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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报考指南高校报考简章

玉莲分享

  各大高校的报考指南出来了,有你喜欢的学校在里面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高校报考指南,供大家参阅!

  中国海洋大学高校报考指南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开展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为190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分为A、B、C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各类别所包含的专业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 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铜奖(含)以上奖励;

  3. 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或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奖励(仅符合本项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C类专业);

  4. 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5. 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励;

  6. 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参加海洋知识学习和涉海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8日后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我校限定报考学校数为2所。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等第三方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包括推荐人简历及其了解考生过程的说明。

  2.考生所在中学应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并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7:00,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4.邮寄报名材料。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个人申请(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获奖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如有第三方推荐材料须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以上材料用A4纸张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用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办(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7年6月10-11日进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公布测试结果

  学校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研究确定各类合格分数线及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两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录取志愿填报时,按特殊类型批次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条件

  我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入围考生将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为准),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档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且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上海、浙江以外的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分数线下3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以内,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4B1合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录取专业安排

  入围考生需参照我校在生源地当年的招生计划,选择测试合格类别中包含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等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向其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七、其它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学校不组织任何针对自主招生测试的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也不提供任何相关资料。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注:

  1.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 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中国地质大学高校报考指南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的自主招生模式,充分尊重教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2.学校招生专家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225人。我校自主招生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高中阶段获得学科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并对参赛学科专业十分爱好,曾较长期时间开展实践钻研活动的优秀学生。

  2.高中阶段学业成绩优秀,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自幼酷爱,并进行了较长时间的实践钻研活动,熟悉我校该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并愿意师从修学,确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有材料证明在某一学科专业确有特长的高中毕业生也可报考。(须提交详实支撑材料)。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3月20日16:00至2017年3月30日16:00登陆(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报名登录”,并选择“自主招生”进入报名,按系统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填完后确认志愿。

  2.寄送材料。考生须于2017年4月1日16:00之前将报名材料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的字样。

  所有考生均需寄送以下材料: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手写签名、中学逐页审核并盖章。包含个人陈述、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等。其中个人陈述内容内容为成长经历、学科特长、对于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自身对于学习该专业的优势以及进入大学的努力方向和设想,以3000字左右为宜。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3)高中阶段相关获奖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中学校长、学术团体或专家个人的推荐信。

  (5)其他反映学生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6)诚信承诺书。(附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各项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后(注:中学签字盖章用于核实材料真实性),并依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1-6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格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自主招生资格。

  3.缴费说明。资格审查合格且来我校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5月3日16:00-5月11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确认考试,并支付考务费120元(鄂价费[2009]331号)。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恕不退款。(注: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按教育部最新精神为准,若有变更,请考生关注在我校招生网最新缴费说明)

  4. 打印面试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7年5月25日16:00-6月1日16: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我校将于4月底在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内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17年6月11日8:30开始,根据考生排序和面试进度依次进行。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地点(候考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于2017年6月10日提前查看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在某学科领域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分若干组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专家委员会选聘对应专业的专家5至7人组成。

  所有来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撰写《专业兴趣研究报告》(简称:《报告》)。面试时需向评委提交至少1份《报告》原件和5份《报告》复印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内容须与所报专业相关,字数不限,报告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报告》相关表格可于2017年4月上旬在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

  七、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按自主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总人数在450人以内),同时明确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所有入围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

  八、录取要求

  1.入围考生,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 (750分制)(江苏省考生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选测科目等级要求AB), 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针对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考生的选考科目应符合所选自主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上海考生投档分数须在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5分以上,浙江考生投档分数须在浙江省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10分以上,即予录取。

  2.入围考生中对于专长十分突出,创新潜质十分明显,考评组全部评委一致推荐的“特优生”,并撰写“特优生”考评报告(入围名单将与其它类别同时公示,连同推荐的评委名单和考评报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 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商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校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模拟投档线指按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我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5.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九、监督机制

  1.所有自主招生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同时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自主招生进行全程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3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 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

  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咨询邮箱:zhaoban@cug.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4)

  十一、其他说明

  1.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简章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若教育部2017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湖南大学高校报考指南

  湖南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湖南大学“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的人才培养目标,按照“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招生工作机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我校2017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考生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名。

  1.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湖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标准。

  3.在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创新发明、论文著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或具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可根据个人学科特长从以下八个专业中任选其一报考,录入我校后本科阶段不能转专业。

  注:考生(除浙江省、上海市外)的报考科类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2017年实行选考科目组,选报专业必须符合学校对录取科目组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和现场报名。考生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申请。逾期未报名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受理。

  2.上传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湖南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不超过1000字);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和高中三年成绩册及排名(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4)综合素质评价表(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5)高中阶段能证明本人所报考专业特长的获奖证书、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须考生所在中学认定并加盖学校公章);

  (6)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的过程,并于3月31日前将扫面件上传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选拔工作事宜。

  2.初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专家组择优确定初选入围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公布。

  3.网上缴费

  考试费:参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湖南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2年]113号)规定收取考试费200元/人。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在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不予受理。

  4.现场报到

  时间:6月12日(8: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考生持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湖南大学现场确认、采集信息,办理考试手续。现场不接受代办。

  5.考核

  (1)初试

  时间:6月13日上午,逾期不予补考。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初试形式为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知识。

  (2)复试:

  时间:6月15日

  地点:湖南大学(具体地点待定)

  复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学习潜力。

  复试成绩=考生面试分数/所在组面试最高分数*100

  (3)抽签随机确定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

  6.划线原则

  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以内择优确定复试入围名单。

  复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分(综合分=初试成绩*X+复试成绩*Y),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

  7.公示

  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资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将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同时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6月22日前,我校将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报教育部审核,并在湖南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文件精神,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方可被我校录取:

  1.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降分幅度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合并本科批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均为B等级及以上。

  2.浙江省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3.上海市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只含全国性高考加分)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分,报考我校对应专业,方可被我校录取。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参加考试,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推荐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函告中学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七、其他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专业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招收自主招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未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导致录取受影响等问题,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与申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2)违规违纪举报投诉受理部门:湖南大学纪委办(监察处)

  电话:0731-88821680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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