶段,“自然”对信用不同的农户做出选择,以p的概率选择信用好的农户(农户1),以1-p的概率选择信用不好的农户(农户2)。第二阶段,农户根据自身的状况,以及所掌握到的综合信息,作出是否申请贷款的选择。若不申请,则博弈到此结束。若申请,则博弈进入下一阶段。第三阶段,银行根据农户提供的资料,以及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提供贷款。图1银行与农户的贷款博弈树对于上述博弈)的效用分析如下:农户一定会申请贷款。银行:银行提供贷款的期望收益:1银行拒绝提供贷款的期望收益:银行会提供贷款,否则就会决绝农户的申请。所以,银行是否会批准农户的贷款申请,关键在于银行对农户还款信用的评估。理想的状况是银行准确判别农户信用,对信用好的农户贷款,获得[B(1R-r),Br]的均衡收益,对信用差的农户拒绝贷款,这是一种双赢的结果。然而,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放贷权受限,农村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农户生产经营的弱质性等,使得银行对p的评估不容乐观,最终理性的银行选择p值较大的城市大企业客户,加剧农户贷款难度。
(二)还款阶段
在银行与农户的博弈中,农户由于自身经营不善,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损失,或是恶意拖欠等等都会导致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本付息。当农户不能按期还款时,银行会面临两种选择,诉讼打官司,或者妥协。若是银行选择与农户打官司,必须承担昂贵的诉讼成本C。而由于农户自身的特殊情况,贷款几乎没有抵押品,或是抵押品难以变现,以及农村金融法规不健全,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即使银行最终打赢官司,法院判决也难以执行。对此我们有博弈过程:对于上述博弈,我们采用逆推的方法来进行分析:在第三阶段,-B-C<-B,所以银行的起诉警告是没有效力的,银行的最优选择是妥协,此时银行的收益是-B,农户的收益是B(1+R)。第二阶段,农户还款时获益B(R-r),小于不还款时的B(1+R),农户会拒绝还款,银行收益为-B。第一阶段,银行决定是否贷款。提供贷款的收益将是-B,不提供贷款的收益是0。很明显,最终的博弈均衡结果是(0,0),银行拒绝提供贷款,博弈结束。显而易见,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农户得不到贷款,银行也得不到贷款收益。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会坐以待毙,他会将资金带给信用度高、信息相对对称的城市大客户。
二、解决农户信贷困境,抑制资金外流的对策分析
通过上面的博弈分析,我们清楚地认识到,缓解农户的信贷危机,关键在于“p”值的改进,以及重构银行与农户的还款博弈。具体有:
(一)构建信用体系,开展信用评级
吴兆魁、梁正奎(2003)认为应该通过信用工程的建设,打消投资者的顾虑,增强农村金融机构放贷信心,扩大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规模,以促进资金回流农村[3]。通过对农户的信用评级,以及农村地区信用体系的建设,逐步改善农村信用状况,这将大大增加银行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识别能力,增加银行放贷的信息,缓解银行“惜贷”的尴尬局面。
(二)构建合适的抵押担保,联保机制
农户由于其农业经营的特殊性,贷款周期长,容易受到自然等非抗力因素的影响,抵御风险能力不足。而且由于农村信用体系落后,农户信誉低,极易发生赖账等现象,加之农业资产不易变现,一旦发生赖账,即使银行诉讼成功,损失也不易挽回。所以必须建立合适的抵押联保机制,以减轻银行的回顾之忧,增加对农户贷款的信心。
(三)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治理水平,下放放贷权
指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治理水平与其信贷风险显著负相关[4]。随着治理水平的提高,对于银行信用体系,担保机制等构建,以及风险的降低,支农力度的增加都具有显著意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放贷权,从行政区域上来说基本集中在县及其以上的分支机构,在乡镇的分支银行基本没有放贷权。然而正是在乡镇的分支银行对农户的状况比较了解,相比能够较为准确地甄别出农户的资信状况。治理水平的提高,放贷权的下放,都有利于银行甄别并接收信用好的农户所传递的信号。
(四)引入重复博弈的市场机制
当博弈为一次性博弈时,农户更倾向于违约,农户的信用承诺是无力的。所以,需要引入重复博弈的市场机制。在重复博弈的市场机制中,农户贷款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利益,还必须考虑长远利益。因为当前的违约会增加未来贷款的难度,而按时还贷的信用会提高农户的信用评级,未来更容易获得贷款。一般说来,农户与银行的交易是长期连续的,所以在这样的机制下,会有效地缓解银行与农户的信贷矛盾,农户易贷,银行愿贷。
三、小结
通过对农户与银行的信贷博弈分析,我们已经清晰地看到在农村不健康的金融环境下所导致的农村易存不易贷的信贷供求矛盾。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农村金融信贷供求的解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尽管目前矛盾仍是突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仍时有发生,只要我们看清问题本质的同时,选择恰当的对策,积极应对,循序渐进,农村金融信贷问题将会缓解,金融生态环境也必将大为改善。
农村金融的论文范文篇三:《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路径》
一、农村金融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就目前来看,学术界对农村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官方统一的界定方式,对其内涵的看法依旧处在讨论与探索阶段。根据现有的研究结果,学术界对农村金融的内涵有以下三种看法:第一种看法是直接将其看作农村的金融。第二种看法考虑了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农村金融的成因,以及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重要性,对农村金融一词赋予了更多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第三种看法是在历史范畴下通过宏观经济视角对农村金融进行解释的,认为应该结合我国的城乡二元化格局对农村金融进行研究。
我国的农村金融在政府与市场的双重调控下,以基本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承担着为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提供资金融通等金融服务的义务。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农村金融理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农业信贷补贴论,另一个是农村金融系统论。农业信贷补贴论认为农村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资金不足,农村居民没有储蓄能力。由于农业投资周期长、收入不确定、收益性低等产业特征,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商业银行不可能选择农业作为融资对象。农业信贷补贴论曾被广泛认可,但它的理论前提却是错误的。根据很多亚洲国家发展农村经济金融的经验,当存在激励机制和储蓄条件时,即使是贫困阶层的农民,也会产生储蓄需求。而且经验表明,由于贷款资金的用途可以进行替换,因此低息贷款很难按照理论设定那样促进特定农业活动的发展,政府也就很难通过低息贷款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将利益偏向贫困农民。20世纪80年代以后,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农村金融系统论产生,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农村金融系统论的理论前提完全不同于农业信贷补贴论:首先,农村金融系统论认为贫困阶层的农村居民是具有储蓄需求和能力的,政府没必要从农村外部注入资金;其次,低息贷款影响了人们的存款意愿,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最后,农业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因此非金融机构有理由设定高利率。
二、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个阶段:1979年到1993年
第一个阶段开始于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后。在这一阶段,国家着力于恢复和建立新的金融机构,使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强化了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恢复了合作金融组织的地位,并在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督和管理下开展各项金融活动。与此同时,政府对民间信用放松管制,允许了民间金融组织的设立和民间自由借贷活动的开展。
(二)第二个阶段:1994年到1996年
第二个阶段开始于1994年。为了构建一个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金融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正式成立,该银行旨在将政策性金融服务从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分离出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有两种用途:一种是确保粮、棉、油等基础农产品在各个流通环节顺利流通,开展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的收购、储备和调销贷款;另一种以改善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发展为主要目的,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活动中的产前环节,开展以固定资产贷款为主的农业生产技术改造和农业开发贷款,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也按照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要求,加快了商业化改革的步伐,与农村信用社进行分离改革,并对农村信用社承担金融监管的责任。
