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高校报考生指南
报考的时候,我们需要一些指南来给我们引导,以期我们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大学。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高校报考生指南,供大家参阅!
重庆大学大学高校报考生指南
重庆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学校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收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信念坚定、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类型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315名,分为7个报考类型:
考生依据文理科只能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其中浙江省、上海市考生不分文理,可选择任一报考类型,但选考科目中至少一科与我校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范围匹配。具体报考类型内的招生专业(类)见附表《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型内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报考类型内的专业,具体按《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在高中阶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选报相关报考类型:
1.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4.在其他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有标志性成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
5.具备良好英语能力,且理工基础扎实,有意向进入重庆大学-美国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办学项目学习的优秀毕业生可报考中外合作培养类,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
其中,(1)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且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合格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可任选一个报考类型。(2)其他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的考生,只能选报与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若经我校专家组评审,认定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与报考类型不相关者,特长材料不予认定。
我校规定,各类学科特长相关的报考类型如下:
三、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3月22日18:00至4月4日22: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1.申请材料
(1)《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报名系统打印,须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2)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每学期学业成绩单、高三历次模拟考试成绩(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3)证明材料:高中阶段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若特长材料难以扫描的,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提交方式)。报名材料须信息完整、页面整洁、扫描件清晰,格式为jpeg(扩展名为.jpg或.jpeg)。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须为特长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并深度参与,一旦发现特长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深度参与,取消其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因考生没有按时报名、没有按要求上传材料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及信息填写错误、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影响评审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免笔试申请
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笔试。申请免笔试者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获奖证书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免笔试申请表》(见附件1)。
以上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免笔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邮件接收截止日期:2017年4月4日22:00。经审查核实后,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审查结论。
3.建筑城规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建筑土木类建筑城规学院的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邮寄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1件(建议使用EMS中国邮政快递并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注明“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素描评审结论将于资格审核结果公示时一并公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行政楼
收 件 人:招生办公室
邮 编:400044 电 话:023-65102370,65102371
截止日期:2017年4月10日(以寄达地邮戳为准)
4.博雅学院加试申请
有意向选报人文社科类博雅学院的人文科学试验班(哲学、历史学、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外,还须提供:
(1)特长证明材料扫描件;
(2)《重庆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博雅学院加试申请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发电子邮件至zhaosheng@cqu.edu.cn,邮件主题:“博雅加试申请-姓名-自主招生报名号”,邮件接收截止日期:2017年4月4日22:00。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给予博雅学院加试资格,评审结论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回复。
四、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给予考试资格。审核工作遵循突出特长、优中选优、规模控制的原则,同等条件下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考生倾斜。资格审核结果可于2017年4月30日后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并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2.考核
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确认参加考核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6月10-11日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或B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3)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①选报人文社科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
②选报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中学数学全部知识点均在考核范围内)。
③面试为学科特长面试。
④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具有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参加建筑学专业面试和徒手画测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专业的资格。
⑤博雅学院加试:具有博雅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还须参加博雅面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专业的资格。
3.合格认定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报考类型从高到低排序(免笔试者单独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宁缺毋滥。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1)免笔试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①即可录取。
(2)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C30②(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即可录取。
(3)选报工业制造类、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B40③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即可录取。
(4)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自主招生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④(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才能录取。
2.专业安排原则
(1)免笔试的合格考生,满足第一有效专业志愿。
(2)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其他合格考生,根据自主招生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7年6月25-30日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类)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信息。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者,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资格审核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获奖证书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等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西安交通大学大学高校报考生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扎根西部、服务国家、世界一流”的办学定位和“致力于培养崇尚科学、求实创新、勤奋踏实、富有社会责任感和高尚品质的杰出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品德高尚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将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一、报名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突出的优秀高中理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复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科创类竞赛决赛中获奖者(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决赛一、二等奖,获奖结果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为准);
3.高中阶段以第一原始产权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我校录取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215名。考生须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选报我校相应学科的相关专业(学科特长对应的可报考专业详见下表)。特别优秀者可获得进入工科试验班(钱学森班)资格。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考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再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志愿填报学校选择“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类型选择“普通自主”,严格按照操作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的电子版。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电子版材料清单:
