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军训时疑遭校园致死是怎么回事 结果怎么处理
新生军训正是孩子们迎接新学校新学期的开始,孩子们虽然辛苦但是也有希望的存在,但是日前一则新生军训疑遭校园致死的新闻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校园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目前的调查结果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答案,希望能帮到大家!
新生军训时疑遭校园致死是怎么回事
8月25日20时许,湖北省襄阳市东津职教中心高一新生小陈(化名)在襄阳市智投汇文综合高中参加军训时死亡,29日,一网友爆料称小陈是在寝室被3名学生围殴致死。小陈舅舅告诉南都记者,要先追究学校的民事责任,再追究三个涉事学生的刑事责任。襄州区派出所郝所长称已经移交刑警大队,因为案件比较重大,东津新区教育局胡勇局长称机关已经介入,正在调查中。
当晚9时许,小王躺在303寝室自己铺位上玩手机。室友小尤走进寝室
想借小王的手机拍短视频。小王拒绝后,双方发生冲突。随后,小尤走出寝室,喊来另两名室友小程和小金帮忙,双方再次发生肢体冲突。此次冲突后,小王倒地不起。军训教官发现异常后,拨打了120和110。
120医护人员于8月25日晚9时5分走进寝室,9时13分从寝室抬出小王。
小王的家属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医院极力抢救,也未能挽回小王生命。
据了解,冲突事件发生后,警方在汇文高中展开调查并带走6名学生。小尤、小程、小金等3人因涉案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此次校园事件引起了襄阳教育部门高度重视,相关工作正在展开。
网友热议
Twice13:现在营养跟上了,十岁的孩子已经比三十岁的懂的还多了,法律该修改一下了。我之前还看到视频里十几岁的小孩子说在成年之前要杀个人玩玩。你们免责,只会让社会上的其他人更倒霉
大鱼icey:人家养了15年的孩子 就这样被活活打死....杀人者没有愧疚没有被处罚没有悔过之心的话 就应该判死刑处死
稳中赢天下:再次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不被非法侵害,而不是成为作恶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开脱免责金牌。
LuYuYY:对于青少年的教育应该更严谨才行,执行力度不够大,不要认为是小孩的小打小闹,这个世间本来就没有小打小闹,对受害者是种忽视
mimi和她的刘排长:校方在干嘛?!太不负责了!!孩子就这么放在学校太不放心
校园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7条中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 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 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 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