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秦哲学介绍
先秦哲学始于夏代止于秦代以前的中国哲学。以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为最盛。主要以天人、古今、知行、名实等为研究讨论的重点。是中国哲学发展史的重要一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道观(一)
即关于世界本原的根本观点。因其围绕着对天以及天人关系的不同理解而展开论辩,故称天道观。先秦各派哲学都依自己的天道观立论。商统治者将天人格化,视为至上神,称为“帝”或“上帝”。祭祀、征伐、田猎、行止等都以占卜的结果行事,表现出唯心主义世界观。《尚书.洪范》记载殷代贤人的言论,一方面保留了殷商信奉上帝的观念,同时认为五行为世界的五种基本物质,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成分。约产生于殷周之际的《易经》将早期八卦观念系统化,以乾(天)、坤(地)、震(雷)、巽(风)、坎(水)、离(火)、艮(山)、兑(泽)八种基本的自然现象说明宇宙的生成及万物间的联系和变易,在神秘的形式下包含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西周灭殷后提出“天命”观念,主张敬德保民以顺应天命,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人为的作用。周太史伯阳父以阴阳之气的运行说明地震现象;郑国政治家子产提出“天道远,人道迩”,这都表明了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进一步发展。春秋末年的孔子肯定天命,但同时少言天道,主张“敬鬼神而远之”。战国初墨子反对天命,但主张天志。老子明确否认天是最高主宰,认为世界的本原是道,又讲“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尽管学术界对老子“道”和“无”的含义至今仍有争论,但老子的观点毕竟将中国哲学对世界本原的思考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以后孟子和庄子分别继承发展了孔子和老子的思想。《易传》主张太极为天地的本原,提出“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命题;《管子》以“精气说”强调天的物质性;荀子肯定“天行有常”,提出“制天命而用之”;韩非继承了老子、荀子的思想,对老子的道进行了改造。上述观点使先秦的唯物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天道观相联系,先秦哲学还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孔子提出“两端”、“过犹不及”的观点,反对片面性。老子主张“反者道之动”,看到了对立面的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易传》提出“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肯定事物对立面的相互作用是事物发展的原因,对立面的相互转化是普遍的规律。
人道观(二)
即关于人生和为人之道的根本观点。相对于天道观而言称为人道观(见天道与人道)。它也是先秦哲学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周代“以德配天”思想的形成和西周末的疑天思潮的蔓延,兴起了注重人事的观念。子产强调人道的重要性。孔子提出了以“爱人”和“克己复礼”为中心内容的仁的学说。墨子主张“爱无差等”,提倡“兼相爱,交相利”。老子反对各种具体的道德说教主张以“无为”、“抱朴”为理想人生。孟子在孔子“仁”的学说的基础上提出“仁义礼智”,并进而探讨人性问题,提出了性善论。而同时代的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也”。荀子反对孟子的观点,主张性恶论。庄子发挥老子的无为思想,提出“无以人灭天”,反对积极入世,追求“逍遥”的精神境界。
古今观(三)
即历史观。春秋以前中国哲学的历史观的基本形式是天命论,认为天生下民,授命君主治民,社会治乱取决于君主是否顺天应人。西周末社会发生巨变,人们对历史特别是古今问题亦形成许多新见解。伯阳父认为自然环境的变化会影响社会的经济状况,据此预言西周将亡。诸子百家中,儒家承认历史的变化,但强调古今间的继承关系。孔子考察了礼的因袭和损益,注意到社会的变化对礼的影响,主张维护周礼;孟子把社会的发展理解为一治一乱的转化过程,肯定先王之道的普遍性;荀子提倡“法后王”,但也认为先王后王有一贯之道。墨家重视历史经验,主张“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道家则美化“小国寡民”的远古社会,主张绝圣弃智,复古倒退。法家与儒墨道诸家不同,强调古今不变。商鞅认为历史可分为上中下三世,韩非进而主张“世异而事异”,“事异则备变”,提出了一种进化的历史观。
知行观(四)
即认识论。随着理论思维水平的提高,认识问题已引起先秦哲学家的重视,他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认识的来源、认识过程和求知方法的问题。孔子承认有“生而知之”者,但强调“学而知之”。兼重学与思、知与行。墨子提出三表,以为判断言论是非的标准。孟子区别“耳目之官”与“心之观”的不同职能,指出“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老子区别“为学”与“为道”,否定感性经验,提出“致虚极,守静笃”的认识方法。后期墨家把认识分为“闻知”、“说知”、“亲知”,注意到它们各自的特点和在认识中的作用。荀子对认识的来源和方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既注重感性认识又肯定思维的能动作用,对先秦哲学的认识论进行了总结。
名实观(五)
即关于名称与现实或概念与实在关系的根本观点。面对春秋时名实相悖的现实,孔子主张“正名”,强调以礼为原则做到名实相符,言行一致。墨子主张“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着眼于对事物本身的把握。老子提出名的相对性问题,指出“道常无名”。庄子进而主张“大道不称”,但又认为“名者,实之宾也”,肯定实对名的决定。名家从合同异与离坚白两个方面论证概念同具体事物的关系,分析了事物及其概念的异同关系。后期墨家将概念区分为达名、类名、私名,认为它们反映的实有不同范围。荀子提出“制名以指实”,将名区分为大共名、大别名和小别名,分析了名实乱的表现,对名实问题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先秦哲学中提出了天人、气、太极、阴阳、道器、动静、有无、常变、心物、名实等重要哲学范畴,成为秦汉以后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