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为了超市业绩蒸蒸日上,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严格的纪律和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下面是超市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参阅。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篇1
一、 工作态度
1. 热情——以热情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对待客户及同事。
2. 勉励——对于本职工作应勤恳、努力、负责。
3. 诚实——作风诚实,反对虚假作风。
4. 服从——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的指示及工作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
5. 整洁——员工应时刻注意保持自己良好的职业形象,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二、开关门营业工作
开门营业前的工作:
1.工作区和顾客光顾的营业区的清洁整齐,包括入口处,售货区,收银台,陈列商品,验货区,仓库。
2.设备和设施的工作状态良好,包括照明,空调,设备和固定装置,悬挂的设备牢固。
3.存活的补充,保证售货区货架上的商品充足,整齐。
4.办公区的书面凭证的完整和条理性。
营业结束后的工作:
1.向主管人员汇报设备和设施的损坏并记录,便于及时准确的维修。
2.补充购物袋。
3.确保收款机有足够的小票打印用的纸卷。
4.整理收银台和销售区。
三、员工的行为准则
1.必须穿工作服进入卖场,仪表要端庄。
2.以理服人,理直气和,定位定岗,上班时不集扎堆闲聊,不说笑打闹。
4.待客必须有礼貌,有敬语,说话诚实,帮助挑选,当好顾客参谋,保证顾客满意。
5.个人卫生:外表朴实,干净,整洁,并保持头发清洁。
6.员工只可在非工作时间购物。
7.上班时间不允许打手机,玩手机,听手机音乐。
8.上班时间不允许吃零食。
9.上班时不许偷吃货物,拿货物(如纸箱、塑料桶)。
10.库房若发现偷吃货物(按偷盗处理)。
五、上班时
1.上班时不能随便离开工作岗位。
2.上班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聊。
3.员工不允许坐在货物上。
4.员工应当按照部门经理制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遵守的员工将按旷职处理。】
5.上半时上厕所不能超过15分钟。
6.上班时不允许睡觉。
7.若发现以上几条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六、售货员的职责
1.负责商品的缺货登记,摆货,查日期。
2.随时问经理并汇报缺货情况,调查市场变化。
3.及时向经理反映快过期产品。
4.若发现过期产品未及时向经理汇报者,请自动买回。
5.熟识产品,标志,以及自己管理区商品的基本知识。
6.要有强烈的责任心,防止商品损坏或丢失。
7.严格执行服务规范,严格遵守纪律。
七、收银员
1. 收银员要有一个良好的服务态度,收款迅速,不要你推我让。
2. 收银员买东西要让其他收银员收款,坚决不能自己收款。
3. 收银员家人买东西,请自己回避,让其他收银员收款。
4. 收银员收款时不能与亲朋好友闲谈。
5. 若发现收银员少收款,轻者罚款,重者卡出。
6. 顾客要的货物,要随时登记在要货单。
7. 员工打烂货物自动交款,顾客打烂员工监督交款。
八、卫生
1. 值日人员按时清理卫生。
2. 把卫生间,宿舍卫生打扫干净。
3. 若发现卫生不合格者罚5块。
九、经理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
2. 负责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监督全体员工工作。
3. 做一个经营计划和管理目标。
4. 保证在超市遵守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实行服务规范化,提高企业社会效益。
5. 保证超市安全,教育员工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
6. 兑现承诺的经济指标,否则按协议处罚。
7. 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8. 负责超市的进货管理工作。
9.负责送货商,厂家进店关(如证件)。
10.负责进货计划,检查售货员商品销售情况。
11.经营的品种类别要齐全,品种丰富。
12.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解决进货与价格等问题。
13.负责对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考核。
十、安全规则
1.禁止在卖场及其他工作场所吸烟。
2.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阻塞。
3.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己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要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4.员工必须熟习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5.员工应遵守工具的安全操作说明,非工作执掌范围,不得擅自使用机器设备或发电机。
6.禁止员工移动或拆除设备上的安全标识,禁止改装现有设备。
7.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处理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8.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安全事故上报。
1开除者本月没有工资。
2 验货时必须两人验,两个人坚守,两个人签字,并与供应商搬货物,若发现无人搬扣5元,送货票绝对不能重复打票,若发现轻者罚10元重者开除。
3 上班要点名考勤,迟到一次扣10元。
4 下班要关机,若发现为关机者罚10元,严重者开除,
5 收银员若长短款都要赔偿。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篇2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工作由部门主管统一管理,月终报公司办公室。
2、员工的上、下班必须有考勤记录,任何员工必须准时上班,参加晨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取得同意,否则一律按迟到考核。
3、上班时间:早8:30至晚21:00( 每日早8:30由部门主管在超市门口点名,并主持晨会
换班就餐时间(分两班):
午饭:11:00-12:00(一班),12:00-13:00(一班) 晚饭:17:00-18:00(一班),18:00-19:00(一班)
每班就餐时间为1小时,请各位员工按时就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岗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报告,并取得同意,否则一律按迟到考核。
4、员工迟到考核:
员工迟到10分钟以内,一次考核10元;
员工迟到10-30分钟,一次考核15元;
员工迟到30分钟以外至1小时以内,一次考核20元; 员工迟到1-2小时,一次考核30元;
员工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旷工处罚:扣除当日工资,并考核50元/次。
