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权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进出口权是进出口企业自己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商务局、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那么进出口权的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一、 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技术密集型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必
须达到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性企业年出口供货额达到100万美元。
审批程序:生产企业向上海市外经贸委和上海市经委提出申请,经“两委”共同审查后上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经贸委,国家
经贸委向外经贸部推荐,外经贸部批复。
二、 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国务院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和地方所属的副厅(局)级以上科研院所只要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其它科研院所年
销售额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省级科委认定的开发型
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审批程序: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向市外经贸委和市科委提出申请,“两委”审核后上报外经贸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科学技术
部推荐,外经贸部审批。
三、商业、物资、连锁经营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
申请资格:内地物资企业、商业批发企业年销售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商业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3亿元
人民币以上,固定资产原值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锁经营企业年销售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审批程序:企业向市外经贸委、市经委、市商委提出申请,我市“三委”会签后向国家内贸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申报,国家内贸
局初审后告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审查后向外经贸部推荐,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概况表;
3.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商业物资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商业、物资企业前两年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统计部门原始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