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现在我们常常能看到自主创业的身影,然而现如今申请做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呢?大学生做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来帮助?小编为你带来了“自主创业优惠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服务指南
1、申请场租补贴需要手续如下:
一、法人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失业证(1张2寸照片)、暂住证(非贵阳市户口必须有)
二、营业执照、商品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收据(房东开具半年以上的正式收据)
三、承诺书
四、调查表、申请表(4张1寸照片)
五、店铺照片
注:
必须经营半年以上、并且首次创业
2、申请一次性自主创业奖励需要手续如下:
一、法人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失业证、暂住证(非贵阳市户口必须有)
二、营业执照、商品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收据(房东开具半年以上的正式收据)
三、承诺书
四、填写调查表、申请表(4张1寸照片)
五、店铺照片
六、法人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员工)、提供近三个月工资发放名册、半年公司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公司缴纳养老保险凭证花名册、填写南明区单位就业人员情况登记名册
注:
必须经营三个月以上、并且首次创业
3、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一、贷款人所需资料:
1、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三份。
4、个人贷款申请书三份、还款计划书。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份。(注:必须为2002年9月30日以后办理,有效期在两年以上)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份。(注:必须为2002年9月30日以后办理,有效期在两年以上)
7、申请人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8、经营场地租用合同。
二、反担保人所需资料:
1、反担保人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或经济效益较好且稳定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正式职工,月工资收入以担保人实际收入为准,月平均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公积金、加班费以及各项补贴等工资性收入。
2、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反担保人单位身份及工资收入证明。
4、反担保为以房产、地产抵押的,需提供产权人完全产权权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产权抵押人还需出具第二套居住房权属证明。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减免政策
施行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时间,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离校创业
(1)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生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以上人社部门在对提交申请相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相应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2)学生享受收受政策,税收优惠政策。
在校创业
(1) 学生网上申请。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
(2) 高校网上初审。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
(4) 高校发放《高校毕业自主创业证》。复核通过后,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
(5) 学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就业失业登记证》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6) 学生享受税收优惠。 内容同“离校创业”。
(7)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内容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扶持对象
具有潍坊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以个人名义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残疾人。
扶持标准
(1)残疾人自主创业,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按照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2)残疾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3)残疾人在社区内个体就业,从事“三修”(修鞋、修车、修锁)、种养殖业,开办“五小”创业店(小商店、小维修店、小理发店、小吃店、小加工店等)便民服务的,按照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扶持。
(4)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免费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个人申请,经县级以上残联批准,参加正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职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按照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5)残疾人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参加社会保险的,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仅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按社平工资缴费额的70%,期限为三年。
(6)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扶持资金仅适用于首次创业的残疾人,原则上每人只限一次,同一人变更登记或重新注册登记的,一般不给予二次扶持。
扶持条件
(1)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求职登记;
(2)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或有一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合同(服务协议),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在自主创业或经营过程中资金确有困难。
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潍坊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资金申请审批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经审批享受扶持政策的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和资金投入、场地租赁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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