5、员工请假:按公司规定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4天。除公司通知休假外,节假日不得请假。
请假批准权限:员工请假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公司办公室签字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上,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公司办公室签字批准并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员工如因特殊情况请假,须在当日规定30分钟内,报告部门主管,并获得批准方可休假(上班后需补假条)。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5、对无故旷工或上花班的员工,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内如有急事需外出需向部门主管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外出,但时间应控制在30分钟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
6、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对于同意离职,但未按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承担。
7、以上各项考核的执行情况,在下月初由部门主管汇报公司办公室,所有考核罚金从工资中扣除。
二、工作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扎堆聊天、追逐打闹、随便乱坐、干私活,收银台内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2、对待顾客要热情主动,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发生纠纷时应报部门主管及时妥善处理。
3、正常情况下当班时不得购物,如因需要必须购物的,付款时应由当班的其它工作人员收款,不得自行收款,员工应互相监督。
4、不得将商品、赠品私分、私卖、私吃、私用,违者罚款50元一次,情节严重开除。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将商品削价卖给员工或其它人。
6、拾到钱财或物品应妥善保管,待失主来寻时,应仔细询问经确认后方可归还。
三、超市现金管理及商品管理
1、超市现金应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做到一日一交,当日销售收入应于次日早9:00以前到公司财务处交清。如无零钱可由公司财务处借支500元零钱做为门面周转备用金。
2、超市进货时,应由超市店长填写进货审批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进货。进货后,员工应仔细验货并在进货单上收货人一栏对其数量等进行签字确认,货款由送货人到公司财务处统一结算。
3、员工理货应每日清理货架检查商品,有无条码,是否印刷保质期,是否临近保质期或过期,有无破损等,并及时处理。对将到期的商品进行整理,并列出退货清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查验后,方可办理退货。对有缺损的商品不应进行销售,如能退还进货商的应及时联系并退货。不能退货的,应统一交回公司统一处理。
4、员工应保障库存商品销售供应,及时清理端架、堆头和货架并补充货源。补货时要做到先进先出,检查价格签是否正确,保证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应。
5、员工应促进销售、控制损耗,每日计算库存量、销售量、进货量,认真做好商品销售明细帐记录。
6、应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由部门主管负责,所有员工必须参加。
超市管理规章制度篇3
一、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工牌,按公司有关规定着装,站姿端正,仪容仪表端庄,违者每次处以10元罚款、未穿工装者20元罚款。(工牌丢失者,补交10元工本费)。
二、员工须及时整理货品,安排新品上架,保持货架商品饱满、整洁,商品与价签一致。如无标价或价格有误者,公司将处罚专区员工与区域主管各20元罚款。
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不得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会见亲友、不得办私事、不得私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参观、留宿、用餐.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时间,地点范围内进行.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休假,未经准许擅自离岗者,每次罚款50元,超过三次,予以辞退,当月工资不予发放,保证金不退。
五、员工未经许可不得私拿公司物品,如发现并证实公司予以辞退,当月工资扣发,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
六、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店内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毁坏店内物品者,如发现并证实按商品市场价双倍处以罚款。若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将其交由执法部门,并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员工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的义务,不得向外泄漏公司一切商业机密,违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在两年内将通过法律途径,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刑事责任。
八、公司员工外出调货时,如有私自加价、虚报价格者,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辞退,按货价3倍处以罚款,当月工资不发,保证金不退。
九、员工在职工作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店长、组长、办公室人员,保安、导购员交500元;收银员、会计、出纳交1000元。可一次性交清,也可分期从工资中扣出(交500元者分两个月扣清;交1000元者分三个月扣清)。
十、员工不得与顾客争吵,不得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损坏公司利益的事,不得消极怠工,违者将处以30元以上罚款。
十一、员工不允许私自给顾客打折及赠送店内任何商品、物品,违者按物品双倍价格赔偿,并罚款30元。特殊情况,需请示店长。
十二、此制度为公司全体人员遵守执行的综合行为准则,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本制度之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怀府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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