(1)经中学加盖学校公章后的《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2)高中阶段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3)高中阶段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发明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4)发明专利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四、选拔程序
1.测试资格审查: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按照《西安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材料审查办法(暂行)》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严格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
2.综合测试:获得我校自主招生测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测试+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综合测试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内公布;
3.资格认定: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和优惠等级。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再次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将按照第五条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高考专业录取;
4.结果公示:学校将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优惠等级和入选专业等信息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参与高考自主招生报考与录取。
五、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优惠政策分为以下两类:
1.在当地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上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不含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2.在当地省份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仅限于浙江和上海籍考生)。
注:(1)浙江省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一段线;
(2)上海籍考生的优惠分值将按第七条中说的折算办法折算后计算。
六、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8日-4月7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测试资格审查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的综合测试;
2017年6月10日-11日,综合测试(测试的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017年6月19日左右(具体日期届时将在报名系统内通知),考生再次确认专业;
2017年6月22日,公布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结果,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政策说明与注意事项
1.发明专利须为考生是第一原始产权人,若发现报名材料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将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考生体检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
3.本简章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是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优惠分值将按比例折算;
4.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含浙江和上海)根据本科第一批次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最终确定的提档比例测算生成;
5.对浙江和上海籍考生,各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与普通高考报名时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6.考生获得的优惠等级以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7.高考专业志愿须与阳光平台公示专业全部一致,不一致时以阳光平台公示专业为准;
8.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份自主招生投档的批次;
八、监督机制
1.西安交通大学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为:029-82664464,举报邮箱为:jwb@mail.xjtu.edu.cn;
2.综合测试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3.测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优惠分值和录取名单均报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4.学生本着“诚信”的原则申请,确保材料内容属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者的自主招生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出台的最新政策为准。
十、本办法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信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咨询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Email:xjtuzs@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陕西师范大学大学高校报考生指南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 10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1.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历史学类按专业类招生;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按专业招生。
2. 学前教育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该专业自主招生面向陕西、甘肃、四川、内蒙古、云南、新疆、黑龙江等7个省份招生。
3.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类)报考。历史学类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地理;哲学专业选考科目为:政治、历史;化学类、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旅游管理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且能够提供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总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4. 高中阶段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并在音乐、舞蹈、美术、语言表达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能提供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等级证书(艺术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
注:以上证书、奖项、论文、作品、著作等材料均于2017年3月22日前已获得或已出版见刊。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注册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10:00至4月6日17:30。
2.邮寄材料:考生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申请表后,须经中学确认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中学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须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我校以收到的纸质申请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只在网上报名未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电话:029-85310330。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报名材料(请用A4纸直接装订,不需封面、封底):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网上报名表(打印、签名、中学审核并盖章)。
‚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均须中学审核并盖章)。
(二)材料审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办法对考生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名单将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测试
所有考生须于2017年6月11日在我校长安校区参加选拔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基础、发展能力及创新潜质。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还包含特长展示及教师教育能力测试内容。考试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说明。
(四)确定合格考生
各专业(类)依据选拔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等级(A等级和B等级,A等级人数总和不超过合格考生总人数的30%,A等级只在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等4个专业(类)中择优确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及等级。
四、录取原则
1.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候选考生。
2.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的方法,符合省级招办规定的自主招生投档条件。
3.A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4.B等级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但不能低于生源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没有模拟投档线的省份参考相应科类提前批次录取线;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需要折算优惠分值;上海和浙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0分。
5.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上海和浙江考生须符合我校自主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6.考生专业志愿须填报测试合格专业(类),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到相应专业(类)学习。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自主招生具体工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2.自主招生全过程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阳光工程实施方案》进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我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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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考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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