(三)第三个阶段:1997年至今
在认识到亚洲金融危机对金融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经历了1997年出现的通货紧缩之后,我国政府开始重视对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制订了发展地方经济及金融市场的基本策略,要求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的机构,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此同时,国家开始对民间金融活动进行限制,打击各种非正规的金融活动,并于1999年开始撤消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基金会。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发展,金融机制基本被激活,金融体制逐渐完善,形成了一种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到2013年为止,全国所有市县和大多数乡镇都己被金融机构网点所覆盖,金融服务可以到达所有乡镇。
首先,基本形成了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银行类金融机构为主导,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为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恢复成立,其主要目标是服务“三农”,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村镇银行是伴随农村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出现的金融机构,在当前的农村金融活动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社、国家农业投资公司等各类投资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以及各类民间资金互助组织。
其次,农村金融体制逐渐完善。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重点围绕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其脱离了对中国农业银行的隶属关系,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管理由县级信用联社承担,金融监管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得到逐渐恢复。为了充分发挥中国农业银行的职能,政府将其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职能进行分离,使其成为自主经营的商业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实施商业化管理模式,其组织机构得到进一步健全。
最后,农村金融建设促进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建设方便了农村金融活动的开展,降低了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则缓解了农民贷款麻烦和贷款难的问题。由于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和各项金融活动的顺利开展,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 四、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存问题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发展,农村金融为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农村金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新形势不相适应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导致现有的农村金融逐渐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耕地开始逐渐向大户集中,土地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工厂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开始出现,农村金融面临新的经济发展要求。另一方面,在国家对农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的政策方针引导下,我国的农村产业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格局,从而产生资金集约化要求。此外,农村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和市场调节手段的运作催生了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增值的各类加工企业,这些企业仍面临着资金融通的难题。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单一
农村改革的逐渐深化使农村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方式逐渐科技化、农业生产形式和产业种类不断多样化,这些变化使我国的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面临更高的发展要求。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与引导下,各个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试图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种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成绩十分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很多农村金融机构仍然按照以前“单一化”的旧理念为农村居民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限制。
(三)农村金融借贷双方:农户贷款难,金融机构放款难
农村金融活动中还存在着农户贷款难、金融机构放款难的问题。一方面,当农户贷款时,小农户由于规模小、分散、贷款程序复杂等原因,难以得到金融机构及时有效的信贷支持,转而采用向亲友借钱等途径筹集资金,严重影响了农业产出;而大农户的经营规模、方式、性质等已经发生了变化,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由劳动密集型转变为资金、技术密集型,他们的资金需求同样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不仅使农业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影响了土地产出率,更使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遇到障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在进行放贷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借贷方必须具有产权明确的抵押物品,放贷方自负盈亏。由于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属于低收入群体,收入也不够稳定,使农村金融机构面临放贷难的问题。
五、发展我国农村金融的对策
(一)进一步建设正规金融机构,加强其主导作用
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建设正规金融机构,加强其主导作用。首先,要强化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国有性金融机构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市场服务职能。其次,要大力促进合作制金融组织的发展,改善其管理模式,规范其运营程序,使其充分发挥促进农村金融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
随着农业生产形式和产业种类的多样化发展,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单一的缺陷日益突出,因此为了适应农村金融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就显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机制,通过激励制度调动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因时制宜、因地制宜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并大力培养相关人才,积累高质量的专业性人力资本。另一方面,也要增强各大金融机构的创新意识,根据不同的客户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农业发展需求,从而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随着农村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变化,农户的信贷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为新的供给主体的出现提供有利的环境,并建立具有真正自主经营权的合作制金融组织。另一方面,也要正确认识民间金融存在的积极作用和潜在危机,打击非法的金融活动,保证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